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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9号),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1,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57.8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557,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0,638.3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4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浙江恒明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明电子”)、丽水恒禾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恒禾”)和杭州杭开绿兴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兴环境”)共有1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0.31%。上述超募资金50,000万元已于2023年9月14日全部转入公司普通账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实际使用超募资金89,997.8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竞拍在建工业厂房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恒明电子使用不超过46,0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不超过38,4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7,600万元)竞拍在建工业厂房,用于扩大逆变器、监控设备、关断器等产品的生产产能,以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扩张的需求。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续建在建工业厂房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恒明电子提供借款用于续建前述拍卖所得的在建工业厂房。

  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杭州杭开绿兴环境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的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恒明电子公司提供借款,具体用途为:(1)恒明电子公司以人民币28,862,230.89元用于收购杭州杭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开环境公司)持有的绿兴环境公司100%的股权;(2)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6,137,769.11元用于绿兴环境公司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康中路151号的厂房的续建,以扩大公司逆变器产品的生产产能,以满足公司现有业务规模扩张的需求。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禾迈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净额合计9,085.9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转出超募资金至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金额为20,000.00万元,已回购公司股份269,373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2,482,718.63元。

  2、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公司将“储能逆变器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由浙江省衢州市江山经济开发区山海协作区山海路10号调整为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康中路158号D楼;同时,“储能逆变器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恒明电子公司;公司综合考虑厂房建设准备、设备到厂安装调试时间、项目实施进度等建设周期,将延长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至2025年8月23日。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后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恒明电子将位于杭州市拱墅区规划杨店桥路与规划康中路交叉口西南角、西北角的在建工业厂房中的约3.32万平方米对外出租,占本项目建筑工程面积约30.29%,其余部分仍将用于扩大逆变器、监控设备、关断器等产品的生产产能,以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扩张的需求。

  3、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募投项目变更的关联交易议案》,该议案后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杭开科技公司100%的股权并终止“智能成套电气设备升级建设项目”,并以自有资金替换前期已投入的募集资金23,835,491.35元,该等替换资金及剩余募集资金共计72,101,568.92元投资于丽水恒禾公司实施的“储能系统集成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禾迈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禾迈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禾迈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禾迈股份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禾迈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恒明电子工业厂房建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较大,主要系公司原计划使用不超过38,4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7,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用于竞拍位于杭州市拱墅区规划杨店桥路与规划康中路交叉口西南角、西北角的在建工业厂房,由于最终竞拍价格为37,646.57万元,故最终使用超募资金30,117.57万元以及自有资金7,529.00万元用于支付拍卖款;另公司原计划使用不超过24,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续建竞拍取得的在建工业厂房,由于竞拍取得的在建工业厂房已基本建成,且内部结构已经成型且无法更改,大部分可用于满足公司的生产扩建需求,故续建投入大幅减少。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潘闪闪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潘闪闪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潘闪闪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28060318

  邮箱:dongmiban@hoymiles.com

  办公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候圣街99号财智顺丰创新中心5幢6层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潘闪闪简历

  潘闪闪,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近三年曾任职于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卡诺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9月进入公司负责证券事务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闪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1万元,内控审计费为人民币20万元。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不变,即公司会根据业务的繁简程度、审计工作要求等因素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公司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为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该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和一致性,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

  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00-15: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至5月20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dongmiban@hoymiles.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答。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了解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拟于2024年5月21日下午14:00-15:0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00-15: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公司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董事、总经理杨波先生,董事会秘书梁君临女士、财务总监李鑫媛女士、独立董事祝红霞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会有所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至5月20日(星期一)16:0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dongmiban@hoymiles.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答。

  五、联系方式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电话:0571-28060318

  邮箱:dongmiban@hoymiles.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88032                         公司简称:禾迈股份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

