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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78         证券简称:大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窦勇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工作,为顺利完成本次发行,拟将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3月5日。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之日起12个月。(即2023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5日)。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工作,为顺利完成本次发行,拟将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3月5日。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对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内容进行适当调整,该等调整后,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和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等相关事宜;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并履行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

  3、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4、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进行调整;

  6、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本次发行情况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

  7、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注册资本增加等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8、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9、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

  10、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11、授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中止、终止等事宜)。董事会有权在上述授权事项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人员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12、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决定是否启动追加认购及相关程序;

  13、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3月5日。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发行的注册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业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6)。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78        证券简称:大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4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4日

  至2024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法人授权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现场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23年5月14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2:00 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于联系。

  地址:山东省诸城市辛兴镇大业股份办公楼五楼证券部

  电话:0536-6528805

  传真:0536-6112898

  邮编:262218

  联系人:牛海平、张岚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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