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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4月18日以通讯送达方式发出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是玉丰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和发展计划,公司对2024年主要财务指标进行了测算,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本预算报告不代表盈利预测,仅是公司按照正常生产经营计划和2024年度预计实施的工作所作出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以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2,117.089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8元(含税),共计派发155,098,741.76元人民币;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听取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董述职报告尚需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宣读。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2024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为保证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克新材”或“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现拟向银行申请增加10亿元的银行授信,合计共48亿元的银行授信。该银行授信主要用于原材料的采购、补充流动资金和技术改造投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以各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额度有效期从本议案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可进行中期分红。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因涉及薪酬的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基于谨慎性原则,该议案直接报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是玉丰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5月17日。除延长决议有效期和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内容、其他授权事项内容不变。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6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离职并补选新任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监事管竹君女士的辞职申请书。因个人原因,管竹君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

  管竹君女士辞职将导致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监事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管竹君女士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管竹君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认真严谨的态度为公司合规运营、风险防范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监事会对管竹君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刘其源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期满之日止。该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等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30日

  附件

  刘其源先生简历

  刘其源,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89年,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加入派克新材,现从事研发工作。

  截至目前,刘其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员,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是玉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迓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迓胜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是玉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迓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迓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是玉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迓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迓胜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是玉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迓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迓胜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是玉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迓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迓胜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是玉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迓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迓胜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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