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五楼第二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维新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4名),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会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财务报表经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意公司编制的本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不进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且运行有效,能够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能够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之“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1、薪酬构成:年度薪酬=月基本工资(其中月岗位工资60%、月绩效工资40%)+季度绩效工资+年终奖金。
2、考核办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月份考核、季度考核由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管理办法》中《绩效考核办法》执行。2024年度年终奖金按照《绩效考核办法》确认具体数额。
3、薪酬发放:月基本工资:按月考核,次月发放;季度绩效工资:按季度考核,按季度计提,年终统算后集中发放;年终奖金: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考核办法确认具体数额,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发放。
4、其他:(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内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发放。(2)以上薪酬总收入为税前金额。(3)本方案自2024年1月份起执行,本方案未通过前发放部分,根据本方案进行调整。
本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郑钧先生、李颜林先生、陈飞先生、黄仕敏先生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2.01(子议案):确认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郑维新先生、郑钧先生、孙玉文先生、李颜林先生、陈飞先生、黄仕敏先生回避表决。
12.02(子议案):确认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杨克泉先生、王宝维先生、李在军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有利于完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支持各子公司持续发展,满足其实际经营需求,提高未来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以降低财务成本。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春雪食品2023年环境、社会、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克泉先生、王宝维先生、李在军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本年度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1)。
本议案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利率变动的风险,同时以稳健、安全经营为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同意公司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最新规则及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完善,同意本次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有关职能部门以最终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及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新增及修订的公司相关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及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本议案中第1-5项制度文件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投资计划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下午14:3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6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五楼第二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喜杰女士召集和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他重要事项。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状况,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并结合自身经营需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重要业务流程,有效控制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类风险,保证了公司资产安全,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监事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正常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坚持严格遵守担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慎地控制对外担保,没有出现违反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资金整体运营情况,秉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议案确定的数额及期限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春雪食品2023年环境、社会、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提出,目的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与利率波动风险对公司利润的负向影响,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投机和套利交易行为。公司针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及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投资计划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7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不进行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
● 公司2023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金额1,949.4644万元,根据相关规则,该金额视同现金分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为-34,686,272.8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5,622,316.55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不进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2023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金额1,949.4644万元,根据相关规则,该金额视同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不存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状况,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未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9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
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雪养殖”)、烟台太元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元食品”)。
● 担保总金额: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预计相互提供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637万元(包含2022年3月2日《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披露的公司对春雪养殖的采购业务担保1,500万元,公告编号2022-008)。
● 担保金额及担保余额: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金额为1,500万元,相互担保余额为95.855304万元,其中公司为春雪养殖提供担保金额为1,500万元,担保余额为95.855304万元。
● 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春雪养殖、太元食品因各自银行融资业务或采购业务需要,预计未来12个月内(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相互提供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637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以保证、抵押等方式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前述担保总金额包含2022年3月2日《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披露的公司对春雪养殖的采购业务担保1,500万元,公告编号2022-008。
(二)本次担保预计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四)担保业务内容:
1、公司为养殖公司的担保,主要用于采购业务;
2、公司为太元食品的担保,主要用于银行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青岛农商银行等银行);
3、春雪养殖为公司的担保,主要用于银行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银行等银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烟台太元食品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公司为春雪养殖提供担保的协议尚在有效期,其余担保协议并未签署,公司董事会将在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预计总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并将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规则进行披露。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预计系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所涉对外担保均为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方不存在逾期债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情形。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具有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实际控制权,能够切实有效进行监督和管控,风险总体可控,有益于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有利于完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支持各子公司持续发展,满足其实际经营需求,提高未来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正常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坚持严格遵守担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慎地控制对外担保,没有出现违反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95.855304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总额为26,500万元(均是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效期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9%、24.87%,无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4-020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投资金额
拟投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对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降低财务成本。
(五)投资期限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次现金管理预计事项。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二)投资风控措施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本年度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公司将根据购买的产品类别不同,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相关产品均属于流动资产,不对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等财务状况指标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4-025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2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莱阳市富山路382号A1公司五楼第二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2日
至2024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事项: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7、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9:00-11:30,14:00-18:00
(二)登记地点:山东省莱阳市富山路382号 A1 公司5楼第二会议室
(三)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电话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人员应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二)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三)联系地址:山东省莱阳市富山路382号5楼 证券法务部;联系人:张立志;联系电话:0535-7776798;邮政编码:265200;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4-023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关于企业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表述的要求,参考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经营范围表述等内容进行规范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的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无实质性变更。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本次章程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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