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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 暨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证券事务代表辞职情况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彭蕾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彭蕾先生因工作分工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彭蕾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彭蕾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会议同意聘任陈海荣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海荣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相关素养,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及联系方式

  1、简历

  陈海荣,男,1981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律师。2007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法律事务、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1年11月至2016年6月任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2015年6月至2016年8月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2016年8月至2017年6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6月至今任公司证券法务部经理。

  2、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12层

  联系电话:0591-87868796

  传    真:0591-87865515

  邮    箱:zmzqb@zmny600163.com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4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闽能源”)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4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政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郭政先生提名,会议同意聘任陈海荣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暨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郭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柳上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宙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郭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柳上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宙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郭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柳上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宙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郭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柳上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宙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郭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柳上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宙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郭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柳上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宙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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