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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ST慧辰       公告编号:2024-03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通过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海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 4月 30 日

  

  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ST慧辰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于 2023 年12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9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以决定书为依据,结合公司自查情况,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2024年3月28日分别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相关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未在“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2,220,9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9%。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的《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1164号)及《2022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06462号),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且不存在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9条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并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对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依据规则和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蕾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桂静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赵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蕾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桂静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蕾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桂静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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