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已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4)0101461号】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6,996,270.05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6,699,627.0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19,116,204.92元,减去2022年度已分配的红利39,123,883.4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0,288,964.57元。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总额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成后的总股本499,795,666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9,979,566.60元(含税)。202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公司则以A股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未来重大资金支出可能性等因素,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项目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同顺路演平台(https://board.10jqka.com.cn/ir)或者同花顺 App 端入口(同花顺 App 首页-搜索-路演平台)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邵兴祥先生,董事会秘书孙洁先生,财务负责人张勇先生,独立董事王晓清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5日下午17:00前访问同花顺App端入口(同花顺App首页-更多-特色服务-路演平台)进入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届时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入到葫芦岛凌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河化工”),由其负责实施“电子雷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入到荆门市东宝区凯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矿业”),由其负责实施“年产500万吨精细化工用灰岩生产线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4年2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221号”文《关于同意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17,371,650股的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启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999,994.5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976,981.1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8,023,013.43元。上述资金已于2024年4月10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4月12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24〕0100007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基本情况
根据《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计划通过借款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入到葫芦岛凌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河化工”)和荆门市东宝区凯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矿业”),分别由其负责实施“电子雷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和“年产500万吨精细化工用灰岩生产线建设项目”。上述两个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均为23,500万元(含利息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均通过委托贷款方式提供。
三、本次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葫芦岛凌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荆门市东宝区凯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其他说明
上述2024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指标未经审计。经查询,凌河化工和东宝矿业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一)委托贷款金额
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委托银行向控股子公司凌河化工和东宝矿业提供委托贷款,具体金额以实际贷款金额为准。
(二)资金主要用途
凌河化工投资“电子雷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东宝矿业投资“年产500万吨精细化工用灰岩生产线建设项目”。
(三)委托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具体期限以委托贷款合同为准;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凌河化工和东宝矿业可视其实际经营情况分期、提前或到期一次性偿还公司借款。
(四)委托贷款利率
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LPR)执行。
(五)结息方式
具体以委托贷款合同为准。
(六)其他
凌河化工和东宝矿业其他少数股东不会同比例提供委托贷款。
五、委托贷款的风险分析
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委托贷款,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向凌河化工和东宝矿业提供委托贷款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在委托贷款有效期内对其还 款风险进行合理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提供委托贷款后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公司本次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凌河化工和东宝矿业提供募集资金后,将存放于凌河化工和东宝矿业分别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凌河化工和东宝矿业将及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凌河化工和东宝矿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七、公司内部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委托贷款,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委托贷款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在委托贷款有效期内对其还款风险进行合理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的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未违反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凯龙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用于募投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需要,推动子公司的快速发展,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2024年度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15,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3,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92,0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范围主要为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
在上述审批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担保额度可在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对超出上述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湖北凯龙楚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楚兴”)
2.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天宝”)
3.荆门市东宝区凯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矿业”)
4.天华新材料科技(荆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新材料”)
5.湖北凯龙八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达物流”)
6.山东凯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凯乐”)
7.葫芦岛凌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河化工”)
8.平邑县天宝福利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宝福利包装”)
(二)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其他说明
上述被担保人2024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指标未经审计。经查询,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含子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额度范围内的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及逾期担保情形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担保实际担保金额合计为92,508.97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8.87%。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子公司2024年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解决子公司的资金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
七、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主要原因
公司为本次担保事项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日常经营由公司主导,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较分散、持股比例较低且不参与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及管理,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不提供担保以及不对公司提供担保或反担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及子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4年2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221号”文《关于同意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17,371,650股的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启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999,994.5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976,981.1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8,023,013.43元。上述资金已于2024年4月10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4月12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24〕0100007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操作流程
为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公司就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拟定相关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具体采购计划,由经办部门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前征求公司或子公司财务部门的意见,协商确定是否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的结算方式,并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具体支付时,由经办部门提交付款申请,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并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公司或子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下审批手续齐全的募集资金使用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手续;
3、公司或子公司财务部门建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建设款项的专项台账,逐笔统计使用上述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情形;
4、公司或子公司财务部门定期编制符合置换条件的款项明细表,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后进行置换;公司或子公司财务部门应在履行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后,向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提报与银行承兑汇票等额的募集资金置换申请,由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将以上述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或子公司一般账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5、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及子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上述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可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龙股份”)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可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4年2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221号”文《关于同意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17,371,650股的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启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999,994.5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976,981.1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8,023,013.43元。上述资金已于2024年4月10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4月12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24〕0100007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84,023.99万元。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度情况,未来12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处于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付款时间会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及采购合同约定而定,公司预计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额度
在本次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在本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4、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四)授权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品种及授权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财务中心及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理财产品的购买、财务核算和相关资料的归档和保管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短,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财务中心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处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六、公司内部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故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按照项目投资计划,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2.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进行的投资品种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此期限内本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6.决策程序与实施: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中心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处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公司前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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