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宁波银行、交通银行等银行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融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理业务、贸易融资、保函、抵押融资、质押融资等。在取得相关银行的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可视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等有关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贷款利率、期限等条件由公司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申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本次综合授信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相关授权情况
1、为提高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徐一俊先生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担保、反担保、开户、销户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2、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次授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董事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发放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年10万元(含税),按季度平均发放。
(2)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根据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根据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退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21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6次,涉及人员15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洪烨和孔利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定价是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汇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二、审批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中汇的独立性、专业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中汇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专业能力,能够胜任审计工作,提议公司董事会续聘中汇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请中汇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
(二)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2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5月24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四)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五)2022年5月3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4)。
(六)2022年7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
(七)2022年9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
(八)2023年4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2023年4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就减资事宜通知债权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九)2024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的说明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中“第五章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规定”及“第七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为:以2021年业绩为基准,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注:上述“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并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激励计划在当年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若当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按授予价格回购当期可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数据,公司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能达到《激励计划》中的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因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中“第十二章公司、激励对象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3、因激励对象成为监事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中“第十二章公司、激励对象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成为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或因退休不再返聘等情形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曹珏、蒋委达于2024年1月起任公司监事,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应当回购注销其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价格的调整
1、调整事由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若发生派息,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公司已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方案公告时现有总股本100,633,5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30日。
2、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P=21.41-0.2=21.21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1、因未满足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对69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374,364股进行回购注销。
2、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3、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曹珏、蒋委达因于2024年1月起任公司监事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402,364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853.414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涉及的股份注销登记、变更注册资本等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上述股票的拟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402,364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00,633,516股减少至100,231,152股,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注销事项完成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进行回购注销行为和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和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就本次调整和本次回购注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手续,且需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减资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以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69名激励对象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对应的374,364股、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应的12,000股,2名激励对象曹珏、蒋委达于2024年1月起任公司监事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应的16,000股,合计402,364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0,633,516股变更为100,231,152股。注册资本由100,633,516元人民币变更为100,231,152元人民币。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由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章程等事宜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企业会计解释的施行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依据上述规定及要求,公司对现行租赁相关会计政策作出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自2023年1 月1日起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方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管理情况,公司将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4: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4:00-16:00
二、方式:网络远程方式,投资者可登陆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三、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徐一俊先生、独立董事郑东海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志萍女士、财务负责人黄朝财先生。
四、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00前通过网址https://eseb.cn/1dZ7ozAaleU)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预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一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拟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预计金额
经公司初步测算,对2024年一季度存在减值迹象的各项资产计提减值金额预计为1,258.07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3、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4、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具体办法和原因说明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本期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为11.70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存货计提跌价准备1,246.37万元。其中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1,033.31万元,原材料计提跌价准备213.06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过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应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将减少2024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8.59万元,预计将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968.59万元。本次计提减值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方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政策的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公司董事会提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如下:
本公司2023年度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3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34,065,701.46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3,795,504.72元。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即本年度拟提取2,379,550.47元法定公积金。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90,437,805.83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34,035,116.90元。
(2)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利益,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现金分红;送红股0股(含税);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以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数)为基数。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00,633,516股,扣除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股份230,000股后,参与公司利润分配的股数为100,403,516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30,121,05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30,754,570股。其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金额均来源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经上述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190,437,805.83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高端分立器件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单晶硅片项目”目前还处于上量爬坡阶段;公司对外投资的“器件芯片用硅扩散片、特种高压和车用高功率二极管生产项目”目前处于项目建设阶段,所需投资金额较大。同时,基于考虑公司2024年的整体发展规划,在业务发展时需要充足资金用于投资项目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健康、可持续性发展,为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董事会经过审慎研究,拟定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2023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数)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下为相关的审议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于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利益,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利益,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方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2、公司在本方案披露前6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徐一俊先生、徐伟先生存在首发限售股解禁的情形。
3、本次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在本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R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半导体硅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当前主营业务的经营布局如下:半导体硅单晶生长及晶棒加工以宁夏中晶为主要生产基地;半导体单晶硅片加工以浙江中晶与西安中晶为核心,该业务在我国半导体分立器件用硅单晶材料的硅研磨片细分领域占据领先的市场地位;募投项目《高端分立器件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单晶硅片项目》以中晶新材料为实施主体,抛光硅片产品将会成为公司未来重要主营产品之一,当前处于增产上量和新客户认证过程中;江苏皋鑫在现有高频高压半导体芯片及器件产品基础上,《器件芯片用硅扩散片、特种高压和车用高功率二极管生产项目》目前处于项目建设阶段,未来将进一步扩大产能、研发新品、丰富产品类型。
公司作为专业的高品质半导体硅材料和半导体功率芯片及器件制造商,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全国半导体设备和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员单位,是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会员单位,是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半导体材料分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单位,在半导体硅材料和半导体功率芯片及器件制造领域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和专利。公司核心管理团队长期致力于半导体硅材料和半导体功率芯片及器件的研发与生产,在产品研发、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方面拥有完善的技术储备和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
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为半导体硅材料及其制品,产品涵盖半导体晶棒、研磨片、化腐片、抛光片、半导体功率芯片及器件等。公司半导体单晶硅片产品是制造半导体芯片的重要基础材料,是支撑半导体产业发展最重要、应用最广泛的基础功能性材料,主要应用于各类功率二极管、功率晶体管、大功率整流器、晶闸管、过压/过流保护器件等功率半导体器件,以及部分传感器、光电子器件、肖特基、FRD、MOS器件的制造。公司的半导体功率芯片及器件作为各类电子设备的关键零部件,广泛应用于微波炉、激光打印机、复印机、CRT/TV显示器、X光机及大型医疗设备等领域。公司具有从晶棒到器件芯片产业链制造模式,不断为客户提供高品质、高效率、全规格的产品服务,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6人(董事长徐一俊、董事黄笑容、董事郭兵健、独立董事寿涌毅、独立董事蔡海静、独立董事郑东海),均现场参与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徐一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的相关章节。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自2024年1月开始履职,故不需要对2023年关于本公司履职情况进行述职。已离任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德仁先生、魏江先生、胡旭微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依据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对独立董事2023年度任职期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及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徐一俊先生、黄笑容先生、郭兵健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及相关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及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2023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及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监督职责情况,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内容详见编制的《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制度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15、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黄笑容先生、郭兵健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监事会相关人员因本议案内容需回避表决,无法形成多数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10,063.3516万元变更至10,023.1152万元,公司的股本总数将由10,063.3516万股变更至10,023.1152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7)。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5、《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以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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