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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61        证券简称:立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营业执行范围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保留原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基础上,拟新增经营范围,即:航空场站地面支持设备的销售和航空场站地面支持设备的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与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

  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600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时,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数据,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能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2023年)的解除限售条件,90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402,600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8,319,822股变更为77,907,622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78,319,822元变更为人民币77,907,622元。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变更营业执照范围及变更注册资本,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61         证券简称:立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胡如昌先生,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曾于2018-2020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 年开始继续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徐伟东先生,200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佘爱民先生,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业务工作量协商确定信永中和2024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评估,认为信永中和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对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能够尽职、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审计服务的收费以信永中和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61       证券简称:立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月 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止2023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了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3年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35,786,295.82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1、合同资产坏账损失: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在资产负债

  表日,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

  算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存货跌价损失: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存货按照成本与

  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准备,计入

  当期损益。本期存货跌价损失13,018,424.62 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项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判断,对信用风险增加的应收款项确信信用损失,应收账款坏账损失为 2,744,393.94 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965,219.56元,应收票据坏账损失为-1,159,157.60 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 2023 年度净利润35,786,295.82元,公司 2023 年末所有者权益相应减少 35,786,295.82 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 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五、董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资产 状况、财务状况。

  六、监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 的规定及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61           证券简称:立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80号文《关于核准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92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70元,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379,225,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4,503,737.57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4,721,262.4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9日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2BJAG1002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单位:元

  

  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本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二)所述。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订并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本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项目支出执行严格审批程序。2022年3月9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28911112110601)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已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3年度使用195.72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7,551,41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3,553.72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10月13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作为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审核通过。

  2023年10月23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作为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审核通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000.00万元。

  (三)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的其他情形。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节余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通过核对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账单、募集资金项目相关款项支付的原始凭证以及访谈公司相关部门人员等方式,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该项目一期已投入运营,二期、三期处于建设中,整体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5年10月30日。

  注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补充流动资金的38.94万元,系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所致。

  

  证券代码:603261                                      证券简称:立航科技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随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琳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姜方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随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琳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方莉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刘随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琳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方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随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琳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方莉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61        证券简称:立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412,20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263%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回购注销的回购价格为

  24.38元/股,90名激励对象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而回购注销的回购价格为24.38元/股加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息。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6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4.38元/股。同时,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数据,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能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3年)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90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402,6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4.38元/股加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息。

  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8月20日至2022年8月2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张榜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9月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2年9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合计93人,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54.32万股。

  7、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该事项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1)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情形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二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被公司辞退、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600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条件如下:2022-2023年营业收入累计值不低于7.5亿元或者2022-2023年净利润累计值不低于1.8亿元。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司2022-2023年营业收入累计值及2022-2023年净利润累计值均未能达到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应对90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获授但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股份数量为402,600股。

  2、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和价格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412,200股。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情形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4.38元/股。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4.38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息。

  3、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总额与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的回购价款约为1040万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有关事项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公司尚需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手续。

  七、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61        证券简称:立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3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600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时,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数据,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能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2023年)的解除限售条件,90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402,6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8,319,822股变更为77,907,622股,注册资本将相应变更为人民币77,907,62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8号青羊工业总部基地C区10栋9层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4年4月27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母鹏路

  4、联系电话:028-86253596

  特此公告。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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