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备注1:本期实现营业收入388,751,633.4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70%。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为:
1、本期电子胶粘材料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幅超80%,主要得益于消费电子、动力电池等产品的下游客户的需求提升,公司订单充足;一方面老客户的订单需求量较上年同期增长,另一方面新客户(前期已经完成认证的部分终端客户)也陆续释放订单,同时公司布局的部分新产品应用于新老终端客户的产品中,逐步替代进口产品开始陆续量产。公司也将持续投入更多的新产品用于终端客户的认证。光学材料的销售量也有一定的增长,新产品逐步认证完成,产能逐步释放,市场格局打开,盈利能力有所提升;
2、本期工业胶粘材料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幅超18%,公司工业胶粘材料产品品质稳定,性能优良,增长主要得益于下游市场需求增长,一季度订单充足,产能拉满;同时,在国内外市场中得到了广泛的好评。
备注2: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579,719.6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1.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为:
1、销售收入增长尤其是盈利能力较好的电子胶粘材料及工业胶粘材料的销售增长,增加了本期的净利润;
2、一季度,公司的工业胶粘材料、电子胶粘材料的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均有所上升,公司推行精益管理,生产效率提升,产能释放,运营成本下降,加强集采职能,成本管控初见成效,增强了本期的获利能力。
备注3: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81,523.5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65,885.39元,主要变动原因为本期材料采购付款及人工薪酬费用支出增加所致。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2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拟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1,600万元(含)且不超过3,200万元(含)人民币,拟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52元/股(含),拟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暨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
2、2024年3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本次拟将“年产 6,800 万平方米电子材料扩建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7,139.71 万元(包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为“年产 8,600 万平方米电子材料技改项目”,拟投入的总金额为 20,891.72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17,139.71 万元(包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晶华新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2024年3月30日披露的《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晶华新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晓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雅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周晓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晓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雅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晓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雅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晓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雅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晓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雅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9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宁波沪通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沪通悟源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宁波沪通私募基金”)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34%,上述股份均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宁波沪通私募基金无一致行动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宁波沪通私募基金由于产品运作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 2,587,91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收到宁波沪通私募基金发来的《股东宁波沪通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沪通悟源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减持公司股票结束的函》。截至2024年4月29日,股东宁波沪通私募基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 60,600 股,持股比例由原5.0234%下降至4.999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公司于2024年2月2日收到宁波沪通私募基金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披露的《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及《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宁波沪通私募基金)》。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0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的要求,现将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均不含税):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1、化工新材料产销量单位为吨;
2、光学胶膜材料包含功能性薄膜材料,主要指OCA、车衣膜、复合光学材料等相关材料。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注:光学胶膜材料包含功能性薄膜材料,主要指OCA、车衣膜、复合光学材料等相关材料。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五、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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