  截至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83,317,5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399,373股,以此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298,505,257.2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8.32%,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40,629,88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拟增加至123,947,382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累计回购股份269,373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389,823.7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综上,2023年度公司合计分红金额为450,895,080.93元,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8.09%。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光伏逆变器相关产品、储能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业务,其中光伏逆变器及相关产品主要包括微型逆变器及监控设备、关断器、光伏发电系统,储能相关产品主要包括储能逆变器、储能系统。

  1、光伏逆变器及相关产品

  光伏发电是当代新能源行业发展的核心方向之一,光伏发电系统主要由光伏组件、光伏逆变器和其他配电设备等组成。其中,光伏逆变器的主要作用为实现电能的形式转换,主要用于将光伏组件产生的直流电转化为电网传输和用户使用的交流电,是光伏系统的核心组成要素之一也是光伏发电系统的“大脑”。根据光伏发电系统应用的具体场景,光伏发电系统一般可以分为集中式和分布式两大类。公司的微型逆变器及监控设备主要用于分布式发电场景。

  (1)微型逆变器及监控设备

  微型逆变器及监控设备是公司的核心产品,由微型逆变器、数据采集器和其他配件组成。其中,微型逆变器可按照所连接光伏组件数目分为一拖一逆变器、一拖二逆变器、一拖四逆变器和一拖六逆变器,各逆变器输出功率依次上升以适应于不同的应用需求。

  

  为使光伏发电系统运行和维修更加简单高效,形成用户生态,公司自主开发了配套的数据采集器及监控云服务平台,作为客户的可选增值服务,客户可通过云服务平台,轻松实现组件级监控;运维人员亦可通过DTU通讯精确定位故障点,高效完成售后运维与维修工作。

  

  (2)关断系统

  关断系统产品配合传统组串式逆变器、集中式逆变器使用,包含关断器、发射机等产品,可实现组件级快速关断,确保紧急情况下光伏系统内电压降至安全水平,保障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公司关断器产品包含一拖一、一拖二两个系列,最大输入电流支持15A/20A,可适配166mm/182mm/210mm市场主流光伏组件。发射机产品包含独立安装、防水盒安装等不同形式,可满足不同的配置需求。

  

  (3)光伏发电系统

  光伏发电系统是将公司逆变器及监控设备产品、外购的光伏组件、支架等光伏零部件组装在一起的系统,可以直接用于安装。

  

  2、储能相关产品

  (1)储能逆变器

  储能逆变器是储能系统的核心装置,借助储能设备所具有的能量存储、能量时空转移的特性,储能逆变器可以有效调节供电系统的供需平衡,并在不同应用场景发挥不同的作用。储能逆变器是公司的核心产品,2023年度根据市场需求,针对北美市场推出了分裂相混合型储能逆变器,针对澳洲市场推出了单相混合型储能逆变器和三相混合型储能逆变器,另外针对全球市场推出了第二代单相混合型储能逆变器。

  

  (2)储能系统相关产品

  储能系统根据储能系统的安装位置,将储能应用场景分为发电侧、电网侧、用户侧三大主要类型。各应用场景储能模式各异,各具应用必要性。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一套完善的研发、采购、生产及销售模式和流程,以此实现对产品从研发、采购到销售各个环节的有效控制。

  1、研发模式

  公司专注于光伏逆变器、储能相关产品,结合最新前沿技术及自身在行业上的积累,研发专注于硬件电路和软件算法,持续对已有电路及算法进行思路上的变革,此外还以项目制的形式逐步落地研发产品,实现产品的落地及其他电力电子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不断提高公司产品性能,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2、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基本采用“以销定采”的采购模式,公司根据年度销售计划制定生产、备货计划并实施采购,然后根据月度销售计划动态调整采购、生产计划。公司在业务开展的过程中建立了较为成熟的内部沟通及外部对接机制,在充分分析自身订单及潜在订单情况的前提下,对于备货周期不同的原材料采取差异化的备货时间表,合理优化库存,降低采购成本,以保证公司原材料能够持续满足生产需求。

