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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4-036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746,953,981.87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以公司股本总数1,482,507,145股(因公司尚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因此该股份总数为截至2024年4月20日的数据)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2,965,358.4元(含税)。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28%。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支付资金总额61,577,301.8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含拟分派现金红利总额及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2.69%。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前,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4-039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及担保情况: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

  业”或“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额度视实际资金需求而定)。同时,公司在确保运作规范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6274亿元(最终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的信用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湖北华海共同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共同药业”)、浙江华海建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诚药业”)、湖北赛奥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赛奥”)。

  ● 鉴于公司参股华海共同药业,且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其董事,因此华

  海共同药业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公司拟为华海共同药业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 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总计为126,873.07万元,均为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71%。

  ● 本公告中数据如存在小数位等差异,系在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所致。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保障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23亿元(具体融资额度视实际资金需求而定)。同时,公司在确保运作规范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7.6274亿元(最终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的信用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注1:华海共同药业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46.92%股权,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48.92%股权,其余股东持有其4.16%股权。目前华海共同药业拟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5.6亿元并提供相应担保,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分别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为其提供担保。

  鉴于公司参股华海共同药业,且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华海共同药业董事,因此华海共同药业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公司拟为华海共同药业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注2:湖北赛奥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奥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奥博”)分别持有其50%的股权。截至目前,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上海奥博89.66%的股权,上海奥博员工持股平台持有上海奥博10.34%的股权,同时公司子公司浙江华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上海奥博员工持股平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基于此,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持有湖北赛奥94.83%的股权,实际可控制湖北赛奥100%的股权。本次公司为湖北赛奥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全额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选定银行、与银行签订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实施事宜无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授信及提供担保事项。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湖北华海共同药业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300MA49FTRW7R

  2、成立时间:2020年5月13日

  3、注册地点: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三官殿街道水都工业园白果树路特1号

  4、法定代表人:系祖斌

  5、主营业务范围:医药(不含兽药和医疗器械)研发、制造、销售;医药科技开发和技术服务(不得涉及许可经营项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6、股权结构情况:华海共同药业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46.92%的股权、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48.92%股权、魏斌先持有其2.6250%股权、上海褒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5417%股权。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浙江华海建诚药业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2MA28GLUM32

  2、成立时间:2016年8月4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杜桥医化园区东海第六大道三号

  4、法定代表人:马杰

  5、主营业务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危险废物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情况:华海建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华海建诚100%的股权。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湖北赛奥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022MA49RW39X2

  2、成立时间:2021年5月28日

  3、注册地点:公安县湖北公安经济开发区观绿路2号

  4、法定代表人:刘克林

  5、主营业务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股权结构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上海奥博分别持有其50%的股权。截至目前,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上海奥博89.66%的股权,上海奥博员工持股平台持有上海奥博10.34%的股权,同时公司子公司浙江华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上海奥博员工持股平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基于此,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持有湖北赛奥94.83%的股权,实际可控制湖北赛奥100%的股权。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拟签订的授信及担保协议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与相关机构签订有关授信及担保的协议,具体情况以届时实际签订的授信及担保协议为准。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手续。

  四、本次授信及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新增授信及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参股公司业务发展及建设过程中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建诚药业、湖北赛奥均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经营决策,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方华海共同药业为公司参股公司,因其经营发展需求拟向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融资,公司及其第一大股东分别按股权比例为其融资进行担保,有利于其未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新增授信及担保事项有利于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未来发展过程中有足够的生产运营资金和投资建设资金,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系确保其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系与参股公司第一大股东分别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拟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构成关联担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公司新增授信及担保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执行,公司权益不会因此受到损害。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247,002.50万元(包括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的30.58%,均为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4-042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架构

  及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架构调整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架构调整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明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充分保障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架构进行调整,即取消公司董事会财务委员会的架构设置,相关职能合并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能框架中,并由审计委员会履行。调整前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架构设置如下:

