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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4-0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R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韩录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超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韩录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超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4-0045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2023年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长期应收账款、存货、在建工程及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发现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范围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长期应收账款、存货、在建工程及股权投资。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明细如下表: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损失的说明

  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其他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其他应收款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4、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长期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长期应收款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划分为组合的长期应收款,对应收租赁款,当公司选择全部按照简化方法计量损失准备时。本公司对租赁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应收租赁款以外的其他长期应收款,若该长期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长期应收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长期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长期应收款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5、存货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6、在建工程及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在建工程减值系公司锂电池项目减值,该项目处于停建状态,公司判断其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委托评估公司对项目进行评估,评估公司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和数据来源等条件,参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选择了“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的评估方法,由此得出锂电池项目的可收回金额。公司根据锂电池项目可收回金额与在建工程锂电池项目账面价值比较后,对该资产计提减值42,323,692.19元。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系公司参股子公司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减值。公司委托评估公司对项目进行评估,评估公司根据评估目的、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数据来源等,参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考虑评估方法适用前提,选择了“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和现金流量折现法”的评估方法,根据两者孰高原则确定了股权的可收回金额。公司根据股权可收回金额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比较后,对该资产计提减值58,941,616.90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减值准备共114,620,070.75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14,620,070.75元。上述金额已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六、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4-0046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林州重机”)为加强日常关联交易的规范管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预计,并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涉及表决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注: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下,参照同期市场价格确定。

  如公司2024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超出上述预计,公司将依照《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维护本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辽宁通用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①名称:辽宁通用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2005772324982

  ③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④法定代表人:徐晓东

  ⑤注册资本:32,785.3万元人民币

  ⑥成立日期:2011年07月14日

  ⑦住所:辽宁省铁岭市调兵山市工业园区

  ⑧经营范围:煤矿机械设备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煤矿机械设备检修;设备租赁;机械加工;铆焊加工;煤机产品检验检测;经营进出口业务;煤炭销售;矿山机械、重机设备研发、制造与销售;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氧气、乙炔、氩气、二氧化碳销售;气瓶充装(氧气、氩气、二氧化碳、溶解乙炔、混合气(AR+CO2));气瓶检验;道路货物运输;矿山机械及配件制造、修理及检测;防爆电器设备制造、修理及检测;机电安装;铸造(小轧钢除外)、锻造、热处理、铆焊电镀;电器产品及其设备制造及修理;各类机械、电气产品测绘及开发设计;金属材料物理性能检验、金相分析、化学分析及其它原材料化学分析;计算机网络工程、软件开发、硬件维护;晒图;房屋租赁;轮胎充氮气;支护设备及配件制造; GPS设备仪器销售;阻燃输送带、分层输送带、阻燃及普通用途钢丝芯输送带、整体带芯、带式输送机及零部件制造销售;高压胶管、胶管总成、橡胶制品生产、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劳动力外包;清洁服务;清洁燃料销售。

  ⑨股权结构:

  

  ⑩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郭现生先生之妹之配偶郭存生先生担任辽宁通用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该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中煤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①名称:中煤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5987084754

  ③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④法定代表人:宋伟一

  ⑤注册资本:7,000万美元

  ⑥成立日期:2012年07月05日

  ⑦住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兰苑路2号2号楼208室

  ⑧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⑨股权结构:

  

  ⑩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2022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赵正斌先生、宋绪钦先生担任中煤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前述关联方均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河南重机有限公司

  ①名称: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河南重机有限公司

  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005934053520

  ③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④法定代表人:王韶玮

  ⑤注册资本:14,910万元人民币

  ⑥成立日期:2012年03月30日

  ⑦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平安大道东段平煤神马机电装备工业园

  ⑧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矿山机械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⑨股权结构:

  

  ⑩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郭日仓先生担任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河南重机有限公司董事,该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说明:公司已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将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河南重机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至河南启欧通用机械有限公司。

  4、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

  ①名称: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

  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10108797597536U

  ③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④法定代表人:郭现生

  ⑤注册资本: 4,010.967万元人民币

  ⑥成立日期:2006年12月19日

  ⑦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9号22层2210

  ⑧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专业承包;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

