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4-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5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其中通讯出席董事为李洪斌先生、张志勇先生、林丽彬女士、王博先生。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总股本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合计增加23,957,062股,即由211,520,000股增加至235,477,062股,注册资本相应由211,520,000元增加至235,477,062元。公司将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管理,积极构建适应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的管理体系,优化管理流程,公司基于对内部管理体系及工作分工的梳理,对内部组织机构进行调整。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各制度的审议情况如下:
(1)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3)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融资管理制度》;
(4)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总裁(总经理)工作细则》;
(5)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6)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内部审计制度》;
(7)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8)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9)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0)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11)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与保密管理制度》;
(12)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上述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制度中《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融资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范围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原“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将投资范围由原“投资由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调整为“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化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范围的公告》。
5、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杨先进先生、李竞舟先生、杨先勇先生、杨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选举杨先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选举李竞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选举杨先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选举杨忠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6、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殷凌虹女士、李军印先生、缪永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缪永林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选举殷凌虹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选举李军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选举缪永林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殷凌虹女士、李军印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缪永林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和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7、审议《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 备查文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4-038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叶子红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5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子红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符合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和战略发展的长期需要。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细情况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审议《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范围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范围,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现金的管理收益,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详细情况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范围的公告》。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选举郑庆雷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选举霍润阳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两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详细情况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4-039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1、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
(1)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上议案均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2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50,000股,待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毕后,股份总数将减少35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350,000元。
(2)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6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51,000股,待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毕后,股份总数将减少351,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351,000元。
2、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暨增加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的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自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第一个行权期48名激励对象已行权完毕。第一个行权期共累计行权且完成登记1,032,000份股票期权,公司股份总数增加1,032,000股,注册资本增加1,032,000元。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增加注册资本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3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披露《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顺利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工作。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向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23,626,06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为17.65元/股。上述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3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增加23,626,062股,注册资本增加23,626,062元。
综上,公司总股本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拟减少701,000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701,000元;因股票期权自主行权事项,增加1,032,000股,注册资本相应增加1,032,000元;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增加23,626,062股,注册资本相应增加23,626,062元。综合上述事项后,公司总股本合计增加23,957,062股,由211,520,000股增加至235,477,062股,注册资本相应由211,520,000元增加至235,477,062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将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原“总经理”全部对应修订为“总裁(总经理)”,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委派专人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4-040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原“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将拟投资范围由原“投资由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调整为“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化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23,626,062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7.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16,999,994.3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9,405,307.13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07,594,687.1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3月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3月5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4]第ZI10025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按照规定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基本情况及调整后情况
根据公司此前披露的募集说明书以及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进行的调整,本次募集资金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范围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由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投资范围进行调整,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原“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将拟投资范围由原“投资由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调整为“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化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 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维护股东利益。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化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必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四)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
(六)具体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七)信息披露方面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拟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六、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范围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范围。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范围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范围,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现金的管理收益,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公司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范围的相关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范围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范围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范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4-041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叶子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一致。职工代表监事叶子红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
该职工代表监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叶子红简历
叶子红先生,出生于1968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年3月至2011年3月就职于广州珠江电信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历任研发工程师、开发部经理、技术总监;2011年9月至今,就职于铭普光磁,历任研发中心能源设备研发总监,现任公司监事、MUST技术中心资深专家。
截止目前,叶子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叶子红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4-042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本届董事会同意提名杨先进先生、李竞舟先生、杨先勇先生、杨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殷凌虹女士、李军印先生、缪永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殷凌虹女士、李军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缪永林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缪永林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第五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先进简历
杨先进先生,出生于1974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3年起创业并于2008年6月注册东莞市铭普实业有限公司,历任执行董事、董事长;2012年9月至今担任铭普光磁董事长。
截止目前,杨先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6,502,422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先进先生的配偶焦彩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144,162股。杨先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杨先进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竞舟简历
李竞舟先生,出生于1978年4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8月至2013年2月,就职于海尔集团公司,历任海尔物流推进本部采购工程师、青岛海尔国际贸易贸有限公司电子电器商务处商务科长、黑电产业IPC国际采购中心处长、部长,海尔集团全球运营部战略管理部长;2013年3月至今,就职于铭普光磁,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止目前,李竞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5,150股,其中210,000 股为股权激励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中90,000股因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需回购注销,剩余120,000股是否能解除限售需根据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而定。李竞舟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李竞舟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先勇简历
杨先勇先生,出生于1983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7年4月至2017年10月,就职于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2018年2月就职于铭普光磁,历任公司销售总监、控股子公司珠海任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采购中心副总经理 、董事。
截止目前,杨先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其中105,000 股为股权激励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中45,000股因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需回购注销,剩余60,000股是否能解除限售需根据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而定。杨先勇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杨先勇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忠简历
杨忠先生,出生于1974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4年7月至2011年8月,就职于广州珠江电信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大区销售经理、销售部经理;2011年9月起就职于铭普光磁,先后担任能源设备事业部总监、副总经理,现任能源产品线总经理。
截止目前,杨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其中140,000 股为股权激励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中60,000股因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需回购注销,剩余80,000股是否能解除限售需根据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而定。杨忠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杨忠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殷凌虹简历
殷凌虹女士,出生于1991年3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年7月至2016年3月,任职于深圳富勤达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法务专员;2016年4月至2022年5月,任职于广东汉章律师事务所,先后担任实习律师、律师;2022年6月至今,就职于北京中银(东莞)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
截止目前,殷凌虹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殷凌虹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军印简历
李军印先生,出生于1970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年5月至2021年6月,任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8月至2021年6月,任福建港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6月至2021年6月,任东莞市宏川智慧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经理;2015年6月至2021年6月,任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9年10月至2021年7月,任广东绿川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4月至2021年10月,任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东莞市上市公司协会秘书长;2021年6月至今,任广东宏川集团有限公司高级顾问;2022年5月至今,任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李军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李军印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缪永林简历
缪永林先生,出生于1973年4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1月至2019年2月,任职于东莞市巨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合伙人;2019年3月至今,任职于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东莞分所,担任合伙人。
截止目前,缪永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缪永林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4-043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本届监事会提名郑庆雷先生、霍润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两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两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郑庆雷简历
郑庆雷先生,出生于1986年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9年12月至2018年2月先后就职于东莞巨成会计师事务所、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3月起就职于铭普光磁,现任审计部负责人。
截止目前,郑庆雷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郑庆雷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霍润阳简历
霍润阳先生,出生于1996年06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20年04月至今任职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现任销售业务经理。
截止目前,霍润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霍润阳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4-044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4年5月20日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排段157号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提案中提案八、提案十至提案十二为特别决议,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上述提案14.00、15.00、16.00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应选独立董事3人,应选股东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一至提案十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十二至提案十六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已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及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法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股东代理人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代理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及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8:30-12:00和14:0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排段157号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李兰
(2)会议联系电话:0769-86921000;传真:0769-81701563
(3)联系电子邮箱:ir@mnc-tek.com.cn
5、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902”,投票简称为“铭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1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1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如表一提案1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致: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受托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照本人(公司)于下表所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会议审议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公司)未做具体指示的提案,受托人(□享有 □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 □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为本人(公司)承担。
说明:(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投票数;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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