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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4-028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尔集团公司、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海尔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青岛海盈控股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股份转让相关事项概述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莱士”)股东Grifols, S.A.(以下简称“基立福”或“卖方”)与海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海尔集团”)于2023年12月29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海尔集团或其指定关联方拟协议收购基立福持有的公司1,329,096,15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转让价款125.00亿元;同时,基立福将其持有的剩余公司437,069,656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予海尔集团或其指定关联方行使,占公司总股本的6.58%(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3-082号)公告。

  2024年1月21日,经基立福与海尔集团协商一致,海尔集团指定全资孙公司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盈康”或“买方”)作为上述协议项下的承继方,海尔集团、海盈康与基立福重新签订了《经修订及重述的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议》(以下简称“新协议”),除签约主体新增海盈康以外,新协议格式和内容与原协议保持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披露的《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24-006号)公告。

  根据新协议第3.3(a)条的约定,作为买方交割条件之一,买方需完成对上海莱士及GDS的确认性尽职调查且合理认为未发现有任何事件或情况将:(1)导致上海莱士较2023年9月30日的合并财务报表相比,净资产总额或净利润总额减少5%以上,或负债(包括或有负债)总额增加5%以上;(2)导致任何重大执照、批准或许可的有效性受到影响,或致使上海莱士将无法继续经营目前正在开展的业务。2024年3月1日,公司接到基立福的通知,本次交易买方已确认新协议第3.3(a)条项下的买方交割先决条件已得到满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日披露的《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24-012号)公告。

  二、股份转让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海尔集团出于整体业务规划考虑,拟将本次交易的买方海盈康的控股股东调整为海尔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金盈”)的全资子公司青岛海盈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海盈”)。2024年4月25日,青岛海盈与持有海盈康100%股权的股东青岛海有蓝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有蓝”)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由青岛海盈受让海有蓝持有的海盈康75%的股权,并于2024年4 月26日完成了工商变更事宜(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调整”)。

  本次股权调整完成后,海盈康仍为新协议项下的买方,买方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海尔集团。本次交易交割及公司董事会按照新协议完成董事会改组后,上海莱士的控股股东仍将为海盈康,实际控制人仍将为海尔集团。

  本次股权调整前,海盈康的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股权调整为后,海盈康的股权结构如下:

  

  注:青岛海创客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与海尔集团已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所持青岛海融汇控股有限公司48.80%的股权所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海尔集团行使。

  三、本次股权调整相关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情况

  

  海有蓝为海尔集团全资子公司,为专为本次交易而设立的企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或其他对外投资,尚无相关财务数据。

  (二)受让方情况

  

  青岛海盈为海尔金盈全资子公司,是专为本次交易而设立的企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或其他对外投资,尚无相关财务数据。

  海尔金盈为海尔集团控股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境内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并通过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协议转让合规确认意见后,方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调整构成海尔金盈存续债券发行文件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海尔金盈将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召开相关债券持有人会议就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后续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青岛海盈控股有限公司与青岛海有蓝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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