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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4-04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9日通过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齐惠忠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能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同意《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一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4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危晴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王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危晴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危晴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4-043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9日通过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悦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定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拟定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解除限售/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归属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解除限售/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公司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一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4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由董事会召集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召开日期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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