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包括202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利润表、2023年度现金流量表、2023年度股东权益变动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其审计,并将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2023年度财务状况综述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67,827.0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02%;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468.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29%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3,531.6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5.40%。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情况
1、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
(1)货币资金2023年末余额为43,126.79万元,较2022年末余额增加15,015.75万元,增幅53.42%,主要为公司持续盈利,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2023年末余额为4,697.84万元,较2022年末余额减少5,492.08万元,减幅53.90%,是由于2022年售后回租取得了5000万银行承兑汇票的融资,票据已背书转让,2023年期间终止确认,导致了应收票据期末余额的减少。
(3)应收账款2023年末余额为83,967.87万元,较2022年末余额增加23,684.44万元,增幅39.29%,主要是公司营业收入增加,且下半年增长较为明显,客户按照信用期回款,导致了期末应收账款增加。
(4)应收账款项融资2023年金额为1,301.17万元,较比2022年末余额增加1,301.17万元,增幅100%,主要是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和背书,故将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5)预付账款2023年末余额为137.56万元,较2022年末余额减少178.33万元,减幅56.45%,主要是2022年预付的产学研技术开发费2023年确认费用。
(6)其他应收款2023年末余额为1,282.76万元,较2022年末余额增加140.11万元,增幅12.26%,垫付社保和租赁宿舍押金增加。
(7)存货2023年末余额为39,691.36万元,较2022年末余额增加4,133.01万元,增幅11.62%,主要是2023年下半年订单增长迅猛,公司备货增加。
(8)其他流动资产2023年末余额为6,064.77万元,较2022年末余额增加1,969.06万元,增幅48.08%,主要是黄石广合留抵退税影响。
(9)固定资产2023年末余额为152,424.77万元,较2022年末余额减少3,631.27万元,减幅2.33%,主要为2022年末通过投资设备(工信部项目扶持),增加工厂自动化升级改造设备,2023年重点建设项目东莞工厂厂房和设备,暂未完工,尚未完工和投产。
(10)在建工程2023年末余额为25,509.03万元,较2022年末余额增加17,779.53万元,增幅230.02%,主要是东莞工厂厂房建设。
(11)使用权资产2023年末余额为982.4万元,较2022年末余额减少351.60万元,减幅26.36%,主要是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所致。
(12)无形资产2023年末余额为15,701.27万元,较2022年末余额增加2,267.20万元,增幅16.88%,主要是泰国广合新增土地使用权所致。
(13)长期待摊费用2023年末余额为364.64万元,较2022年末余额增加3.30万元,增幅0.91%,主要是设备改良,厂房改造工程增加,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所致。
(14)递延所得税资产2023年末余额为5,110.86万元,较2022年末余额减少496.59万元,减幅8.86%, 与资产性相关的政府补助减少,确认的所得税资产减少。
(15)其他非流动资产2023年末余额为880.12万元,较2022年末余额增加613.73万元,增幅230.39%,主要是本期东莞建设期间预付的设备工程款增加。
2、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
(1)短期借款2023年末余额为7,871.22万元,较2022年末余额减少5,355.94万元,减幅40.49%,主要是2023年经营净现金流充足,减少了短期借款融资。
(2)衍生金融负债2023年末余额为142.23万元,增幅100%,2023年期末未到期的远期外汇合约亏损。
(3)应付账款2023年末余额为90,015.21 万元,较2022年末余额增加7,997.09万元,增幅9.75%,主要是2023年开具信用证结算电费未到期影响。
(4)合同负债2023年末余额为630.43万元,较2022年末余额减少277.39万元,减幅30.56%,主要2023年预收款客户订单减少。
(5)应付职工薪酬2023年末余额为8,556.24万元,较2022年末余额增加959.55万元,增幅12.63%,人员增加和涨薪,导致工资和奖金增加所致。
(6)应交税费2023年末余额为3,604.27万元,较2022年末余额增加2,720.95万元,增幅308.04%,主要是2022年第四季度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
(7)其他应付款2023年末余额为2,661.81万元,较2022年末余额增加1,189.99万元,增幅80.85%,其他应付的费用款和保证金增加。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23年末余额为8,351.50万元,较2022年末余额增加1,459.11万元,增幅21.17%,主要是黄石广合2023年新增的长期借款按银行一年内到期的本金还款计划重分类影响。
(9)其他流动负债2023年末余额为1,533.26万元,较2022年末余额减少4,585.60万元,减幅74.94%,主要是售后回租取得了5000万银行承兑汇票的融资,票据已背书转让,期末已终止确认。
(10)长期借款2023年末余额为22,204.48万元,较2022年末余额增加11,986.14万元,增幅117.30%,主要是黄石工厂支付设备工程款,东莞工厂厂房建设资金需求影响。
(11)租赁负债2023年末余额为43.32万元,较2022年末余额增加19.27万元,增幅80.12%,主要是广州员工宿舍续租影响。
(12)长期应付款2023年末余额为879.54万元,较2022年末余额减少2,571.23万元,减幅74.51%,主要是2023年黄石广合偿还售后回租的融资租赁款本金。
3、股东权益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
(1)资本公积2023年度末余额为64,586.30万元,较2022年末余额增加655.40万元,增幅1.03%,主要是股份支付所致。
(2)盈余公积2023年末余额为9,328.00万元,较2022年末余额增加4,482.38万元,增幅92.50%;主要是可供分配的利润增加。
(二)利润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
(1)营业成本2023年度发生额178,642.80万元,较2022年度增加0.15%,主要是销售收入增加,营业成本相应增加。
(2)税金及附加2023年度发生额2,078.81万元,较2022年度增加64.24%,主要是营业收入增加,地方三税增加。
(3)销售费用2023年度发生额8,528.71万元,较2022年度增加23.57%;主要是公司生产规模扩大,销售人员增加和涨薪,销售佣金和差旅费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2023年度发生额260.67万元,较2022年度增加104.52%;主要是汇兑损益影响。
(5)其他收益2023年度发生额1,905.92万元,较2022年度增加58.29%,主要是2022年收到的国家项目专项资金计入递延收益。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023年度发生额-4,153.74万元,较2022年度增加96.30%,主要是汇率变动公司购买的远期外汇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所致。
(7)信用减值损失2023年度发生额-1,149.46万元,较2022年度增加434.20%;主要是期末应收账款增加,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8)资产减值损失2023年度发生额-3,405.96万元,较2022年度减少59.25%,主要是本期国家项目设备技术改造设备汰换完成,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减少、前期成品库存在本期实现销售,存货跌价准备转销。
(9)营业外收入2023年度发生额12.67万元,较2022年度增加金额9.09万元。
(11)营业外支出2023年度发生额153.93万元,较2022年度增加40.93万元,主要是固定资产的报废损失。
(12)所得税费用2023年度发生额8,219.68万元,较2022年度增加165.20%,主要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得税费用增加。
(三)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22.4%, 主要是2023年产品结构优化,材料成本率下降。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59.3%,主要2023年经营净现金流增加,黄石广合固定资产投资减少,,2023年融资金额减少。
三、2023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合并)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1389 证券简称: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情况与业务发展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与确认,并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根据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东莞秀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秀博电子”)、东莞市广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华环保”)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万元,交易类型包括向关联人采购药水、采购技术服务。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80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1,676.10万元。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肖红星、刘锦婵均回避了表决。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东莞秀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秀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沙东路1号
