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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6日通过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因临时增加议案,2024年4月25日公司将会议补充通知及议案通过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湘玲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

  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导意见的要求,同时还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公司

  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关联方按照合

  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4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为满足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取得一定的银行授信

  额度,有利于做好资金周转安排,确保经营需要,保持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定,提

  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

  够的偿债能力,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

  用效率,减少公司对票据管理的成本,优化财务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及

  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金迪女士、卢伟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在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 截至本报告期末,“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3,126,8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4%。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延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亚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亚芬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张延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亚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亚芬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延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亚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亚芬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24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4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将依据资金使用计划和实际生产经营状况,用于安排本年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以上额度范围审批具体融资使用事项及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授信的法律文书,办理有关手续等。上述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授信有效期自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14:00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滨河北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4 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10、议案12、议案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杭州华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钭正良、钭江浩、钭正贤、钭粲如、周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和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其他组织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

  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

  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收到的邮戳为

  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滨

  河北路 18 号公司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陈蕾

  联系电话:0571-63750969

  传真号码:0571-63750969

  电子邮箱:hwkjdmb@huawon.cn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的通知》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二) 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2024年2月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97093218U

  名称: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滨河北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张延成

  注册资本:叁亿叁仟贰佰壹拾捌万捌仟捌佰玖拾元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3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 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

  

  [注1] 2023年度,签署杭汽轮、龙马环卫、上海汽配等上市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签署杭汽轮、龙马环卫、柯林电气等上市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度,签署杭汽轮、龙马环卫等上市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注2] 2023年度,签署华旺科技、杭汽轮、先临三维等上市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

  [注3] 2023年度,签署或复核天山电子、千禧龙纤、凯瑞博等上市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签署天山电子等上市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收费为9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信息进行审查,并对其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报告财务审计工作期间,相关人员恪守职业道德操守,尽职尽责,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和新的审计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本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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