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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4-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高新开发区麒云路20号麒麟科技园1栋1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分别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杨涛、刘文清、任启、陈松政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高新开发区麒云路20号麒麟科技园1栋4楼

  (三)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下午16: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按以上要求以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信函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高新开发区麒云路20号麒麟科技园1栋4楼

  联系电话:0731-85528301

  邮箱:IR@kylinsec.com.cn

  联系人:王磊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4-024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直接送达、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忠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勤勉尽责、依法行使职权,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管理及关联交易等情况积极行使了监督职责,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基于公司2023年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2024年度经营计划编制的,符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目标及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该报告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等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发展情况,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情况、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回避3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得到有效执行。该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十)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4-025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麟信安”或“公司”)

  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充分考虑现阶段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公

  司经营业绩、未来主营业务的发展规划、资金投入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的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11.83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2,671.78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现阶段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公司经营业绩、未来主营业务的发展规划及资金投入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讨论,拟定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充分考虑现阶段行业发展情况、公司经营业绩、未来主营业务发展规划及资金投入需要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专注于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领域相关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主要从事操作系统产品研发及技术服务,并以操作系统为根技术创新发展信息安全、云计算等产品及服务业务,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具有研发投入大、周期长等特点。

  2023年,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等因素影响,公司部分下游行业项目采购和验收节奏较预期有所放缓,公司经营业绩短期内受到一定影响。但从中长期来看,行业信创市场需求未发生变化,国产基础软件市场渗透率仍较低。随着科技自立自强上升至国家战略高度,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政策逐渐深化至能源、金融、交通、航天、教育、医疗等多个重要行业,以及云计算、5G及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推动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国产基础软件、数据安全、云计算等产品的需求也将随之提升,国产操作系统等基础软件市场规模有望实现快速增长。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以推进国产化安全应用为使命,秉承“做好产品、做好服务、为用户创造价值”的企业精神,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的自主性及创新性,从产品迭代、用户需求和技术创新三个维度驱动产品不断进步,不断满足客户需求。公司作为国内专业的基础平台软件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主要面向具有安全刚需的关键行业,通过向客户提供操作系统、云计算、信息安全产品及技术服务获取业务收入,目前主要客户为国防单位、行业集成商、政府机构、大型企业等。

  当前公司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公司将紧抓行业信创发展和数字化转型的市场机遇,坚持深耕关键行业客户需求,继续加大在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和人才引进方面的投入,不断迭代演进公司操作系统、云计算和信息安全产品;同时通过不断建设、完善营销网络和技术服务体系,推动公司产品及解决方案在金融、运营商、交通、教育等更多行业的应用拓展。

  (三)公司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经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3亿元,同比下降59.1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11.83万元,同比下降123.37%,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33.88万元。后续公司在研发项目、营销网络布局以及日常经营等方面均需要保持较大资金的持续投入。

  (四) 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同时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为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2023年末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研发投入、营销网络建设和业务开拓等方面。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该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情况、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4-028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的有效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授权事宜的具体内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本次发行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数量、种类及上市地点

  授权董事会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2、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安排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即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八)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 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决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时机等;

  3、 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 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 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 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8、 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 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 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 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九)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

  本项授权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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