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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24-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超过500人。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大信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2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7 次。3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3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索保国先生

  拥有注册会计师,律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1999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 2000 年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市审计工作,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晓露先生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肖献敏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0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没有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2024-021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33.00%,主要系报告期对外投资增加所致。

  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39.68%,主要系境外子公司购买期限银行理财增加所致。

  3. 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34.62%,主要系报告期末银行定期存单增加所致。

  4. 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32.94%,主要系报告期末应交增值税、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5.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55.89%,主要系本报告期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6. 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117.97%,主要系本期公司享受先进制造业业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抵减形成收益所致。

  7.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373.87%,主要系本期银行承兑贴现息增加所致。

  8.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35.86%,主要系本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9. 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347.24%,主要系本报告期固定资产处置净收益金额较大所致。

  10. 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降低37.81%,主要系本报告期政府补助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11. 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24.92%,主要系本报告期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54%,主要系本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幅大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幅所致。

  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7.08%,主要系本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净支出金额减少所致。

  1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降低122.61%,主要系本报告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事宜。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调整后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低于181,818,182股(含本数)且不超过241,781,818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低于50,0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66,490.00万元(含本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于2023年4月20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于2023年5月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赵继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鑫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鑫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赵继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鑫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鑫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2024-016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2023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1,647.6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9.87%。

  本次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方法和原因说明

  (一) 信用减值损失的确定依据、方法和原因说明

  1.预期信用损失的范围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坏账准备。

  2.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方法,即始终按相当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3.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

  4.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计量坏账准备的方法

  (1)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①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公司对除单项认定的应收款项,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应收账款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对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采用按客户应收款项发生日作为计算账龄的起点。对于存在多笔业务的客户,账龄的计算根据每笔业务对应发生的日期作为账龄发生日期分别计算账龄最终收回的时间。

  ③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标准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进行单项认定并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客户发生诉讼、客户已破产、财务发生重大困难等的应收款项单项认定,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和单项计提的判断标准同不含融资成分的认定标准一致。

  5.其他金融资产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除租赁应收款以外的长期应收款等,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1)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2)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参考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的说明。

  (3)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标准

  参考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的说明。

  (二) 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依据、方法和原因说明

  1.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2. 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参照附注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合同资产按照信用风险特征分为如下组合:

  

  3.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累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1,647.60万元,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00.46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9,900.46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 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的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2024-017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概述

  因日常经营需要,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宁波众利汇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利汇鑫”)及其子公司、孙公司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另拟与上述关联方通过非关联方上海欧冶采购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欧冶”)发生间接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850万元。

  深圳前海众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众利”)为众利汇鑫普通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继增、公司常务副董事长兼总裁赵伟、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裁颜浩、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郭鑫为众利汇鑫有限合伙人,同时赵伟为前海众利实际控制人,赵继增与赵伟为父子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关于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赵继增、赵伟、颜浩、郭鑫回避表决。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人民币: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众利汇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4幢一层Q0014

  企业性质: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 5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委派代表:余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340616813R

  成立日期:2015年5月6日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

  主要股东:赵伟、牛俊高、赵世杰、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赵继增、罗永、颜浩、汪正峰、程鹏、叶长虹、周元信、赵安堂、郭鑫、深圳前海众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宁波众利汇鑫经审计的总资产25161.28万元,净资产20534.82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前海众利为众利汇鑫普通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继增、公司常务副董事长兼总裁赵伟、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裁颜浩、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郭鑫为众利汇鑫有限合伙人,同时公司赵伟为前海众利实际控制人,赵继增与赵伟为父子关系。根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众利汇鑫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状况正常,资信情况良好,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主要是向其采购公司所需的原材料、智能化设备、金属加工制品、运输服务等,双方根据需要签署采购合同及运输服务协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均按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进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金额范围内,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系因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业务合作需要,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确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

  2、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3、上述关联交易将持续发生,因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比例较小,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核查,上述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按照“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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