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至报告期末,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持有已回购的公司股份余额共计6,012,80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9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属于公司股东性质,未列入前十大无限售持有人名册排名。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
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将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0.2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止2024年2月5日,公司本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51,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76%,最高成交价为15.4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2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994,796.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总股本1%,且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6)、《关于2024年度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将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8.0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止2024年2月2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78,70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94%,最高成交价为12.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0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995,317.9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事项
2024年1月1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2023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王建甫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由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部工作调整,王建甫不再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现委派王文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3年度相关审计工作。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志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志青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王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志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志青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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