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2024-025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01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情况,将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为规范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集团”,含其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下属企业、单位)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现对公司2023年度其他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根据上述预计情况,协调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相关交易进行了总量控制。经统计2023年度汇总数据,日常关联交易未超出股东大会确定的上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与中船集团及其他成员单位之间存在关联租赁等其他交易,按照公允价格进行定价。在充分考虑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2024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的基础上,预计公司202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三、 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船用柴油机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
企业性质:事业单位
注册地址:上海市华宁路3111号
法定代表人:董建福
开办资金:20,000.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研究先进的发动机和动力装置,促进船舶工业发展。柴油机技术及其装置研制,热气机技术及其装置研制,动力系统集成技术研究及其相关装置研究,自动化基础及其系统研究,节能环保技术及其装置研究,热能源利用技术研究,对外工程业务承包,《柴油机》出版,相关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
(二)中动瓦锡兰发动机(上海)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鸿音路333、383号1-7幢
法定代表人:包东明
注册资本:27,000万元
经营范围:制造(限分支机构)应用于海事和海洋工程、陆基发电厂领域的瓦锡兰W26(只限于V版本的V12和V16)、瓦锡兰W32、瓦锡兰W34DF、瓦锡兰W46F,瓦锡兰W46DF发动机主机、辅机及柴电推进器发电机组,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保定市富昌路8号
法定代表人:李勇
注册资本:14,408.2万元
经营范围:蓄电池销售、技术咨询服务。(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报经批准的项目,未获批准前不准经营)
(四)中船重工龙江广瀚燃气轮机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洪湖路31号
法定代表人:孙鹏
注册资本:126,027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燃气轮机及部件研发、生产、销售;燃气轮机装置及相关配套设备的设计、生产、销售、安装、调试、试验、维修保障及技术服务。
(五)镇江中船日立造船机械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注册地址:镇江市京江路9号
法定代表人:刘新余
注册资本:9,595万元
经营范围:柴油发动机零部件、隧道挖掘机(盾构产品)零部件的制造、销售;SCR等环保设备及零部件的制造、销售;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压力容器及其零部件的制造、销售;机械成套系统的制造、销售;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的制造、销售;其他机械零部件、配件及钢结构产品的制造、销售;提供相关业务的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
公司以上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书面协议,关联交易按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或市场价格或公司与独立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的、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进行定价。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关联租赁等其他交易,有利于公司利用中船集团及各关联方的规模化优势,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并能取得公司业务的优先执行;有利于公司开展业务,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建立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之上,交易双方在质量要求、赔偿问题、按时保质供货及交易结算等方面均有较高的信用作为保障。
(二)交易的公允性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七、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其他关联交易执行及2024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勇、施俊、姚祖辉、高晓敏、桂文彬、付向昭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2023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其他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其他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其他关联交易执行及2024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2024-023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01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50号的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243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的股票价格为29.80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348,227.30万元,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机构签订的承销协议和保荐协议,扣除承销费用人民10,175.33万元,实际收到货币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38,051.97万元,已于2016年6月23日前全部存入本公司中信银行北京福码大厦支行8110701012800497447账户。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已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71178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拔付情况和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39,583.56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17,863.54万元,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55,444.68万元,本期补充流动资金净额为-37,581.14万元,投入的募集资金净额共计2,002.42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累计821,388.27万元,对母子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357,004.43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49,155.58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327,548.28万元。
具体项目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
(2)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
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2,663.90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产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净额42,160.2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6年8月2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按流转程序逐级审批,经公司有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由出纳予以付款。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6年6月、2016年12月和2018年8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别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中信银行福码大厦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截至 2023年 12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52,663.9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39,583.56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17,863.54万元,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55,444.68万元,本期补充流动资金净额为-37,581.14万元,投入的募集资金净额共计2,002.42万元。
具体项目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于前期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6年12月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如下表:
2016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的议案》。截至 2016 年 12 月 0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122.11 万元。
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8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上述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合计326,000.00 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 24.36%。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包括:
