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4-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奥微”或“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项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北小米”)及其关联公司发生的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湖北小米将回避表决。
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以决议形式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公司对2024年相关交易进行预计及授权,是基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往来需要,交易定价方法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拟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与关联方(或通过经销商间接销售的方式)进行交易,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代表签要执行相关交易时所需签署的文件,无需再经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帝奥微结合业务实际情况,就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 1、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
2、上表中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三)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和支付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至今为止未发生其对公司的应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未来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公司将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湖北小米及其关联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其销售(或通过经销商向其销售)相关半导体器件。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且所有交易均将订立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4-027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奥微”或“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董事会召开日。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理财产品余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交易金额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管理层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或就相关事项进行决策,并同意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概况
(一)投资产品额度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行为授权期限
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董事会召开日。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及子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同时,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业务,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董事会召开日,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理财产品余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交易金额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或就相关事项进行决策,并同意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 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充分发挥闲置资金使用效益、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4-026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奥微”或“公司”)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董事会召开日,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董事会召开日期间有效。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6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305万股,发行价格为41.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2,792.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1,232.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560.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17日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H1024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募 投项目,故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 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董事会召开日,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董事会召开日期间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 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周转和需要。通过适当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 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 因素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 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 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 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 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董事会召开日。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同意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4-031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年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年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不超出前述金额前提下,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监督权利、履行有关职责。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4-032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香港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对境外全资子公司DIOO(HONGKONG)CO., LIMITED(帝奥(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奥香港”)记账本位币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境外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的要求,在资产负债表日需要进行外币金额折算,从而导致出现虽互为集团内部往来关系的账务记录,因所采用不同的记账本位币,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将产生较大的汇兑损益,从而影响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所经营的实体业务带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向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帝奥香港拟将帝奥香港记账本位币由港币变更为人民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香港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议案》,同意自2024年1月1日起将帝奥香港记账本位币由港币变更为人民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帝奥香港记账本位币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项目信息
1、变更日期
从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并采用变更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所有项目折算为变更后的记账本位币
2、 变更内容
(1)变更前:帝奥香港记账本位币为港币;
(2)变更后:帝奥香港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三、 本次境外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帝奥香港记账本位币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公司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变更帝奥香港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该项变更不会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以前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四、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境外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
1、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帝奥香港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将其记账本位币由港币变更为人民币,有利于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同意帝奥香港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事项。
2、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将香港公司记账本位币由港币变更为人民币,有利于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的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4-035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49号文《关于同意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305万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1.6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627,92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12,322,036.0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5,601,963.9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17日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H1024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13,268.1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人民币15,682.25万元。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上海帝迪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0,413.31万元,其中19,947.52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65.79万元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H10254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8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期间有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83,800.0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0,750.4841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帝迪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帝迪”)增资,全部作为注册资本。基于对子公司未来发展考虑,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50,750.48万元向上海帝迪增资,其中调整 4,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6,750.4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本次向上海帝迪增资的款项到位后,将存放于上海帝迪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实施监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向上海帝迪增资50,750.48万元,4,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6,750.4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2023年8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鞠建宏先生作为提议人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股份,提议内容为使用10,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41.68元/股(含),主要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上述回购股份提议,审议的具体情况为: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0,000.00元用于回购,其中已用于回购股份的金额为59,970,241.55元,剩余尚未使用37,664.43元(含利息7,905.98元)暂存于回购股份的专用账户中。
3、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公司未来运营情况,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帝奥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帝奥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帝奥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4-034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推动公司整体产业发展进行战略布局,加强公司研发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帝奥微(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奥微(上海)”)共同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投资建设“车规级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车规级芯片项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本次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及开展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正式投资协议、办理子公司工商登记、投资建设项目备案登记等。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预计项目总投资约2.94亿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为准)。
●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项目立项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前置审批手续。此外,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可能存在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项目投资将通过招拍挂方式依法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本 项目投资、实施是以竞买目标土地为前提,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3、本项目投入资金的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可能会对公司短期现金 流造成压力。若通过银行借款融资,则受贷款政策变化、利率波动等因素影响, 存在融资成本上升的风险。公司将统筹资金管理,合理确定支付方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4、本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最终投资规模和周期具有不确定性,将在后续正式的投资协议中约定。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帝奥微(上海)为项目实施主体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投资建设“车规级芯片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智能化、网联化成为汽车产业的发展潮流和趋势。汽车功能定位正从单纯的出行工具逐渐向智能移动生活空间转变,车载网联通信从提供车内互联网络连接,逐步向实现车与车、路、行人及互联网等之间无线通讯和信息交换转变。在这一发展趋势下,汽车电子对整车的影响和作用越来越强。因此公司将持续布局汽车电子相关产品,打开公司的第二增长曲线。
根据项目建设实际资金需求,公司将按出资比例分期缴足认缴出资额。预计项目总投资约2.94亿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投入,并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用地(具体用地面积和地块实际范围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核定和批准为准)。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本次对外投资的相关协议、办理相关工商登记、投资项目备案登记等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车规级芯片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2、投资主体: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帝奥微(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投资主体注册资本: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220万元;帝奥微(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
4、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预计项目总投资约2.94亿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投入,并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用地(具体用地面积和地块实际范围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核定和批准为准);
5、项目选址及用地:上海市北蔡产业社区的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D07-01南侧地块,项目用地面积约9.3亩(具体用地面积和地块实际范围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核定和批准为主)。
6、项目资金来源:计划通过公司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融资、创新跟投、股权募资等方式解决(具体视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公司实际决策、有关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有助于促进公司完善整体产业布局,加强公司研发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趋势及公司发展战略。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对外投资由于项目建设尚需较长的时间周期,同时考虑项目建成后的达产、市场开拓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短期内本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实质的影响。公司与子公司帝奥微(上海)共同投资建设的“车规级芯片项目”有助于促进公司完善整体产业布局,加强研发投入及人才布局,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实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趋势及公司发展战略。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风险分析
1、本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项目立项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节能评估和审查等前置审批手续。此外,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可能存在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项目投资将通过招拍挂方式依法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本 项目投资、实施是以竞买目标土地为前提,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3、本项目投入资金的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可能会对公司短期现金 流造成压力。若通过银行借款融资,则受贷款政策变化、利率波动等因素影响, 存在融资成本上升的风险。公司将统筹资金管理,合理确定支付方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4、本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最终投资规模和周期具有不确定性,将在后续正式的投资协议中约定。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4-024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存放于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在权益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2,143,953.42元,2023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为252,200,000股,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为8,800,865股,扣除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后,股本数为243,399,135股,以此计算预计分派现金红利不超过36,509,870.25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37.1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金额为59,944,783.8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89.41%。2023年拟现金分红与回购金额合计占净利润的比例为626.58%。
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实际分派的金额以公司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如在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本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没有实质性重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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