  调整前:

  公司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即人力资源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财务委员会、发展战略委员会。

  调整后:

  公司董事会下设3个专门委员会,即人力资源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发展战略委员会。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辛金国先生、王学恭先生、李刚先生、李宏先生、陈保华先生。其中陈保华先生为公司董事兼总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因此,为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合规运转,保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效顺利开展,公司对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董事兼总裁陈保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时选举董事苏严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调整前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如下:

  调整前: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辛金国先生、王学恭先生、李刚先生、李宏先生、陈保华先生。其中辛金国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

  调整后: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辛金国先生、王学恭先生、李刚先生、李宏先生、苏严先生。其中辛金国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个人简历

  1、苏严先生:52岁,清华大学机械工程学士、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曾任北京东方广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汉喜普泰(北京)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等。现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崇德弘信(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的董事、经理,北京拂尘龙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

  

  公司代码:600521                      公司简称:华海药业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元(含税)。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拟定的利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前,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

  (一)医药行业基本情况

  医药行业是集高附加值和社会效益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产业,我国也一直将医疗产业作为重点支柱产业。2023年受经济增长放缓、消费复苏乏力、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复杂多变等因素影响,医药工业发展增速持续下滑。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医药行业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5.8%,规模以上企业实现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实现利润同比下降16.2%,三项指标均为负增长,且均低于全国工业整体增速。

  政策环境方面,随着国家医改政策密集推出并逐步向纵深推进,医药行业政策持续在提质量和调结构两方面发力,包括一致性评价进程的深入、带量采购政策纵深推进、新版基药目录和医保目录陆续发布等,都对提升行业集中度、提高药品质量、降低药品价格有着重要影响,对医药制造企业的研发能力、品种储备、成本控制和资金实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医改政策以及经济下行在一定程度上挤压行业整体收入和利润增速空间,但在国家积极鼓励自主创新、提升仿制药质量、支持国际化等一系列政策的引导下,医药企业不断加大新药研发、一致性评价等创新投入,推动着我国医药产业的技术创新、国际化进程不断突破,医药行业发展生态持续优化,我国医药行业正朝着高质量发展迈进。

  市场潜力方面,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60岁以上人口比例迅速增加,医疗健康需求也将呈现快速增长;此外,尽管医疗卫生领域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仍有大量的临床需求未得到满足,包括肿瘤、心脑血管、自身免疫等疾病的治疗和预防,这些大量未满足的临床需求依然是医疗健康增长的核心动力,医药行业潜在市场空间依旧巨大。

  市场机遇方面,2023年2月,《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发布,给零售药店带来新机遇。国家医保局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8月,已有25个省约14.14万家定点零售药店开通了门诊统筹报销服务,占全国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29%左右。将定点药店纳入门诊统筹,有望加速处方外流,为药店带来更多的客流。

  全球医药方面,随着全球经济发展、人口老龄化程度提高以及各国医疗保障体制的不断完善,全球医药市场持续增长。同时,各国政府为减轻日益增长的医疗费用支出,提高药品可及性、满足公共卫生需求、促进市场竞争、支持医疗体系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满足特殊人群的用药需求,仍会大力发展仿制药业务。根据IQVIA相关数据显示,2022-2026年全球制药市场收入年均增速将达到2.5%-5.5%,预计到2026年全球制药市场收入将达到17,500-17,800亿美元,而由中国、印度、巴西、俄罗斯等组成的新兴医药市场将成为全球制药市场增长的主要动力。

  (二)行业政策相关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国家陆续发布多项医药重磅政策,旨在优化行业生态,注重研发创新和药品质量,推进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转型升级。

  产业政策方面,2023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医疗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重点强调要着眼医药研发创新难度大、周期长、投入高的特点,给予全链条支持,鼓励和引导龙头医药企业发展壮大,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助推行业提质增效。2023年9月召开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会议强调要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和安全性,大力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全面推动工业绿色发展。