注册资本:2,4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8日
法定代表人:肖红星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半导体、液晶面板和电路板所需的表面处理材料(涉限涉证及涉国家宏观调控行业除外,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设立研发机构,研究和开发半导体、液晶面板和电路板所需的表面处理材料。
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秀博电子总资产107,699,221.87元,净资产46,349,268.24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86,923,547.88元,净利润13,863,383.26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秀博电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肖红星、刘锦婵控制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秀博电子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东莞市广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市广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沙东路1号201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05月17日
法定代表人:李赳
经营范围:环保工程、环保设备、环保材料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环保工程项目承包服务;生产和销售:化工原料、化学试剂、助剂、电子化学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环保设备。
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华环保总资产32,024,362.01元,净资产22,000,191.22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7,333,517.82元,净利润4,147,006.52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广华环保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肖红星、刘锦婵控制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华环保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秀博电子、广华环保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主要是参照市场同类产品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须的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求,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交易对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2023年度、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2023年度、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有关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本保荐人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389 证券简称: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黄石广合精密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广合”)、广合科技(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合国际”)、东莞广合数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广合”)。
2.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合科技”或“公司”)预计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黄石广合、广合国际、东莞广合提供合计不超过33,950.8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已实际为黄石广合、广合国际、东莞广合提供的担保余额:24,742.87万元。
4.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5.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黄石广合、广合国际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合科技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黄石广合、广合国际、东莞广合因业务发展需向银行申请人民币共计33,950.80万元授信,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33,950.80万元。
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审议有关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如需)召开之日内有效。
二、相关担保额度情况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对象黄石广合、广合国际、东莞广合均为广合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股权,黄石广合、广合国际、东莞广合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基本情况如下:
1、被担保人名称:黄石广合精密电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9月9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黄石市开发区铁山区汪仁镇新城路东19号
法定代表人:肖红星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主营业务:从事PCB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023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被担保人名称:广合科技(国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月3日
注册地址:香港铜锣湾谢斐道408-412号华斐商业大厦1701-1702室
法定代表人:肖红星
注册资本:1,400万美元
主营业务:从事PCB的销售
2023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3、被担保人名称:东莞广合数控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月28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朱平沙科技五路1号2号楼202室
法定代表人:肖红星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拟从事钻孔加工业务
2023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黄石广合、广合国际、东莞广合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人民币共计33,950.80万元授信,公司拟在该额度内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金额将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该担保额度事项进行了审议,董事会认为:黄石广合、广合国际、东莞广合的业务发展规划对资金有明确的增量需求,提升公司整体的竞争能力。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且被担保人拥有成熟的运作模式及良好信誉,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需要。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被担保的主体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公司能够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该担保额度事项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黄石广合、广合国际、东莞广合的业务发展规划对资金有明确的增量需求,提升公司整体的竞争能力。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且被担保人拥有成熟的运作模式及良好信誉,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余额24,742.87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13.52%。为子公司的担保额度7.42亿元,其中包含已实际发生的24,742.87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40.55%。无逾期担保,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389 证券简称: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82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4〕239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3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7.4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7,289,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3,830,482.6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3,458,517.31元。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4)第441C000092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稳健型金融机构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
