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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4-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张亚先生外的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26日15时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马卫东先生召集并主持,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总经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认真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公司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有效地保障了公司的利益。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推进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公司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行使职权。同意《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近一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同意《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近一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同意《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执业资质,具有股份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公司上市审计提供了专业的审计服务,在审计工作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九)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是基于对2023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同意《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结合了《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控制和评价的要求,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本公司2023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同意《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态势、公司的盈利水平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重大资金支出情况。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全体董事为利益相关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本次董事会全部回避表决,故该议案将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4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关联董事马卫东、王萃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马卫东、王萃东回避表决。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同意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全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12个月内确定。截至2024年3月9日,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9万股尚未明确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公司对该19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取消授予处理。综上所述,同意本次合计取消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万股。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取消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同时,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本激励计划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4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28.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综上,董事会同意作废5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合计34.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公告》。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就上述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1.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4 《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21.5 《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21.6 《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21.7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21.8 《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21.9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21.10 《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21.11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12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21.13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14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1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公告》。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同意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4-011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26日16时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公司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是基于对2023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同意《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结合了《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控制和评价的要求,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本公司2023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同意《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态势、公司的盈利水平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重大资金支出情况。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全体监事为利益相关者,全部回避表决,故该议案将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全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九)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12个月内确定。截至2024年3月9日,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9万股尚未明确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公司对该19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取消授予处理。综上所述,同意本次合计取消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万股。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取消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同时,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本激励计划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4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28.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综上,同意作废5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合计34.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离任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吴兵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综上所述,同意选举吴兵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4-012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张亚先生外的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4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大道中路337号恒鼎世纪酒店22楼5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4日

  至2024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审议议案已于2024年4月26日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1、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3日   9:30-17:00

  3.登记地点: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成都市龙泉驿区星光西路117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原件和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原件和自然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出示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原件。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于2024年5月21日17:00 前将上述办理登记所需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ecurity@cd-screen.cn进行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有关登记文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且信函须在2024年5月23日下午17:00前送达,最终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通过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的,均须报备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星光西路117号

  联系人: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8-89140831

  电子邮箱:security@cd-screen.cn

  2、会议安排: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4-014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张亚先生外的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科瑞”)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及4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对应的不得归属的28.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处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2023年2月22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利益的趋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3年3月6日披露了《思科瑞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09)。

  (五)2023年3月10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3月11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1)。

  (六)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3月10日为首次授予日,合计向50名激励对象授予7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七)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本次作废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鉴于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作废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期的相应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有效期内正在实施的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当年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年度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中汇会[2024]5566号),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097,713.78元,剔除有效期内正在实施的所有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后为43,097,713.78元,公司层面的净利润增值率为-55.75%,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本激励计划4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到归属条件的28.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处理。

  综上,公司本次作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34.80万股。本次作废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50人变更为47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剩余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8万股变更为43.20万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核心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作废5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4.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

  1、本次作废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公司就本次作废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的规定;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4-015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张亚先生外的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3 年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23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截至 2023年12月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023 年,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883.17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 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 原因说明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2023年度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83.17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和公司的会计政策,以单项或账龄组合作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和预期信用损失,按单项的预期损失率计算或者按照各级账龄的应收款项在资产负债表日的余额和相应的比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坏账准备金额。其中:应收账款预期信用减值损失641.26万元,应收票据预期信用减值损失209.05万元,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减值损失32.86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预计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883.17万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已经审计,金额与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一致。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4-016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马仪女士的辞职报告。因其个人工作安排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马仪女士离职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因此,马仪女士在公司补选出新的监事就任前,仍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监事的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工作。

  二、关于补选监事的基本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提名并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吴兵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9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兵,男,1988年12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英语专业。2011年7月至2016年9月,任南昌市草珊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16年10月至2023年4月,任四川省林丰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综管部部长;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行政主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监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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