1、变更实施主体或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汽车用动力电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年产 200 万千伏安时工业(储能)用蓄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船用综合电力推进试制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2、调减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募投项目:“海工及舰船综合电力发配电系统及汽轮辅机总装总调及核心零部件加工建设项目”、“工业高端及舰船特种大功率传动装置制造条件建设项目”、“燃气轮机关键部件试制及生产能力建设项目”、“船舶动力配套件生产及xx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
3、终止募投项目:“舰船与工业用40MW燃气轮机研发项目”、“舰船及工业用蒸汽动力装置产业化建设项目”、“高端蒸汽动力装置验证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4、新增的募投项目: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清苑分公司高性能铅蓄电池技术升级改造建设项目、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清苑分公司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风帆(扬州)有限责任公司新型大容量密封铅蓄电池建设项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生产布局调整及补充设施建设项目、收购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控股权项目、出资参与中船重工(北京)科研管理有限公司科研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出资参与设立中船重工(重庆)西南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
(二)2020 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全票通过《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上述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合计60,441.00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4.52%。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包括:
1、调减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募投项目:汽车用动力电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船用化学电源生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和核电关键设备及配套生产线能力改造升级建设项目;
2、终止募投项目:风帆公司的清苑分公司高性能铅蓄电池技术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3、新增的募投项目:银系列产品生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调整募投项目后募集资金结余的41,041.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 2022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上述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合计212,407.35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15.87%。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包括: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调减“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的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212,407.35万元全部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以上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证券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
编制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2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2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2024-024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01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被担保人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动力”)部分控股子公司和控股孙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担保余额:公司计划2024年度内(担保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按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由公司及其子公司为被担保人中短期贷款、商业承兑汇票、保函等融资及非融资事项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45,113.15万元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向被担保人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8,764.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部分有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哈尔滨广瀚动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哈尔滨广瀚燃气轮机有限公司、哈尔滨广瀚动力传动有限公司和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所属子公司(含孙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开展,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计划2024年度内按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以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45,113.15万元,对外提供中短期贷款、商业承兑汇票、保函等融资及非融资事项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提供担保相关事宜。
二、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计划2024年度内按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由公司及其子公司为被担保人中短期贷款、商业承兑汇票、保函等融资及非融资事项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45,113.15万元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被担保人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90,403.80万元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人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4,709.35万元担保额度。
单位:万元
注:
1、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2、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不存在超过担保人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3、担保人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不存在超过担保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
4、上述担保事项中,不存在提供担保超过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担保人;
5、上述担保额度,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人之间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被担保人之间可调剂使用。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哈尔滨广瀚动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瀚动力”)
广瀚动力成立于2010年5月20日,注册资本为21,897.0866万元,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洪湖路35号,法定代表人为李伟顺,经营范围为:从事机电、船舶、能源、控制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的设经营范围计、生产、销售、装置系统集成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医药、食品控制工程设备、电力工程设备的技术开发、装置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以上不含国家专项审批项目);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公司主要从事燃气动力和蒸汽动力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77,727.05万元,负债总额为194,908.82万元,净资产为82,818.23万元。
2.哈尔滨广瀚燃气轮机有限公司
哈尔滨广瀚燃气轮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22日,注册资本为3,500万元,注册地址为哈尔滨高开区迎宾路集中区洪湖路35号6层,法定代表人为孙鹏,经营范围为从事燃气轮机及部件开发、生产、销售:燃气轮机装置及相关配套设备的设计、生产、销售、安装、调试、系统集成、维修及相关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国家专项审批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主要从事燃气动力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59,483.82万元,负债总额为144,696.23万元,净资产为14,787.59万元。
3.哈尔滨广瀚动力传动有限公司
哈尔滨广瀚动力传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22日,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二街3043号松北(深圳龙岗)科技创新产业园9B栋6楼606室,法定代表人为李伟顺,经营范围为从事机械传动产品开发、生产、销售;传动装置及相关配套设备的设计、生产、销售、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服务。公司主要从事传动装置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36,227.33万元,负债总额为26,802.68万元,净资产为9,424.65万元。
4.武汉海王核能装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王核能”)
