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4-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董事长俞黎明先生主持会议,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吴锋先生、华林先生和刘文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以本次年度董事会召开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市后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146,309,000.00股测算,预计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51,208,150.00元(含税),约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11.66%。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本议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 公司2023年度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情况真实、准确,已充分考虑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和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较为合理。 上述薪酬的考核和发放,亦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
1、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8.26万元,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204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关联董事俞黎明、郑晓敏、俞振寰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十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22)。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安庆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求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1、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做出了全面、客观、有效的评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的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业务交易需要所提供的担保方案,符合公司融资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或风险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盘活公司票据资源,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将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五十二号——上市公司季度报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的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异议。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4-020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7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弘禄大道89号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7日
至2024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除上述议案外,与会股东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内容。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5月24日 16:00,信函、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二)会议登记方式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于2024年5月24日(上午 8:30-11:30,下午13:00-16:30)持有关证明到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弘禄大道89号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冠羽
电话: 0580-2921120
传真: 0580-2680975
邮箱: lmim@zhejiangliming.com
邮政编码: 316000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弘禄大道89号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26日,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730万件精密冲裁件建设项目”、“发动机缸内制动装置研发及生产项目”及“智能工厂改造及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9,418.5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8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7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7.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782.6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211.5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571.12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21年11月1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21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重要性顺序投入以下四个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2730万件精密冲裁件建设项目”“发动机缸内制动装置研发及生产项目”及“智能工厂改造及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截至2024年4月25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利息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转出金额以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注2: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四、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对各个环节的费用实现严格控制、监督和管理,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因此产生了募集资金结余。
其中,年产2730万件精密冲裁件建设项目及发动机缸内制动装置研发及生产项目在2023年末基本达到可使用状态,相关产品已处于试样或小批量生产阶段,但尚有部分基建工程尾款及辅助设施款项未结算,故未在2023年度末将将上述募投项目作结项处理。
智能工厂改造及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结余资金较多,主要系公司通过采购更具性价比的国产化设施、软件等,累计投入5000余万元,高效完成了工厂智能化改造工作及信息系统的升级。该部分软、硬件投入已能较好匹配公司未来一段时间内的自动化、智能化及信息化需求。故将该募投项目作结项处理,旨在更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
此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形成了部分资金结余。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存在部分尚未支付的尾款,公司将在募投项目结余资金转出后,按计划在项目未来运行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进行投入,现阶段形成一定结余。
五、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730万件精密冲裁件建设项目”“发动机缸内制动装置研发及生产项目”及“智能工厂改造及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结项募投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9,418.51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部分待支付尾款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约1067万元将用于募投项目工程等尾款的结算,预计将于2024年度内结算完毕,剩余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上述结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当前发展战略布局及职能规划,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将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3048 公司简称:浙江黎明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审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586.0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9,611.30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以本次年度董事会召开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市后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146,309,000.00股测算,预计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51,208,150.00元(含税),约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11.66%。
