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00 公司简称:同方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归属于核技术应用、智慧能源产业和数字信息等产业领域。按照所处行业及经营模式可分为制造业和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
我国核技术应用经济规模持续扩大,保守估计,2022年底我国核技术应用产业产值突破7000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率保持在15%以上,预计2025年可达万亿市场规模。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核技术应用产业,成为当前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领域,核技术应用有望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加大资源投入与政策保障。从需求及电力装机电量平衡预测来看,2060年我国核能发电量占比需达到20%以上才能实现碳中和目标。2023年是国家提出核能“三步走”发展战略四十周年,能源安全被不断提到新的高度,国家进一步加大核电产业创新发展支持力度,全面提升核电装备相关产业竞争力,为能源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提供新的更强动力。核电快速发展将带动核仪器仪表、核安保、智能铀矿山、检验检测运维、核工业数智化等多领域市场需求,公司各产业均有应用场景。
自2020年我国提出“双碳”目标后,降碳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战略方向。经过三年建设,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逐步建立并愈发完善,可再生能源进一步发展,并促进着各领域的低碳转型。2023年4月,国家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1部门联合发布了《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明确了双碳标准体系建设的基本架构,提出建设重点任务,国家层面政策愈发细化,双碳标准体系建设有了指南。2023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从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的转变进一步深入。2024年3月,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到2025年新建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面积比2023年增长0.2亿平方米以上,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比2023年增长2亿平方米以上,智慧能源产业面临着良好发展机遇。
中国信通院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50.2万亿元,同比增长10.3%,数字经济占GDP比重相当于第二产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达到41.5%。预计2023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将达56.1万亿元,2025年有望达到70.8万亿元。人工智能迎来快速发展期,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全球数字经济白皮书(2023年)》显示,2023年全球人工智能市场收入达5132亿美元,同比增长20.7%,到2026年市场规模达8941亿美元。其中,软件在市场中持续占据主导地位,其市场份额占比近九成,2023年市场规模为4488亿美元,同比增长20.4%。根据工信部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半数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指标显著提升。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生产恢复向好,出口降幅收窄,投资平稳增长。
国家先后出台《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等,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和规划引导,统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标准制定、保障体系建设等,不断促进产业发展。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同方股份自成立起依托清华大学相关学科院系,致力于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从初期的“带土移植”,到“一主两翼”协同创新模式,到“五位一体双服务”协同创新体系,再到目前的“中核集团科研院所和清华大学及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授权承接平台”,公司在科技创新上打通了产业孵化模式链条,激发了内部创新活力,形成了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发展的业务模式和优势,经过20余年产学研实践,公司先后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安全可靠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重点企业、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双创基地和国家级孵化器、信息系统集成与服务大型一级企业、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行业大型骨干企业、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企业、中国电子信息行业创新能力五十强企业、众创空间等权威认定。
公司秉承“科技服务社会”的企业宗旨,定位于科技创新的引领者,致力于高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逐步形成和打造了核技术应用、智慧能源、数字信息、成果转化等主干产业集群,形成了集成创新与自主创新并行的创新体系,构建了系统性的“产学研用”一体化平台。
核技术应用业务:主要为安全检测产品和综合解决方案,拥有全球安检行业最完整的产品线序列,共计30多个系列、300多个品种,实现了危险物的自动识别、人脸识别、安检数据智能分析,为智慧机场、智慧海关、智慧口岸建设、智慧交通提供方案支撑。
智慧能源业务:主要为将数智化和节能产品与技术综合运用于建筑园区、清洁供热、工业余热、轨道交通、数据中心等,致力于打造智慧低碳城市和清洁智慧能源。
数字信息业务:主要以自主可控产品为基础,以知识服务、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驱动数字经济新基建,为政府和央企多个业务场景提供数字化转型支撑。
成果转化业务:主要利用科技孵化优势,搭建中核与高校之间的桥梁、构建技术创新成果与市场需求之间的桥梁、创建成长型优质企业与资本市场之间的桥梁,形成具有竞争力的成果转化体系,为中核集团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2023年,多重困难挑战交织叠加,我国经济波浪式发展、曲折式前进,成绩来之不易。从国际看,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地缘政治冲突加剧,保护主义、单边主义上升,外部环境对我国发展的不利影响持续加大。从国内看,经历三年新冠疫情冲击,经济恢复发展本身有不少难题,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加速显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又接踵而至。外需下滑和内需不足碰头,周期性和结构性问题并存。面对异常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国新冠疫情防控实现平稳转段、取得重大决定性胜利,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出坚实步伐。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同方股份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承上启下之年。公司全员上下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初步构建起战略清晰、科技引领、主业突出、治理现代、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新发展格局。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收入同比增长21.35%;完成“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初显成效;科技创新体系能力更加夯实,科技成果进一步涌现;全力落实高质量发展,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同比大幅提升,国际化收入快速增长33.87%;强力推进结构调整,计算机等重大项目处置完成落地;提升内部精细化管理水平,三项费用比重逐步下降,全员劳动生产率大幅增加;多渠道拓展融资,中长期融资比重大幅提升,债务结构更趋合理。
