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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管总局:

推进财务公司行业更好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本报讯 (记者刘琪)4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化解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风险,进一步推进财务公司坚守主责主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宏观政策,坚持差异化、特色化、专业化发展,为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发挥必要有益的补充作用,增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制定发布了《关于促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近年来,财务公司行业紧密围绕集团需求、充分发挥贴近实体经济的优势,强化核心功能、创新产品服务,在企业集团实施资金集约管理、助推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个别企业集团受前期多元化扩张积累问题逐渐暴露等因素影响,出现严重经营危机,产业风险传导至财务公司,严重影响到整个财务公司行业的外部形象和声誉。

  “近年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总结财务公司行业风险成因,及时弥补监管短板,在财务公司的制度建设、风险分类、集团外融资、公司治理和风险处置等方面强监管、严监管,取得了一定成效。”前述负责人介绍,一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金融监管、防控金融风险、扩大对外开放决策部署,于2022年10月份全面修订并印发《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重塑财务公司行业发展和监管。《管理办法》大幅提高准入门槛,引导企业集团理性申设财务公司,整体提升行业资本水平;严格限制集团外融资业务和非核心功能业务,强化主责主业;增设多项票据业务监管指标和同业业务监管指标等,严控外溢风险,行业集团外风险敞口明显下降。二是扎实有序化解处置存量风险。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基本方针,建立健全财务公司风险处置机制,积极探索高风险财务公司市场退出路径,协调各方资源加快推动风险处置。经过监管整治纠偏,财务公司进一步专注本源主业,各项指标企稳好转,外溢风险大幅收敛。

  从主要内容来看,《指导意见》共分五部分二十条。第一部分提出了财务公司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坚持功能定位、坚持深化改革、坚持差异发展、坚持底线思维。第二部分“坚守特色化功能定位”旨在引导财务公司坚守“依托集团、服务集团”的功能定位,充分发挥贴近实业优势,持续加大对国家重点领域支持力度,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第三部分“深化公司治理机制改革”明确党的领导、股东股权管理、公司治理机制建设等要求。第四部分“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要求财务公司防控信用风险、紧盯流动性风险、重点关注对外业务风险、扎实有序化解存量风险、加强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等。第五部分“提升财务公司监管有效性”提出严把准入关口、全面加强日常监管、扎实有序化解存量风险、加大监管查处力度、强化监管协调联动的目标导向,旨在明确加强和完善现代财务公司监管要求,促进财务公司行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将持续强化监管,指导财务公司做好《指导意见》实施工作,推进财务公司行业更好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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