海王核能成立于2015年6月29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庙山办事处阳光创谷阳光大道1-21号,法定代表人为吴鹏炜,经营范围为:核电、火电和特种装备开发、设计、制造、安装、批零兼营、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电力工程设计、安装、施工总包和技术服务。主要业务为核仪器相关(厂房辐射监测系统、环境辐射监测系统等)业务那及核电系统设计、系统集成、核级阀门研发制造。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59,984.49万元,负债总额为2,927.62万元,净资产为57,056.87万元。
5.武汉海王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海王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09月02日,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注册地位于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450号,法定代表人为马斌,经营范围为包括电力工程设计、施工;送变电工程、安防及消防工程施工;光机电一体化设备、工装模具、建筑材料、核电和火电站设备的研制、批零兼营;压力容器制造、批零兼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计算机及仿真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空调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批零兼营;计算机软硬件、家具及家居用品、办公用品及设备、餐饮用品及设备、教学用品及设备、文体器材及用品、照明及音响设备批零兼营;信息系统集成;软件开发、技术服务。主要从事电力工程设计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31,925.83万元,负债总额为19,922.81万元,净资产为12,003.02万元。
6.中船重工特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中船重工特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05月22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昌平镇创新路12号1楼212房,法定代表人为马斌。经营范围包括核电、石油、化工、船用特种设备制造;工程设计;核电、石油、化工、船用特种设备开发、设计、安装、销售、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阀门、智能机器人的技术开发;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技术服务;制造阀门、工业机器人、特殊作业机器人(限在外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产品设计;专业承包;软件开发;销售办公设备、汽车、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技术开发、计算机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主要从事核电、石油、化工等特种设备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2,466.17万元,负债总额为4,933.27万元,净资产为17,532.90万元。
7.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船机”)
武汉船机成立于2003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为299,242.3634万元, 注册地址为湖北武汉青山区武东街9号,法定代表人为马聚勇,经营范围为各种舰船配套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民用船舶配套设备及焊接材料的生产、加工及销售;港口装卸机械、冶金机械、水工机械、液化石油气槽车、贮罐、液压油缸、烟草机械、桥梁及石油钻探设备制造、销售;海洋平台及海洋工程配套设备(不含特种设备)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经营业务为军民用特种装备、船海工程装备、港口起重装备、特种焊接材料、高铁桥梁支座和燃气轮机配套。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537,667.48万元,负债总额为954,894.46万元,净资产为582,773.02万元。
8.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柴重工”)
河柴重工成立于2007年6月29日,注册资本为122,905.8845万元注册地址为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中州西路173号,法定代表人为刘文斌,经营范围为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电机制造;电气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通用零部件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液力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切削机床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要经营业务为军民用中高速柴油机及成套机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361,311.89万元,负债总额为219,953.52万元,净资产为141,358.37万元。
9.风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风帆公司”)
风帆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30日,注册资本为128,347.13万元,注册地址为保定市富昌路8号,法定代表人为李勇,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蓄电池租赁;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气设备修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能量回收系统研发;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银制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合成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船舶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有色金属合金制造;试验机销售;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测量仪器销售;金属制品研发;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要经营业务为车用蓄电池开发、研制、生产、销售;蓄电池零配件、材料的生产销售;塑料制品、玻璃纤维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951,825.05万元,负债总额为397,320.51万元,净资产为554,504.54万元。
10.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淄博火炬”)
淄博火炬成立于1993年3月26日,注册资本为64,697.13万元,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法定代表人为王怀宇,经营范围:为蓄电池及配套产品、蓄电池材料、锂离子电池及配套产品、锂离子电池材料、屏蔽材料、又车及配件、充放电机、橡胶和塑料制品、蓄电池专用模具、机电设备及模具、木制品包装制品(不含印刷)、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的生产、销售、修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蓄电池性能检测服务;太阳能开发利用;机械加工、销售;废旧铅蓄电池及材料的回收、销售;自有房屋、机械设备的租赁:货物进出口;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318,787.35万元,负债总额为186,246.68万元,净资产为132,540.67万元。
11.风帆(扬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风帆扬州公司”)
风帆扬州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18日,注册资本为33,000万元,注册地址为高邮经济开发区蓄电池工业园甓社路99号,法定代表人为李小群,经营范围为蓄电池开发、研制、生产、销售;锂电池研发、生产、销售;蓄电池零配件、材料的生产、销售;蓄电池、新型电池的研发及相关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废旧电池及材料回收、销售;太阳能路灯、灯杆、光伏组件及控制系统、道路照明的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胶体蓄电池、银锌电池的销售;UPS不间断电源、储能离网发电系统及附件、塑料制品的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消防设施工程施工;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市政设施管理;智能水务系统开发;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计算机系统服务;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40,624.91万元,负债总额为4,209.04万元,净资产为36,415.87万元。
12.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柴油机”)
安庆柴油机成立于1994年4月15日,注册资本为39,573.574934万元,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安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3.9平方公里工业园园纬二西路,法定代表人张仕明,经营范围为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黑色金属铸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量技术服务;通用零部件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40,022.77万元,负债总额为96,109.82万元,净资产为43,912.95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该等公司资信状况良好。
公司本次担保部分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未按其认缴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鉴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己提供足额担保,且该等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不实际参与日常经营,公司对该等被担保对象具有实际控制权,因此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广瀚动力、哈尔滨广瀚燃气轮机有限公司、哈尔滨广瀚动力传动有限公司和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虽超过70%,但均系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事项有助于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的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该等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有助于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1.92亿元,均为中国动力向所属子公司或所属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情形,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96%;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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