  药品监管方面,国家发布了《关于加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告》,加强委托生产主体,特别是生物药B证企业的质量监管。药品审评中心先后发布《加快创新药上市许可申请审评工作规范(试行)》《药品附条件批准上市申请审评审批工作规范(试行)(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等多项文件,进一步优化审评流程,在鼓励创新的同时,引导企业减少同质化研发。

  药品研发注册方面,2023年3月,国家药品审评中心发布了《加快创新药上市许可申请审评工作规范(试行)》,鼓励新药、儿童用药、罕见病用药创新研发进程;2023年7月发布了《以患者为中心的药物临床试验相关指导原则》,引导医药企业高效研发更符合患者需求的有临床价值的药物等。

  医保目录调整趋于常态化。2023年国家启动了新一轮的医保谈判和医保目录调整,121个药品进入医保目录,最终2023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超3,000种,其中西药近1,700种。且续约规则进一步优化,“简易续约”缓解了医保目录中创新药持续降价的压力,部分地区出台了针对创新药的医保支持政策,有利于扩大创新药的临床使用,加快创新药惠及患者。

  (三)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多剂型的仿制药、生物药、创新药及特色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集医药研发、制造、销售于一体的大型高新技术医药企业。公司主营医药制剂、原料药业务,形成了以心血管类、精神障碍类、神经系统类、抗感染类等为主导的产品系列。公司坚持华海特色,持续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推进全球化战略布局,完善和优化制剂和原料药两大产业链,深化国际国内两大销售体系,不断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加速生物药和创新药领域的发展,积极落实保健和功能性食品的战略布局。

  原料药业务是公司发展的基石。公司原料药产品以心脑血管类、精神类、神经类、抗感染类等特色原料药为主,逐步向消化类、呼吸类、抗肿瘤类、内分泌类等延伸。作为全球主要的心血管类(以普利类、沙坦类系列产品为主)、精神障碍类及神经系统类(如帕罗西汀、左乙拉西坦、普瑞巴林等)原料药供应商,公司销售网络覆盖全球106个国家和地区,与全球超千家制药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主要市场头部客户覆盖率近90%。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通过国家药监局审评审批的原料药登记号63个,获得美国DMF83个,在其他主要境外市场取得原料药批文合计84个。

  制剂业务是公司转型升级战略的核心。公司作为国内制药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先导企业,在美国市场已形成包括自主销售、大批发商、终端连锁店和商业公司等多渠道的营销体系,销售网络基本覆盖美国大中型药品采购商,在国际医药市场树立了中国制药的品牌形象;同时,公司将接轨国际的研发制造能力、质量优势等转化为国内市场的竞争优势,借助集采迅速打开国内市场,销售区域已覆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截至目前,公司有90余个产品获得美国ANDA文号(包括暂时性批准),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并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共60余个。公司产品覆盖心血管系统、精神障碍、神经系统、抗感染、消化系统、呼吸系统、抗肿瘤、内分泌系统等众多治疗领域,主要产品有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片、氯沙坦钾片、盐酸帕罗西汀片、缬沙坦氨氯地平片、缬沙坦氢氯噻嗪片、盐酸多奈哌齐片、左乙拉西坦片、安立生坦片、磷酸奥司他韦胶囊、伏立康唑片、利伐沙班片、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胶囊、多巴丝肼片、枸橼酸托法替布片、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非布司他片等。

  生物药及创新药业务是公司发展进程中的重要战略布局,是公司的新质生产力。公司生物药聚焦于自身免疫和肿瘤领域大分子生物创新药的自主研发,已申请国内外发明专利超40余件,目前在研项目20余个,其中11个项目已进入临床研究阶段,同时,公司还积极探索布局联合用药、ADC(抗体偶联药物)等具有差异化和创新性的早期项目,聚焦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以期惠及更多患者。小分子新药方面,公司以研发国内首创、同类最优的小分子创新药为目标,聚焦中枢神经系统疾病、代谢相关疾病、肿瘤相关疾病的创新药研发领域,发掘具有高市场前景和潜在竞争力的研究项目。