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显示,2023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分别达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年产销量双双创历史新高。其中,乘用车市场延续良好增长态势,产销量分别达2612.4万辆和260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和10.6%,为稳住汽车消费基本盘发挥重要作用;商用车市场企稳回升,产销量回归400万辆;新能源汽车继续保持快速增长,产销突破900万辆,市场占有率超过30%,成为引领全球汽车产业转型的重要力量,汽车出口再创新高,全年出口接近500万辆,有效拉动行业整体快速增长。
1、汽车全年产销双超3000万辆
2009年,中国汽车产销量首次双突破1,000万辆大关,成为世界第一产销大国,2013年突破2,000万辆,2023年突破3,000万辆,产销总量连续15年稳居全球第一。2023年全年整体汽车市场呈现“低开高走,逐步向好”的特点,汽车国内销量2,518.4万辆,同比增长6%,汽车出口491万辆,同比增长57.9%。
2、乘用车产销创历史新高
2023年,我国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612.4万辆和2,60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和10.6%,乘用车市场连续九年超过2,000万辆。2023年,乘用车市场竞争加剧,同时伴随市场日趋回暖,购车需求进一步释放,我国乘用车市场形势逐渐好转,回归正常节奏,有效拉动了汽车增长。
3、商用车市场企稳回升
2023年,受宏观经济稳中向好、消费市场需求回暖因素影响,加之各项利好政策的拉动,商用车市场谷底回弹,实现恢复性增长。2023年,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403.7万辆和403.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6.8%和22.1%。
4、新能源汽车保持产销两旺发展势头
我国新能源汽车近两年来高速发展,连续9年位居全球第一。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作用下,2023年,新能源汽车持续快速增长,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市场占有率达到31.6%,高于上年同期5.9个百分点。
5、汽车出口再上新台阶
2023年,汽车出口再创新高,成为拉动汽车产销量增长的重要力量。汽车出口491万辆,同比增长57.9%,出口对汽车总销量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5.7%。2023年,传统燃料汽车出口370.7万辆,同比增长52.4%;新能源汽车出口120.3万辆,同比增长77.6%;整车出口前十企业中,从增速上来看,比亚迪出口25.2万辆,同比增长3.3倍;奇瑞汽车出口92.5万辆,同比增长1倍;长城汽车出口31.6万辆,同比增长82.5%。
(以上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一)、主营业务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专注于汽车精密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产品种类众多,根据生产工艺的不同,主要可分为精锻件(包括气门桥、气门弹簧上座、摇臂球头/球窝、火花塞喷油器隔套等)、装配件(包括活塞冷却喷嘴等)、冲压件(包括气门锁片、曲轴传感器信号盘、碗形塞、气门弹簧下座等)及其他件4个大类。
公司与国内外众多知名汽车制造企业建立了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拥有丰富的配套经验和稳定优质的客户群体。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作为一级供应商向客户提供配套产品,依托于优秀的产品研发能力和优异的产品质量品质,公司各主要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内与客户深度绑定。
未来伴随着募投项目的落地,公司将以优势化的精密成型零部件和喷嘴零部件为基础,快速推动缸内制动、精密冲裁、补胎液、电磁阀、传动轴零部件等品类多元化协同发展,力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稳步转型,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二)、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分析
1、商用车稳步走出历史低位,公司营收再创新高
2023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分别达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年产销量双双创历史新高。其中,乘用车市场延续良好增长态势,产销量分别达2612.4万辆和260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和10.6%,为稳住汽车消费基本盘发挥重要作用;商用车市场企稳回升,产销量回归400万辆。在上述大环境的影响下,公司前期储备的众多项目实现量产,报告期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08亿元,较上年同期上涨18.51%。其中商用车相关业务收入增长约7000万元,同比增长约36%;乘用车业务收入增长约2000万元,同比增长约6.8%。
2、大力开拓市场,定点成绩喜人
公司始终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核心价值观,依靠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品质优势,积极开拓市场,取得了卓越的成效。报告期内共获得30余家客户的项目定点100余个,项目类别涵盖核心优势产品、创新研发产品及新兴事业部产品等,项目量产时间自2023年3月至2026年9月不等,预计最大年销售额累计逾3亿元。新项目的定点不仅为公司未来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也是公司在专精细分领域技术、市场优势的良好体现。(提请投资者注意:新项目的量产时间及生命周期并非完全重合,行业内产品的生命周期大致在5-6年左右,量产的爬坡也是逐步实现的,故上述预计的销售额累计仅为各产品最大预计销售额的简单加计,并不一定在固定的某一会计年度内集中实现,亦不代表公司的收入/盈利预测。且客户定点项目存在理论上的不确定性,具体销售额也将随市场行情有所变动甚至变更,敬请注意相关风险)
3、坚持自主创新,持续研发投入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自主研发,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达到3,570.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68%。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专利9项,其中发明专利1项,未来这些研发成果的产业化、市场化将成为公司业绩稳健增长的动力之一。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250.33万元,同比增加18.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86.09万元,同比增加119.4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586.0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9,611.30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以本次年度董事会召开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市后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146,309,000股测算,预计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51,208,150.00元(含税),约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11.66%。
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求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黎明”)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与合作金融机构继续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票据池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提供的票据管理服务,是对企业客户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池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金融机构及额度
公司本次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理财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每笔担保形式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和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降低管理成本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将收到的商业汇票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金融机构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减少管理风险,降低管理成本。
2、平衡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持票量与用票量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实现公司内部票据的统一管理和统筹使用,按需进行额度调剂,有利于解决公司与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持票量与用票量不均衡的问题,全面盘活票据资产。
3、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尚未到期的部分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总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金融机构开立票据池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票据池保证金账户,对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商业汇票作质押,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金融机构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金融机构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盘活公司票据资源,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经履行了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截至目前,上述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上述核查,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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