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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4-02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水力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承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承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4-021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6元(含税),同时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每股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3,901,566.26元,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1,105,410.2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6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69,310,32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718,937股后的剩余股份总数为68,591,39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501,654.3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9.84%。

  2、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8股。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69,310,32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718,937股后的剩余股份总数为68,591,391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32,923,86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2,234,195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每股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修改注册资本、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和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4-019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晶晶召集和主持,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六)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七)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八) 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九) 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7)。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4-023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60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16万元(不含税),合计76万元(不含税)。公司2024年度审计收费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等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事项已经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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