然而我们也看到,受到外部竞争加剧、部分市场需求不足等因素影响,公司部分业务出现增长放缓、毛利率下降等情形;部分参股企业投资效益不佳,拖累了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公司全年仍出现了较大亏损,未能实现扭亏为盈。因此公司还需进一步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加大研发投入,加速形成新质生产力,提升核心竞争力水平,同时加大对部分微利亏损企业的优化调整力度,实现健康持续发展。
2023年,公司经营情况具体如下:
(一)强化战略引领,“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完善落地
同方股份全面落实中核集团核技术应用产业组织优化调整要求,完成“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规划定位更精准、目标更清晰、路径更聚焦、措施更具体。从战略层面有效推动产业布局优化,大力发展安检安保产业,协同推进核安保一体化、智能选矿、辐照应用等产业,聚焦数字信息产业和能源管理节能产业,进军储能和综合智慧能源领域。同方股份高度重视国务院国资委央企产业焕新行动和未来产业启航行动,成立“产业焕新行动”专项工作组,聚焦新领域、开辟新赛道,加快布局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全力落实重大项目建设,确保项目顺利运行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有效措施,有力推进了专项工程任务的实施,保障了专项工程按期交付。同方软件(赛威讯)、同方知网大力协同,落实国家统计局系列重点项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已顺利开网上线,实现了“用中国系统处理中国数据”。同方威视积极参与海南自贸港三家机场项目,为高标准建设自贸港贡献智慧和力量,“迪拜世博会安保项目”成功入选2023年服贸会全球服务示范案例。同方能源实施中关村东升科技园二期、民生银行数据中心等项目,横琴口岸及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工程、国家会展中心(天津)项目斩获国家级鲁班奖,公司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创新驱动,科技创新能力持续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完善,聘任首批科技委委员、成立创新研究院,打造“三科一院”科技创新协同组织体系。发布19项“面向2030重大前瞻性科研项目”清单。顺利通过新一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司多项关键核心技术实现攻关和产业化,静态CT系统入选“科创中国”先导技术榜。同方知网携手华为打造千亿级知识增强型大模型,推出新一代生成式知识服务产品。昆仑数字平台AI算法突破行业应用,实现智慧医院项目落地。报告期内,公司科技成果鉴定为“国际领先”技术2项,获日内瓦国际发明奖“两金一银”、省部级科技奖4项,授权发明专利260项、发布国家和行业标准15项。
(四)坚持目标导向,全力落实高质量稳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国际国内多重挑战,实现营业收入、新签合同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公司积极落实项目回款,经营现金流量净额1.45亿元,同比改善0.97亿元。报告期内,公司有效应对国外环境不利影响,海外市场逆势增长,国际化经营收入68.07亿元,同比增长33.87%。其中同方威视在亚洲、非洲和南美等区域实现较大增长。同方计算机欧洲区和亚太区市场开拓取得大幅增长。
(五)聚焦主业协同发展,市场开拓亮点纷呈
报告期内,公司核技术应用产业智能选矿系统投用,矿石分选行业实现收入零突破;海外首套动力电池检测系统完成交付,新能源检测业务实现大幅增长。智慧能源产业中标华电灵武共享储能电站项目,正式进入新能源储能主赛道。数字信息产业互联网平台业务收入同比大幅增长,推出“AIGC检测服务系统”。公司主动融入中核集团发展大局,助力核工业数智化转型。全年达成中核集团内合作意向项目257项,其中中核集团经济运行信息化系统已进入试运行阶段并保持平稳运行。金七门核电核安保一体化项目正在推进示范项目落地。不断加强中核集团内协同,重点示范项目落地实施。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参与承办第六届进博会,参加国家“一带一路”企业家大会、东盟博览会、中核集团供应商大会等,不断擦亮“科技创新的引领者”的品牌底色,同方威视集装箱货物检查系统集成项目成功入选中国—东盟和平利用核技术合作示范项目。
(六)强力推进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发展效能进一步提升
公司强力推进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计算机转让项目已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收取股权转让款,顺利完成交割;国都证券项目已在产权交易所挂牌,同方友友关停境外金融业务。江新造船、供热特许经营业务已完成转让,健康科技已完成摘牌。报告期内公司压减28户法人主体,实现资产处置回款12.4亿元。公司高效圆满完成同方知网股权与业务重组,理顺和优化了知网产业架构,生产关系和管理关系进一步理顺。
(七)深化改革取得新成效,市场化活力进一步激发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平均从业人数、平均职工人数较去年进一步优化,全员劳动生产率同比大幅增加。同方股份对同方威视施行“一企一策”授权,在改革改制、计划管理、投资及项目管理等领域加大授权,建立授权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评估授放权实施情况。
(八)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筑牢安全发展防线
报告期内,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完成口行贷款、农行银团等49.8亿元中长期融资落地;优化有息负债结构,债务期限结构更加合理;30亿元科创型私募债券成功注册并在年内发行两期;治亏减亏取得积极成效,亏损企业同比减少10户。报告期内,公司全级次安全环保责任体系、组织与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同方安环信息化平台投入使用,3家单位年内通过中核集团安全标准化达标,获安全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3个产品获得“绿能星·新型技术产品”优秀奖。公司健全重点领域合规风险识别、评估机制,开展“小远散”单位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等专项治理行动,促进制度、流程持续完善和优化,公司内控和合规管理能力得到加强。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00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1
债券代码:253351 债券简称:23同方K1
债券代码:253464 债券简称:23同方K2
债券代码:253674 债券简称:24同方K1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10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宝原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被委托人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出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24年5月13日至5月14日工作日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北京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A座29层
联系电话:(010)82399888
传真:(010)82399765
邮政编码:100083
联系人:孙炎子
注意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