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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3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4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池正明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4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 投资金额及期限: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东亚药业”)拟将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调整至3亿元人民币(含本数),使用期限与2023年12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期限一致,即自2024年4月29日起至2024年12月18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将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调整至3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与2023年12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期限一致,即自2024年4月29日起至2024年12月18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部分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5号)核准,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申请。截止2023年7月12日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为人民币69,000.00万元(690,000手,6,9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票面金额发行,债券期限为6年。公司申请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981.5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018.44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12日全部到账,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7月12日出具了《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中汇会验 [2023]8458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全资子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7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亚药业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含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理财产品。以上额度内的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将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调整至3亿元,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与2023年12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期限一致,即自2024年4月29日起至2024年12月18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东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现金管理投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67,612.20万元,公司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货币资金的比例为44.37%。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适度的使用暂时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等科目。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将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调整至3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投资收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亦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将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调整至3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东亚药业调整使用暂时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公司已制订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东兴证券同意东亚药业本次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 报备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池正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小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戴雪华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池正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小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戴雪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池正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小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戴雪华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2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23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2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菁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在保障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将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调整至3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投资收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亦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将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调整至3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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