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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611                                               证券简称:杭州柯林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寓画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寓画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谢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寓画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寓画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寓画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寓画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11        证券简称:杭州柯林          公告编号:2024-006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未来发展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的扣非后净利润为4,156.38万元,比2019-2021年度平均扣非后净利润下降54.92%,未达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以2019-2021年度平均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公司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不断提高监事的责任意识,勤勉尽责履行监事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9.1、《关于确认徐学忠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徐学忠回避表决。

  9.2、《关于确认徐楷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徐楷回避表决。

  9.3、《关于确认周康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周康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符合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抵押贷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抵押贷款有利于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抵押贷款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抵押贷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业务经营所需,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综上,同意公司本次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序推进,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11          证券简称:杭州柯林       公告编号:2024-009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柯林”或“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1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戴国骏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2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2年2月2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2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预留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授予日为2022年3月22日: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如下: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若公司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且激励对象对此负有责任的,或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二)条规定的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在公司任职满12个月以上。

  (四)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2023-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归属,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

  1、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且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若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发生并购等行为,业绩考核指标值则以扣除前述事项产生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未达标,则该类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19-2021年度平均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的扣非后净利润为4,156.38万元,比2019-2021年度平均扣非后净利润下降54.92%,未达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以2019-2021年度平均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

  三、 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 由于公司业绩考核未到达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根据本激励计划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本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30%,作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68,248股。

  2、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1,12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69,368股。

  四、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造成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均符合《上市规则》《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和调整尚需按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11        证券简称:杭州柯林        公告编号:2024-010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 1]2023年度,签署金道科技、广脉科技等上市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签署杭汽轮、华旺科技、金道科技等上市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度,签署杭汽轮、卫星石化、洁美科技等上市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注2] 2023年度,签署西藏矿业等上市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签署西藏矿业等上市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费用将根据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提议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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