  附:公司部分制剂产品介绍

  

  

  

  (四)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集团采购管理中心统一负责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的采购工作。集团采购管理中心有四大主要职能,分别为:供应保障职能、商务管控职能、公司参谋职能、现场服务职能;公司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外购原料药、原辅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配件及辅助材料;分析仪器、实验室耗材和试剂等,其中制剂的活性成分原料大部分由公司自行生产供应。公司大宗或大额物资实行公开招标模式采购,由多家合格供应商提供报价,公司从供应保障、价格、质量、服务四个维度进行综合考核后选择最优性价比供应商。公司内部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对新供应商从EHS、GMP、供应保障稳定性及价格等多维度进行综合评估,评估通过后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此外,公司会按照GMP规范要求对关键供应商进行定期现场审计,根据考核及审计结果,公司对合格供应商名录会进行及时的更新调整。

  公司原辅料的采购计划根据生产计划及仓储备料情况制定,由各区块采购部负责执行,公司仓库管理部、生产部、运营部及区块采购部会就公司生产计划及原料仓储情况进行定期沟通,根据外部需求及内部实际情况,对采购计划进行动态调整。

  (2)制剂生产模式

  1)自主品牌: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运营部门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产品年度销售预测做好产能和物料安全库存准备,按产销计划衔接实施订单管理;制造部门按订单制定生产计划并下达生产指令,各车间根据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在整个生产环节中,运营部门负责订单跟踪;制造部门负责资源协调并保障生产进度;生产车间按照cGMP及EHS规范有计划地组织生产;化验室负责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质量控制;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物料和成品放行并对生产全过程监控,确保所有生产环节符合规范要求,各部门密切配合,确保订单按客户要求按时交付。

  2)定制化生产模式

  定制化生产的主要形式有:委托加工、合同定制化生产、合作研发。

  (3)原料药生产模式

  1)自主品牌:主要有两种生产模式。第一,对于公司的大宗原料药产品,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在符合GMP要求的基础上,产品安排在专用车间进行生产。通常情况下,公司会根据产品年度需求预测量及分月度销售滚动计划进行产销衔接,由生产运营部制定和下达生产计划并组织车间生产,保证合理的产品库存。此模式可以确保产品在相对合理的库存水平下,保证客户供货的及时性和生产计划的可控性。第二,对于市场需求量较小的特色原料药产品,在符合GMP要求的基础上,产品一般安排在多功能车间生产。由于多个产品切换涉及到设备切换和清洗、员工培训等,非生产工时较多,切换成本较高,所以对该类产品的生产模式,一般根据销售部门预测的年度需求量并结合产品稳定性等情况安排产线、人员及原料采购,通过一次性生产备足库存,满足在手订单及未来1-2年的需求,从而减少产品换产频次,提高设备利用率和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在整个生产环节中,生产运营部门负责订单跟踪、资源协调并保障生产进度;生产车间按照cGMP、EHS规范有计划组织生产;化验室负责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质量控制;质量管理部负责物料和成品放行并对生产全过程监控,确保所有生产环节符合规范要求,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订单按客户要求交付。

  2)定制化生产模式

  定制化生产的主要形式有:合同定制生产、合作研发与生产。根据客户需求和合同约定,组织生产资源,按交单计划组织生产,保证及时交单和合理库存。

  (4)销售模式

  1)原料药销售模式

  公司原料药的销售市场按照药政法规严格程度大体可以分为药政市场和半药政/非药政市场。药政市场主要包括中国、美国、欧盟、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随着全球一体化趋势的加强,非药政市场国家也在提高药品的准入门槛,药政和非药政市场的差距逐渐缩小。公司特色原料药的销售渠道如下图所示:

  