  3、生产模式

  公司光伏逆变器及相关产品、储能相关产品基本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制造中心每年根据营销中心提供的年度销售计划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再根据营销中心每月更新细化的次月月度销售计划,结合库存量、生产能力动态调整次月月度生产计划并落实采购、生产,以满足销售计划。

  4、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包括境内销售和境外销售,光伏逆变器及相关产品销售路径基本通过“集成商-安装商”或“EPC”等方式销售至终端客户实现。公司光伏逆变器及相关产品业务的销售模式分为:设备单品销售模式、系统集成销售模式;储能系统以国内销售为主,主要方式为直销,通过多年的市场开拓,公司已建立了日趋完善的境内和境外的营销体系,与众多国内外知名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公司主要产品为光伏逆变器及相关产品、储能相关产品,主要业务涉及光伏、储能行业。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光伏系统配套产品”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

  (1)行业发展阶段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全球能源需求持续增长,能源资源和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加快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应对日益严峻的能源环境问题的必由之路。《巴黎协定》签署后,全球掀起碳中和热潮,欧盟、美国等发达地区、国家都将太阳能发电作为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来源,东南亚各国家、各地区的新兴市场也快速启动,因此全球太阳能开发利用规模迅速扩大,技术不断进步,成本显著降低,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光伏产业在全球逐渐演变成越来越重要的产业。

  光伏技术进步使得装机成本不断降低,光伏发电性价比提升,加上平价上网在全球市场中的全面实现,光伏行业因而持续保持稳定增长。根据中国光伏协会统计,2023年光伏新增装机规模达216.88GW,同比增长148.1%。2024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预计在390-430GW,预计2024年全球GW级市场将达到39个,预计2025年GW级市场将达到53个。中国光伏市场系全球光伏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我国光伏产品在制造规模、产业水平、市场应用等方面均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在近十年内总体保持较高速增长的状态。IRENA关于2023年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的最新报告显示,2022年新增太阳能光伏装机量为345.5GW,成为最大的新增电力来源,中国占比62.77%。我国光伏应用市场将继续维持高位平台。

  随着全球可持续发展需求的不断增加,各国、地区的政策支持,促使储能产业高速发展,储能技术已成为新能源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缓解电网压力,世界上主要国家都已经将发展储能产业作为国家重要战略,支持用户配储,促进户储发展。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对新型储能在电力市场中的身份定位、电价机制、调度规则等提出要求。2023年,政策引导作用显现,储能设备成本下降,使新型储能迎来了爆发式增长。

  2024年,国家能源局再次印发《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对新型储能的功能定位、调度范围、运行管理、技术要求、协调保障等提出具体要求,持续强化新型储能并网运行管理,完善了新型储能的调度运行、市场运用模式。

  (2)基本特点

  ● 绿色环保,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巴黎协定》是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而作出的国际法律文本,长期目标是将全球平均气温较前工业化时期上升幅度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并努力将温度上升幅度控制在1.5摄氏度之内。全球将尽快实现温室气体排放达峰,力争到2050年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巴黎协定》签署后,全球掀起碳中和热潮。

  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于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提出中国碳中和目标,即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优先推动风能、太阳能就地就近开发利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提高电网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调控能力。同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原则、目标、重点任务,对推进碳达峰工作作出总体部署。

  ● 行业前景广阔

  根据国际能源署(IEA)发布了《世界能源展望2023》。报告指出,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将在新的电力容量中贡献80%,仅太阳能光伏就占一半以上。太阳能光伏已成为全球主要产业,将改变全球电力市场,但考虑到制造计划和技术竞争等因素,全球光伏还有巨大的增长空间。随着光伏行业在市场和技术方面的不断演变,光伏平价上网时代来临和普及,产业链商业逻辑正在发生变化,分布式光伏正逐步成为后续光伏市场的重要增长点,使光伏行业迎来进一步的高速增长。

