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4-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涉及对外担保或关联交易,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含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及其他日常经营所需的各类银行业务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授信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以在授信额度内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及额度的使用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授信相关的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4-047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骄成超声”)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周宏建先生、隋宏艳女士、段忠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少劼先生、杨晓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王少劼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三名非独立董事和两名独立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 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陆军先生、孙稳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 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一、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宏建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机械工程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1992年7月至2003年12月任戚墅堰机车车辆厂配件分厂技术室主任;2003年12月至2006年12月任必能信超声(上海)有限公司应用技术部门主管;2006年12月至2009年6月任依工测试测量仪器(上海)有限公司质量经理;2009年6月至2021年5月历任骄成有限总经理、执行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骄成超声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宏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225,3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13%,通过江苏阳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834,0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02%。周宏建先生与隋宏艳女士系夫妻关系,除上述关系外,周宏建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宏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隋宏艳女士: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机械工程专业硕士,高级讲师。1992年7月至2004年7月任常州戚墅堰机车厂职工大学教师;2004年7月至2015年2月任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师;2007年2月至2021年5月历任骄成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工会主席;2021年5月至今,任骄成超声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隋宏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隋宏艳女士与周宏建先生系夫妻关系,除上述关系外,隋宏艳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隋宏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段忠福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2010年3月至2021年5月历任骄成有限产品经理、副总经理;2021年5月至今,任骄成超声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段忠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通过上海鉴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股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8%。段忠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段忠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少劼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注册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1996年8月至2000年10月担任镇江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会计;2000年10月至2002年8月担任江苏诚又信商贸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2年8月至2006年3月担任京东五星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6年3月至2015年4月担任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15年4月至2021年8月任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1年11月至2022年12月,任南京卓胜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11月至今,任南京对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1月至2023年10月,任南京德馨税务师事务所副主任;2023年11月至今,任南京德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副主任。2021年5月至今,任骄成超声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少劼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少劼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晓伟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应用化学专业博士,研究员。2011年9月至2014年11月任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工学院博士后;2014年12月至2020年5月任同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员;2020年6月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员;2021年11月至今,任安徽晟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骄成超声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晓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杨晓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陆军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大专。1998年7月至2001年10月任上海申建冶金机电技术有限公司生产部技术员;2001年10月至2002年4月任梯爱司新材料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质量技术员;2002年4月至2004年3月任上海明芳汽车零件有限公司质量技术员;2004年3月至2006年4月任华域三电汽车空调有限公司质量技术员;2006年4月至2006年7月任佛吉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质量工程师;2006年7月至2007年4月任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工程师;2007年5月至2010年8月任依工测试测量仪器(上海)有限公司生产主管;2010年8月至2010年11月任上海锐毕利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质量工程师。2010年12月至今担任骄成有限和骄成超声采购经理,2021年5月至今,任骄成超声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军先生通过上海鉴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股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2%。陆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陆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孙稳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硕士。2009年3月至2009年11月任上海重型机床厂有限公司设计工程师,2009年11月至2011年5月任三一重型机器有限公司设计工程师,2011年5月至2014年4月任上海ABB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工程师,2014年4月至2019年3月任上海图灵智造机器人有限公司研发主管,2019年3月至今担任骄成有限和骄成超声技术中心机械部高级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5%,通过上海能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上海鉴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股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8%。孙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4-046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63.24万股(调整后)。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3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 2023年2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少劼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 2023年2月25日至2023年3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收到个别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问询,经向当事人解释说明,当事人未再提出其他问询。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2023年3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08)。
4、 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3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0)。
5、 2023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作废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因丧失劳动能力离职等情形,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5.53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为基数,根据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定比2022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确定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假设每个考核年度定比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为X,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200Z0222号),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2,518.88万元,2023年度较2022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2023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因此作废处理168名激励对象(不含上述离职的16名)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0.80万股(调整后)。
(三)规定期限内未明确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明确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因此作废预留的限制性股票26.91万股(调整后)。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3.24万股(调整后)。作废处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84名变更为168名,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8.19万股(调整后)变更为71.86万股(调整后)。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公司为实施本次调整及作废已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法定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尚需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作废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4-048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至5月21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sbt-sh.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22日下午13:00-14:0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活动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等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周宏建 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孙凯 先生
独立董事:杨晓伟 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至5月21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sbt-sh.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电话:021-34668757
邮箱:ir@sbt-sh.com
六、 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4-049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8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沧源路148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8日
至2024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阳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周宏建、上海鉴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邵华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进行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
1、现场办理登记:2024年5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信函或电子邮件办理登记:须在2024年5月23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沧源路1488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电子邮件(发送至ir@sbt-sh.com)的方式办理登记,以信函抵达公司、公司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信函或电子邮件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信封上或电子邮件标题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恕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沧源路1488号
电子邮箱:ir@sbt-sh.com
联系电话:021-34668757
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4-045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3年2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少劼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3年2月25日至2023年3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收到个别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问询,经向当事人解释说明,当事人未再提出其他问询。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2023年3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08)。
(四)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3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0)。
(五)2023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 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 调整事由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82,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1、 上述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故2022年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经调整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价格=(66.53-1)/(1+0.4)=46.81元/股。
2、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故2022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经调整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77.28*(1+0.4)=108.19万股;经调整的预留授予数量=19.22*(1+0.4)=26.91万股。
(二) 调整结果
综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结果如下:
1、 调整后的首次、预留授予价格:46.81元/股;
2、 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数量:108.19万股;
3、 调整后的预留授予数量:26.91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在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后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公司为实施本次调整及作废已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法定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尚需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作废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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