  公司原料药境内销售主要包括两种方式,①直接销售;②通过国内贸易商、中间商销售。

  公司原料药出口销售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模式:

  ①自营出口

  公司自2000年开始获得自营进出口权,自营进出口的比重在逐年增加,主要包括欧洲、美国、东南亚、拉美等区域。为减少中间环节的费用,提高市场竞争力,公司采取了不同客户区分对待的方式,加大自营出口销售比例,目前自营出口已成为公司最重要的出口方式之一。

  ②贸易公司/中间商出口

  公司部分业务是借助于国内外的贸易公司和中间商进行的,公司与许多专业的贸易公司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他们的专业知识和市场能力为公司带来客户资源,但鉴于医药产品的特殊性,公司也会与终端客户保持密切的联系。

  2)制剂销售模式

  ①制剂国内销售模式:华海国内制剂销售始终秉持“以销售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核心理念,以适应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发展战略需求为目标,围绕销售总体规划,实施多元化销售结构和营销模式,着力市场问题导向和销售裂变,持续推进“渠道拓宽做深、终端渗透下沉、管理细化增效、执行落地到位”的销售策略,有效扩大各类终端市场覆盖率,不断立足实践、创新求变,深挖市场潜力、激发市场创造活力,助力国内制剂销售新发展。

  ②制剂国外销售模式:公司境外制剂销售产品主要分为自营销售模式、合作销售模式和代理销售模式。

  I、 自营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境外子公司普霖斯通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霖斯通公司”),自主研发,生产和注册制剂产品,并通过境外销售子公司寿科健康美国公司(以下简称“寿科健康”)自营的销售队伍和分销渠道销至最终客户。

  II、 合作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普霖斯通公司与境外公司合作,双方按合同共同分担研发费用和风险,共同注册制剂产品,公司按合同对定制化生产的合作制剂产品,通过寿科健康在美国销售,合作产品的费用和利润由双方共同分担和分享;

  III、 代理销售其他公司的产品。

  (五)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始终坚持“品质+创新”的核心理念,历经三十多年的发展,已具备覆盖生物药、化学创新药、细胞治疗、仿制药和化学原料药的综合研发实力,是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设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省级企业研究院”,是中国首家荣获“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称号的制药企业。2023年4月,公司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状”,同月,公司被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认定为浙江省职业检查“尖兵领航”工程实训基地;2023年6月,公司入选米内网颁发的“2022年度中国化药企业百强”;2023年9月,公司跻身“2023中国医药上市公司竞争力20强”;2023年11月,公司入选E药经理人颁发的“2023中国医药创新企业100强”等。

  公司一直以来坚定不移地实施制剂国际化战略,并在全球化布局方面形成了先发性战略优势,已形成了与国际接轨的研发能力、覆盖国内外的全球销售体系、通过多个国际主流官方机构认证的生产能力,并以中间体-原料药-制剂垂直一体化的优势,占据了大宗仿制药市场主要份额,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差异化竞争优势明显,在制剂出口以及国际化发展领域走在了国内医药行业的前列。同时,公司以一致性评价和集采为契机,大力拓展国内市场。截至目前,公司通过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含视同)产品共60余个,销售区域覆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共涉及33个制剂产品在“国家集中带量采购及国采协议期满各省市接续”中中选。

  原料药方面,公司是国内特色原料药的龙头企业,在国际原料药市场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销售覆盖全球106个国家和地区,与全球超千家制药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主要市场头部客户覆盖率近90%,特别是心血管药物领域,是全球主要的普利类、沙坦类药物供应商,公司精神障碍类及神经系统类原料药产品近几年增长迅速,已在全球市场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公司抗感染类、消化类、呼吸类、抗肿瘤类、内分泌类等产品逐步上量,开始陆续贡献收益。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0,871.9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0.52%;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8,852.22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5.96%。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陈保华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4-045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22〕31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23〕21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针对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作出解释,并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提前执行该项规定。

  (二)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了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可以免于审议。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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