  ⑨股权结构:

  

  注:上述出资额和出资比例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了两位小数。

  ⑩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郭现生先生担任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郭现生先生之子郭浩先生担任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该关联方均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林州重机商砼有限公司

  ①名称:林州重机商砼有限公司

  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083486981U

  ③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④法定代表人:郭松生

  ⑤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⑥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3日

  ⑦住所:林州重机林钢办公楼西经开大道东段路北

  ⑧经营范围:商砼销售

  ⑨股权结构:

  

  ⑩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该公司与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属于《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林州重机矿业有限公司

  ①名称:林州重机矿业有限公司

  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052293845Y

  ③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④法定代表人:郑长旺

  ⑤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⑥成立日期:2012年08月21日

  ⑦住所:林州市河顺镇石村东

  ⑧经营范围:凭有效采矿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从矿山开采、自选、勘探、销售。

  ⑨股权结构:

  

  ⑩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该公司与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属于《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林州军静物流有限公司

  ①名称:林州军静物流有限公司

  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3174689716

  ③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④法定代表人:王军静

  ⑤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⑥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8日

  ⑦住所:林州市大通物流商贸城内二区5号楼36-37

  ⑧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装卸搬运;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矿山机械销售;专用设备修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

  ⑨股权结构:

  

  ⑩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该公司与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属于《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上述所有关联方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财务、资信状况稳定,关联方与公司及子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参照同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公司(含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尚未签署关联交易协议,与关联方将根据后续业务发生的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预计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与上述相关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多为销售煤炭机械设备及配件、废料、虹膜产品及服务等交易,以及采购煤炭机械设备及配件、原材料、提供运输服务等,均基于正常经营活动而产生,有利于公司及各关联方生产活动的开展。

  (二)上述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同时,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交易,在付款方式、付款期限上相比其他市场主体更加灵活,为公司资金周转提供便利。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在发生关联交易时及时,主动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因本次交易事项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做出,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独立性,预计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4-0048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决定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

  (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3年3月2日(中审亚太事务所前身为中国审计事务所,后经合并改制于2013年1月18日变更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执业资质:拥有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1854),是较早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人数为7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42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57人。

  3、业务规模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9,445.2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4,991.0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9,778.85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客户家数4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等;审计收费总额6,806.15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7,694.34万元,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4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审亚太待审理中的诉讼案件如下:

  

  5、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中审亚太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鸿飞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少锦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3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10月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13年3月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23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事务所,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崔江涛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亚太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均无诚信不良记录。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亚太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均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4-0044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94.32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14,970.97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214,970.97万元,实收股本801,683,074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94.32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214,970.97万元,导致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原因,主要是:公司近几年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信用资产等科目进行计提减值;公司及子公司受国家“去杠杆”金融政策的影响,流动资金紧张,合同订单减少;公司为其他公司及上下游企业提供担保进行计提坏账损失或预计负债。综上,导致2023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214,970.97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214,970.97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1、拓展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市场占有率。公司将围绕既定的发展战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围绕重点市场,加大新市场开发,增强公司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同时,强化内部各种资源科学高效配置,提高客户满意度,提升公司市场品牌新形象。

  2、加强内控体系建设,规范公司日常运作。强化部室及子公司负责人的风险防范意识,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提前部署,培养系统性思维,提升处理问题的能力,不断强化各部室和子公司的规范运作意识,进一步防范风险,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3、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公司经营发展。推动公司员工工作作风转变,工作严落实,效率促提速。一是加强高级技术人才的招聘留用工作,满足公司设计研发、技术管理需求;二是加强一线关键技术操作岗位人员管理工作,提升自身队伍的产量保障能力,促使公司发挥最大的产出效能。同时,持续贯彻强化“三个意识”思想,做到“四项要求”,强化各级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促进和保证履职效果,加强公司的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公司经营目标完成的人才需求。

  4、严格控制公司财务管理。将资金管理作为重中之重,严谨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安排资金进出,按时梳理资金流水,科学安排市场融资,发挥货款回收和整体效能调配作用,做好开源节流,确保对公司各项主要工作的资金支持。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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