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在上表列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800,865股,占公司总股本252,200,000股的比例为3.49%。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鞠建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成晓鸣 会计机构负责人:成晓鸣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鞠建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成晓鸣 会计机构负责人:成晓鸣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鞠建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成晓鸣 会计机构负责人:成晓鸣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4-028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3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卫明,199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至今在立信执业,2023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0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谢思思,201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7年至今在立信执业,2022年、2023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曹佳,200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年至今在立信执业,2023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上市公司6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 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 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2024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具体报酬,并授权公司相关代表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独立地审计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因此,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 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审议情况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4-029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反映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3年度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23年度,公司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4,316,718.83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二、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 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了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并相应计提减值准备。经测试,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794,849.95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一般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经测试,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3,521,868.88元。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4,316,718.83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14,316,718.83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已经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及2023 年的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其他说明
本次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