  美国、欧洲、澳洲等国家及地区因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存在直流高压的风险,出台了相应强制的措施,要求光伏发电系统实现“组件级控制”。同时,中国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安全的重视程度也显著提升,2021年1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安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微型逆变器、关断器产品因此遇到更好的发展机会和更广阔的市场前景。

  根据《储能产业研究白皮书2024》发布:2023年,全球储能市场继续高速发展,新增投运电力储能项目装机规模突破50GW,达到52.0GW,同比增长69.5%。其中,新型储能新增投运规模创历史新高,达到45.6GW。根据CNESA的对中国储能市场的保守预测:预计2028年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将达到168.7GW,2024-2028年复合年均增长率(CAGR)为37.4%;预计2030年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将达到221.2GW,2024-2030年复合年均增长率(CAGR)为30.4%,年平均新增储能装机规模为26.6GW。

  (3)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产品的技术先进性主要体现为系统级与变流器级的结构拓扑、控制算法以及拓扑与算法的有机结合。公司当前在微型逆变器产品线拥有微逆拓扑技术、软开关技术、功率模块主动并联技术等,储能逆变器是具有组件、电池、电网和负载等多端口的能量转换设备,可实现能量的高效时空转移;同时结合能量管理系统,可实现多个工作模式的自由切换以及并离网的快速切换,保障用电的灵活性和可靠性。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目前,公司已成为微型逆变器细分领域具有一定技术和市场优势的国内龙头厂商,产品广泛应用于全球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领域,业务触及美洲、欧洲、亚洲等多个区域,国内外客户认可度高、品牌优势强。在功率密度、功率范围、转换效率等方面实力皆可比甚至略优于全球领先的厂商,同时,公司积极拓展储能市场,优化并推出新型储能产品,成为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由于公司研发团队通过软件算法优化和硬件电路设计有效地提升了电子元器件利用效率,加上国内产业链齐全、人工成本较低,公司产品相对于境外竞争品而言还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近年来公司通过不断丰富产品矩阵,为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下保持业务的稳定性和增长潜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未来公司有望成为“世界一流的智慧能源合作伙伴”。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平价上网的逐步实现及在全球范围内的逐渐普及,安装光伏系统正在不断从“绿色行为”转变为“盈利行为”,从具有一定政策指标的集中式建设行为转变为充分市场化的商业、居民自发的分布式建设行为。在此大背景下,发电系统、光伏建筑、智能电网和微网系统将成为未来数年光伏行业的核心发展方向。

  (1)以微型逆变器为代表的组件级解决方案

  光伏建筑对光伏系统的电压具有严格限制,在特定情况下光伏系统电压不应超过80V,以消除电击与火灾风险。公司所生产的以微型逆变器为代表的组件级解决方案是光伏建筑和发电系统最佳的解决方案之一。此外,公司已推出用于与组串式逆变器配合的关断器,提供适用于功率较大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场景的解决方案,从而实现组件级电力电子领域的更全品类供应。

  (2)云监控平台

  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BIPV将很可能成为工商业分布式发电的主流方向,但BIPV天然存在监测、维修困难的问题,因此需要写字楼运营机构持续保证精细化的监控,及时了解各光伏面板组件的运行情况,并制定具体的运维方案。云监控平台是公司的核心增值服务,云监控平台配合微型逆变器、储能逆变器,即可实现电站的大数据管理与精准运维,有效延长光伏建筑的整体发电寿命。

  (3)储能相关产品

  光伏发电系统天然存在供需高峰不匹配情况,当光伏发电系统规模到达一定程度后,白天发电的多余电力大量输入电网且随着光照持续波动,将给电网带来较强的扰动。储能产品主要通过电池、电容等载体,能够实现电能的储存。配置储能设备后,提高了用户自发自用率,带来更大的收益。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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