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急救援用高性能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和“功能化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
2.结余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截至2024年3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扣除待支付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后节余募集资金约30,865.09万元(包括利息金额),拟全部投入“泰和新材创新创业中心项目(即原研发中心项目,以下同)”(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3.履行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应急救援用高性能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和“功能化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整体建设完工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约30,865.09万元(含利息,最终转出金额以扣除预计待支付款项后的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全部投资于“泰和新材创新创业中心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4号),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5,318,350股新股。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9,730,481股,发行价格18.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86,959,994.7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9,327,398.87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7,632,595.8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1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3BJAA5B0002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依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前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及节余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投项目结项基本情况
本次结项的项目为公司“应急救援用高性能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和“功能化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上述募投项目”),上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4年3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银行账户号38080188000260541、中信银行烟台自贸区支行银行账户号8110601012601518141)余额为34,672.40万元(包括利息金额)。
截至2024年3月31日,“应急救援用高性能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和“功能化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待支付金额主要指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款项(主要包括基建及设备的合同尾款)以及质保金,后续将继续从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
注2:节余金额包含了银行利息收入并扣减了待支付金额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从公司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目标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根据市场变化,优化产品结构、调减项目产能;
2、设备采购方面,在满足工艺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对原计划采用的部分设备进行调整,减少了设备采购,使用国产设备代替进口设备,积极利用旧设备改造参与募投项目建设,节约了设备投资,并合理控制外协外委加工成本,减少了设备采购及安装支出;
3、为简化项目流程,上述募投项目中部分公用工程由园区整体分摊,分摊部分及铺底流动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支出;
4、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截至目前,上述募投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要求。
(三) 节余募集资金安排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应急救援用高性能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和“功能化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已投入使用募集资金40,516.69万元,待支付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约3,807.31万元,节余募集资金30,865.09万元(含银行利息收入)拟全部投入烟台泰和新材高分子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究院”)泰和新材创新创业中心项目(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扣除预计待支付款项后的银行结算余额为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 募集资金专户安排
公司“应急救援用高性能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和“功能化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剩余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约3,807.31万元将继续在原有募集资金专户中管理并使用,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0,865.09万元(含利息)转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研究院为实施“泰和新材创新创业中心项目”(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按照公司、研究院、保荐人和银行签订的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
(五)募集资金使用方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在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研究院可以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信用证等银行票据方式支付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并可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信用证,用以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款项。
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方式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新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布局、行业发展变化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利用“应急救援用高性能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和“功能化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完工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泰和新材创新创业中心项目,新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泰和新材创新创业中心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烟台泰和新材高分子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烟台开发区B-26小区,不动产权证书(编号:鲁(2023)烟台市开不动产权第0000422号)
4.建设工期:约26个月
5.投资规模与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5,000万元,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6.项目备案情况:已取得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出具的《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211-370672-04-01-932803)。
本次审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将在公司现有研发部门的基础上,建设湿法纺丝、干喷湿纺、熔融纺丝、膜涂覆等小试实验线及研发综合体,综合体包括检测楼、研发楼及展厅、多功能厅、行政办公、专家公寓、展厅等。拥有红外光谱仪、单丝强力仪、差示扫描量热仪等实验和分析检测设备,国产设备约930台、进口设备约226台,可用于芳纶纤维、芳纶膜、芳纶原料制备与改性等多种研究实验。
(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研发实力主要取决于其研发机构的运营成效,尤其在新材料领域,作为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其发展关乎国家工业化升级,需要企业投入更多优质的研发资源进行不断的技术创新性开发,以促进行业技术能力的整体提升。泰和新材创新创业中心项目配置了较为优质的技术资源,可以依托自身技术研发平台,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开展合作,促进企业研发平台的优化升级,巩固企业的技术领先地位。项目建成后可满足新材料研发对场地、资源、设备等的需要,为研发人员提供优质的科研硬件水平,有利于激发研发人员的热情和动力,从而吸引更多的高水平研发人员,大幅提高研发水平,满足企业战略规划需求和国家战略性新材料产业的市场需求。因此,项目的实施是必要的。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董事会意见
“应急救援用高性能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和“功能化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期使用状态并正式投入使用,公司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泰和新材创新创业中心项目”,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应急救援用高性能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和“功能化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约30,865.09万元(最终转出金额以扣除预计待支付款项后的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全部投资于“泰和新材创新创业中心项目”,结项募投项目剩余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约3,807.31万元将继续在原有募集资金专户中管理并使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已完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30,865.09万元(最终转出金额以扣除预计待支付款项后的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用于投资“泰和新材创新创业中心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期经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应急救援用高性能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和“功能化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泰和新材创新创业中心项目”,剩余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约3,807.31万元将继续在原有募集资金专户中管理并使用。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事项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综上,中信证券对泰和新材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3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性原则,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和新材”)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集团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时反映如下要素:①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②货币时间价值;③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债务人所处行业、逾期信息、应收款项账龄等。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1)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应收款项,除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已发生信用减值的款项单项确定其信用损失外,通常按照共同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基础上,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应反映的要素,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以此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例如客户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客户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逾期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本集团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2)应收账款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根据应收账款的账龄、款项性质、信用风险敞口、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为基础,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分组。对于应收账款,本集团判断账龄为其信用风险主要影响因素,因此,本集团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
(3)应收票据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本集团取得的银行承兑汇票,如果票据到期日在1年以内,本集团判断应收票据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不存在差异,不确认应收票据减值准备;如果票据到期日超过1年的,本集团按照该应收票据的账面金额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认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信用损失准备。本集团取得的商业承兑汇票,按照应收账款政策划分组合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2、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的减值测试方法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采用三阶段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3、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 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 产,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 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 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 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 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 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 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 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 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 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 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 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 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4、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资产及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3年度,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5,487.65万元,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4,718.69万元。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 2024-034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4年5月11日(星期六)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宋西全先生、总会计师顾裕梅女士、独立董事金福海先生、董事会秘书董旭海先生、保荐代表人徐焕杰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1日(星期六)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54 证券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1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下降31.06%,主要是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影响。
2、应收账款较年初上升71.08%,主要是尚未进入结算期的应收账款增加。
3、预付款项较年初下降37.27%,主要是本期预付原材料款项减少。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年初下降100%,主要是本期长期大额存单到期影响。
5、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上升373.67%,主要是本期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增加以及购买短期大额存单影响。
6、在建工程较年初上升53.83%,主要是在建项目投入增加。
7、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上升45.98%,主要是本期预付工程项目设备款增加影响。
8、短期借款较年初上升90.57%、长期借款较年初上升33.56%,主要是本期银行融资增加。
9、库存股较年初上升34.26%,主要是本期实施股票回购。
10、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58.90%,主要是本期人工、折旧等费用增加。
11、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86.31%、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下降86.25%、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92.2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81.43%,主要是氨纶产品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盈利大幅下降。
1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37.24%,主要是尚未到结算期的款项增加。
13、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下降90.11%,主要是本期增值税留抵退税以及出口退税减少。
14、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58.88%,主要是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票据保证金退回减少。
15、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上升190.71%,主要是本期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增加。
16、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647.62%,主要是本期收到政府搬迁款项。
17、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上升52.15%,主要是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增加。
18、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99.43%,主要是上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
19、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上升211.54%,主要是本期银行贷款增加。
20、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下降39.98%,主要是本期偿还银行贷款减少。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696,62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78%,支付的总金额为78,804,042.50元(不含交易费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宋西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裕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国启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宋西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裕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国启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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