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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4-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甘胜泉先生召集,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 公司治理”章节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出具了关于其独立性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及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责,在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促进了公司治理的完善,同意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662.82万元,同比减少13.00%;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03.84万元,同比上升3.07%。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一)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融资

  2024年度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福建省海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余海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新余赛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海源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融资,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使用的融资额度将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整,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授信额度、最高额融资额度、一般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但不包含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融资业务将实行总余额控制,即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止的任何时点,公司及子公司向所有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融资业务总余额将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整。在上述期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连续、循环地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业务,银行借款具体期限不受上述期间限制。

  (二)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票业务

  为了提高银行承兑汇票使用率,降低财务成本,2024年度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票业务,使用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换小额银行承兑汇票。在上述期间内公司及子公司办理此项业务的总额控制在人民币50,000万元以内。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4年度至2025年上半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管理团队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关联董事甘胜泉先生、许华英女士、张忠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报告期末合并报表的累计未分配利润金额为负,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4-020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4年5月22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8、现场召开地点:江西省新余市赛维大道1950号新余电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4月29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其他事项

  (1)议案6、议案10、议案1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至议案5及议案7至议案9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要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3)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非审议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就2023年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玲

  联系电话:0591-83855071

  传真:0591-83855031

  邮箱:hyjx@haiyuan-group.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铁岭北路2号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50101

  5、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9,投票简称:海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

  1、在每个议案表决栏“同意”、“反对”、“弃权”内,选择一栏打“√”。本人(本单位)对于上述议案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4-012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钟淑红女士召集,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662.82万元,同比减少13.00%;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03.84万元,同比上升3.07%。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管理团队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需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4-019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余海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电源”)(曾用名:新余赛维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钢支行(以下简称“九江银行”)申请流动资金授信1,000万元人民币,江西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融资集团”)按融资额度的80%为新余电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公司就该融资事项向江西融资集团提供反担保,该笔贷款将于2024年9月到期。

  基于全资子公司新余电源生产经营需要,拟于贷款到期后向九江银行申请续贷此笔1,000万元贷款,此次续贷仍由江西融资集团提供担保,公司拟继续就该融资事项向江西融资集团提供反担保。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和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就此融资事项向江西融资集团提供反担保。

  江西融资集团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反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反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余海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0年7月1日

  3、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赛维大道1950号

  4、法定代表人:甘胜泉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与公司的关系:新余电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9、经核查,新余电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反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时间:2012年10月17日

  3、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77号群辉大厦8层

  4、法定代表人:陈出新

  5、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6、经营范围:再担保业务、借款类担保业务、发行债券担保业务、其他融资担保业务(凭《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非融资担保业务(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诉讼保全担保及其它非融资担保业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资产管理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中介咨询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8、股权结构: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10、经核查,江西融资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新余电源拟向九江银行申请1,000万元贷款续贷业务,额度期限1年,江西融资集团按上述融资额度的80%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拟为新余电源的上述融资向江西融资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反担保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新余电源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本次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提高全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00,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4.1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4,605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2.4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800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7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情况。

  七、其它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代表本公司洽谈、签署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并负责办理相关事宜,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应按相关反担保合同的约定由本公司承担。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4-021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23 年 10月 2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财会[2023]21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3年10月25日起执行该项政策。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相关规定。

  3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且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3年末对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3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6,531,220.77元,明细如下表: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17,352.37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0.08%。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合计4,228,511.85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2.91%。

  3、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相关规定,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根据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情况,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及发出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计15,267,257.07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10.53%。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9,721,278.03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13.60%。

  5、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7,431,526.19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5.12%。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本次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关联交易。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46,531,220.77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考虑到所得税的因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46,531,220.77元,净利润46,531,220.77元。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进行,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业绩,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同意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4-018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

  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证券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和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决议的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8、上市地点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和实施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议案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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