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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细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丽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3年6月,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等指标进行追溯调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项

  (1)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对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报告期内,共回购注销155,694股限制性股票,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55,694股。

  (2)2024年3月25日,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共解锁330,750股股份。

  (3)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2023年5月17日进入可行权期,截至2024年3月26日,行权期已届满,累计已行权并登记完成5,793,674股股票期权。

  (4)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2024年1月3日进入可行权期,截至2024年3月31日,累计已行权并登记完成461,728股股票期权。

  2、 股份回购计划实施情况

  2023年11月7日,公司发布《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012,700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31,322,045.41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本期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6,055,180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259,928,645.69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3、 重大投资事项

  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及产能规划,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启动济南一期年产10GW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项目、滁州一期年产15GW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产能项目、义乌基地现有PERC电池产能升级改造为TOPCon电池产能项目,具体信息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对外投资公告。

  4、 获得政府补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77,824.29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72,514.01万元计入2024年当期损益,5,310.28万元计入递延收益。

  5、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于2023年8月2日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并于2023年10月13日完成了反馈意见的回复。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公司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从600,000万元下调至350,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发布的临时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细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丽莎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陈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细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丽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细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丽莎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4-050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25日,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的修订原因和修订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3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628股限制性股票。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1,900股限制性股票。

  2024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及2023年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44,217股限制性股票。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2023年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6,370股限制性股票;因公司2023年度业绩考核不达标,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60,404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回购注销546,774股限制性股票。

  上述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828,803,851股变更为1,827,768,332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828,803,851元变更为人民币1,827,768,332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变动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主管机关核准内容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代表公司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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