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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5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超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均参与表决,共收到有效表决票3张。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后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本次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审核《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合理、完整,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对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审核《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公司负责人黄建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基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基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2024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社会公益捐赠的议案》,为积极支持、参与汕头市公益事业,践行公司“服务大众、回报社会”的经营理念,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公司以现金方式向汕头市慈善总会捐赠人民币玖佰万元(?9,000,000)。(公告编号:2024-003)

  (二)2024年2月22日,“联泰转债”已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董事会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联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05)

  (三)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聘2024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告编号:2024-008)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建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基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基华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黄建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基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基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建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基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基华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4-021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18日  下午2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决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时公告及相关附件。公司也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披露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请投资者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2、 特别决议议案:9、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02、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0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6月12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登记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三)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4年6月12日下午16:30)。

  六、 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联系人:林锦顺

  电话:0754-89650738

  传真:0754-89650738

  邮编:515041

  (二)其他: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4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建勲先生召集及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共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1人),均参与表决,共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议案并表决后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三、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受近年宏观经济环境变化,政府财政支付能力承压的影响,公司应收账款大幅增加,综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2024年度经营计划、资金支出计划以及目前资金状况,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和公司长远发展需求,考虑到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已达年可分配利润30%以上的实际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前提下,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公司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现金需求、支持公司发展和投资者长期回报。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先行参与项目竞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先行参与项目竞标的权限,具体内容如下:

  (一)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先行参与项目的竞标;

  (二)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与其他方(包括关联方: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签署《联合体协议》,先行参与项目的竞标。

  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后续项目中标,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市规则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若项目未中标,公司与其他方签署的《联合体协议》自动失效。

  上述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黄建勲、黄敏虹已回避表决。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先行参与项目竞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张荣、林锦顺已回避表决。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张荣、林锦顺已回避表决。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度经营资金需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效降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风险,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含融资租赁等方式)不超过人民币124,000万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事项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44,000万元,并同意授权董事长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上述融资项目保证担保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因2024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合计人民币100,000.00万元。按照有关金融机构要求,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时,或需提供控股股东或/和实际控制人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基于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无偿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黄建勲先生同意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无偿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在期限内可分额度、循环提供。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草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转为公司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下发的股东结构表(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因可转债转股变更至584,144,206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584,118,165元(人民币,下同)变更为584,144,206元;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8月1日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对《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作修正。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上述修正事项的登记及变更备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草案)》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草稿)>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十六、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十八、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8月1日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至少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因此公司拟对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进行调整,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组成情况见下表:

  

  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星期二)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1”)。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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