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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之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章程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章程》。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内容为准。本次章程修订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工商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东海大道2887号以现场方式举行,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战峰主持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回报全体股东,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3,627,0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554.405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要求。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度的运行状况进行了细致、准确的总结,公司编制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六)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拟定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2023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监事薪酬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与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分项表决情况如下:

  6.1《关于监事张战峰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2票,其中同意票为2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监事张战峰回避表决。

  6.2《关于监事蒋文斌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2票,其中同意票为2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监事蒋文斌回避表决。

  6.3《关于监事翁群英2024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2票,其中同意票为2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监事翁群英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八)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公司决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九)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公司决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针对自有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蒋文斌先生因个人原因辞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拟补选赵利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监事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可帮助完善公司治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职尽责,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监事薪酬福利,全体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 投资金额及期限: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翔股份”)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投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风险提示承诺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但仍不排除因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20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906,75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4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368,07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及各项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1,991,006.78元。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天健验[2022]6-2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本次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和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是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部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利用闲置募集资金部分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前述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分别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联翔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 投资金额及期限: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翔股份”)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风险提示承诺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但仍不排除因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一、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和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是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部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前述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针对自有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分派现金股利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0,630,890.17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3,627,0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554.405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要求,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资金状况和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资金的前提下,回报广大股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翔股份”)全资子公司浙江领绣家居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绣家居”)

  ● 被担保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担保余额为0,不存在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领绣家居是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领绣家居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以保证领绣家居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

  (二)2024年度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总额共人民币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浙江领绣家居装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4325608559D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26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海盐县武原工业新区东海大道2887号

  法定代表人:赵利娟

  注册资本:5,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厂房出租;家具、家用电器、工艺装饰品、建材批发、零售;计算机信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领绣家居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上述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领绣家居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于2024年度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金额合计将不超过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如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领绣家居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保障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被担保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专项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此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此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担保余额为0,不存在逾期担保。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联翔股份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联翔股份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事项无异议。

  八、公告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辞职暨补选董事、

  监事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辞职与补选董事情况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陈启林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陈启林先生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前,陈启林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其公司董事的职责。

  陈启林先生在任职公司董事期间勤勉敬业,公司董事会对陈启林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努力表示感谢。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唐庆芬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监事辞职与补选监事情况

  公司监事蒋文斌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蒋文斌先生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蒋文斌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其公司监事的职责。

  蒋文斌先生在任职公司监事期间勤勉敬业,公司监事会对蒋文斌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努力表示感谢。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赵利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聘任任哲远先生(简历见附件三)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任哲远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任哲远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3-86026183

  传真:0573-86115251

  电子邮箱:LEADSHOW@LEAD-SHOW.CN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工业新区东海大道2887号。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一:

  唐庆芬女士简历

  唐庆芬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2015年9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唐庆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二:

  赵利娟女士简历

  赵利娟,女,197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建筑工程师。

  历任嘉兴繁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里美进出口有限公司国内采办;浙江元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嘉善分公司/平湖分公司财务主办;嘉兴中达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财务主办。现任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监;浙江领绣家居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嘉兴领绣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海盐县文化产业协会秘书长。

  赵利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三:

  任哲远先生简历

  任哲远先生,1989年12月出生,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中国国籍,中共预备党员,已于2024年3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2018年入职公司,担任法务专员至今。

  任哲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因全体董事、监事就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任险。具体详情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以正式签署的保险合约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6、授权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方案范围内办理保险购买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保险合同期满后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事宜。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可帮助完善公司治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职尽责,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6,329,958.33元和信用减值准备253,015.49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变化情况

  经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报告期内各项减值计提及其他变化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说明

  1、计提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的情况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023年合计计提坏账准备253,015.49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53,015.49元。

  2、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的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023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122,296.42元,因库存商品对外销售及原材料生产领用转回和转销存货跌价准备410,334.72元。

  3、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情况

  2022年收购嘉兴裱糊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8%的股权,产生商誉5,043,202.33元,2023年聘请外部专业评估公司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依据评估结果,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并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148,267.96元。

  4、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2023年因未到期的合同项目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59,393.95元,转回8,478.88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期合并计提各项减值损失16,582,973.82元,转回或核销418,813.60元,影响公司本期利润总额-16,164,160.22元,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翔股份”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38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272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36人

  2023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4.83亿元

  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0.99亿元

  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8.40亿元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75家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63亿元

  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倪春华女士,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自2017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自2024年度审计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宝信软件、中谷物流、弘讯科技、国盛智科、晶华微、五芳斋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雪蕾女士,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自2022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联翔股份年度审计报告。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章方杰先生,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自2009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浙版传媒、科润智控、大庆华科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倪春华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雪蕾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章方杰先生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倪春华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雪蕾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章方杰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上期2023年审计收费74.2万元。

  本期2024年审计收费暂未确定,具体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2023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均能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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