(四)现金管理决策及实施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并负责募集资金安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389 证券简称: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82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4〕239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230.00 万股,并于2024年4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4)第441C000092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80,000,000.00元变更为422,300,000.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80,000,000.00股变更为 422,300,000.00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现将《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同时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同步更新外,《公司章程》其他主要内容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述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变更、《公司章程》修订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上述事项的工商登记变更和章程备案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389 证券简称: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82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4〕239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3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7.4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7,289,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3,830,482.6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3,458,517.31元。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4)第441C000092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时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5,345.85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91,810.52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相关事项。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人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389 证券简称: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1,755,546.60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963,028.12元,共计人民币37,718,574.72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82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4〕239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3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7.4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7,289,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3,830,482.6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3,458,517.31元。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4)第441C000092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4年4月22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的金额为31,755,546.60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人民币31,755,546.60元置换前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83,830,482.69元,其中公司尚未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不含增值税)57,033,964.00元已在募集资金中扣除,截至2024年4月22日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中5,963,028.12元已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支付,本次拟置换5,963,028.12元。拟置换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置换总额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4)第441A009832号《关于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718,574.72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1,755,546.60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963,028.12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其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的使用用途和实施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4)第441A009832号《关于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广合科技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4年4月22日广合科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4)第441A009832号);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389 证券简称: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暨补选监事
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主席辞职情况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黄金广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黄金广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不再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黄金广辞去监事职务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黄金广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黄金广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金广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86,413股,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循其在《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相关承诺及《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黄金广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监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薛婧(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选举监事会主席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周智勇(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
薛婧女士:198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翻译学院,应用日语专业,大专学历。历任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子电路分公司人事专员(2009年12月至2012年9月),2012年12月加入广合科技(广州)有限公司,现任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薛婧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8,964股;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薛婧女士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周智勇先生:198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学历。历任广大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制造部工程师、课长、生计部主任、副经理(2003年10月至2016年8月),广合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大生计部经理(2016年9月至2017年4月),深圳市金时裕电子有限公司经理(2017年5月至2017年12月),深圳市祺利电子有限公司总监(2018年3月至2018年5月)。2018年5月加入广合科技(广州)有限公司,现任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监、监事。
截止本公告日,周智勇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47,243股;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智勇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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