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306 公司简称:华懋科技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1,859,594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2,846,899.80 元。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华懋科技作为一家新材料科技企业,目前已经发展成为汽车被动安全领域的龙头企业,产品线覆盖汽车安全气囊布、安全气囊袋以及安全带等被动安全系统部件,因此公司的业务与我国汽车行业的发展息息相关。
(一)2023年我国汽车行业的基本情况
1、汽车产销呈现前低后高发展态势,产销实现两位数增长
我国汽车产销总量已经连续15年稳居全球第一。中国汽车市场全年整体呈现“低开高走,逐步向好”的特点。2023年年初,汽车消费恢复相对滞后,前两个月累计产销较同期明显回落;3-4月,价格促销潮对终端市场产生波动,汽车行业经济运行总体面临较大压力;5-10月,在国家及地方政策推动下,加之地方购车促销活动等措施延续,“金九银十”效应重新显现;11月以来,市场延续良好发展态势,叠加年末车企冲量,汽车市场向好态势超出预期,产销量创历史新高。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2023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
2、乘用车受政策刺激效应明显,自主品牌市占率创新高
2023年,乘用车市场开年受到政策切换与价格波动影响,市场承受了较大压力。二季度,在中央和地方促销政策、轻型车国六实施公告发布、多地促销活动、新车大量上市等共同拉动下,市场需求逐步恢复,下半年乘用车市场持续走强,购车需求进一步释放,年底再现市场热销现象。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2023年我国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612.4万辆和260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和10.6%。中国品牌车企紧抓新能源、智能网联转型机遇,推动汽车电动化、智能化升级和产品结构优化,得到广大消费者青睐。同时,企业国际化的发展更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今年自主品牌市场份额仍在不断提升。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品牌乘用车销量1459.6万辆,同比增长24.1%。市场份额达到56%,相比上一年提升6.1个百分点,市占率创历史新高。
3、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稳步提升,出口带来新机遇
2023年,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作用下,新能源汽车持续快速增长,各企业推出了很多适合消费者需求的车型,再加上充、换电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新能源汽车得到长足发展。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3年我国新能源车产销分别完成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市场占有率达到31.6%,高于上年同期5.9个百分点。
2023年,汽车出口再创新高,成为拉动汽车产销量增长的重要力量。汽车出口491万辆,同比增长57.9%,出口对汽车总销量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5.7%,新能源汽车出口120.3万辆,同比增长77.6%。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一大汽车出口国。
(二)汽车被动安全行业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被动安全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作为二级汽车零部件的供应商,是国内较早进入安全气囊布行业的公司之一;作为国内安全气囊布和安全气袋的主要供应商,国内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公司在国内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可隆(南京)特种纺织品有限公司、日岩帝人汽车安全用布(南通)有限公司、吉丝特汽车安全部件(常熟)有限公司、东洋纺汽车饰件(常熟)有限公司、丸井织物(南通)有限公司、江阴杜奥尔汽车用纺织品有限公司、常州昌瑞汽车部品制造有限公司等中外合资企业或海外企业在中国的子公司,其主要客户为海外品牌在中国的整车厂。
目前我国安全气囊市场较为成熟,汽车产量、单车配置率对汽车安全气囊的市场容量增长起到主导作用,同时新能源车的崛起、“造车新势力”的汽车消费市场品牌国产化趋势以及我国汽车出海的产业化发展为公司带来了结构性的增长机会,业务潜力依然较大。
未来公司的汽车被动安全行业的主要机会来自于自主品牌汽车市占率持续提升带来的产业链国产化机会以及海外市场的拓展。针对自主品牌,特别是以比亚迪、“蔚小理”等新能源汽车品牌为代表,其产品迭代快、个性化定制程度高,对安全气囊的配置率也高于传统汽车,公司利用自身的研发优势、一体化优势、客户服务优势,能够快速响应这部分自主品牌的需求,把握增量市场带来的业务机会。同时,中国品牌汽车出海加速,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汽车出口国,海外市场,包括汽车出口和海外建厂都为公司发展提供了更多机会。
华懋科技是一家新材料科技企业,目前是汽车被动安全领域的龙头企业,产品线覆盖汽车安全气囊布、安全气囊袋(DAB\SAB\PAB\KAB\CAB等)以及安全带等被动安全系统部件,也包括防弹布、夹网布等。公司具体的产品类别如下所示: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55亿元,同比增长25.54%;总资产50.84亿元,比上年年末增长34.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亿元,同比增长21.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6.70亿元,比上年年末增长16.82%;基本每股收益0.747元,同比上升15.8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27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7日在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王锋道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部现场出席)。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及《华懋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针对本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2138号《审计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针对本议案,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针对本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2139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依据公司企业规模,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HMT薪资核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津贴方案如下:监事不因其担任监事职务本身而领取津贴或报酬,其同时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
其中关联监事王锋道、谢妹仔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2票回避。
因议案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针对本议案,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3年度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计提2023年度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
针对议案(十二)、(十三),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28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53,029,091.31元,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2,011,993.8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按目前总股本326,094,09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11,859,594股后的股本总额314,234,499股测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62,846,899.80元占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5.97%。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119,990,853.3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金额视同现金分红,因此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合计182,837,753.10元,占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5.5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认为该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分配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30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12月第二次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82 号),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5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10.50亿元,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含增值税)11,686,500.00元后,本次发行可转债实收募集资金为1,038,313,500.00元,已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分别汇入贵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29950100100746172)344,443,500.00元(大写:叁亿肆仟肆佰肆拾肆万叁仟伍佰元整)、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35150198100109603306)487,600,000.00元(大写:肆亿捌仟柒佰陆拾万元整)、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8114901013500186074)150,410,000.00元(大写:壹亿伍仟零肆拾壹万元整)以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8114901012700186075)55,860,000.00元(大写:伍仟伍佰捌拾陆万元整),所有募集资金均以人民币货币资金形式汇入。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22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活期余额为462,681,956.95元,2023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7,434,429.72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和使用,并已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和保荐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情形。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账户活期余额462,681,956.95元,进行现金管理余额350,000,000.00元,合计余额812,681,956.95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743.44万元,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上述以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431号报告验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不超过 R1),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大额存单余额为35,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年度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华懋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华懋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华懋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重大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105,000.00万元,扣除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1,168.65万元,可使用募集资金103,831.35万元。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指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承诺投入金额。2023年9月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在此之前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了募投项目建设,承诺投资金额包含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注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31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票据池、金融衍生品、信托融资及贸易融资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最终融资金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32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的额度: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自有资金及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募集资金,按资金性质的不同,分别购买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不超过R1);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期货公司等)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不超过R3)和国债逆回购。
● 现金管理的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仍存在一定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682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5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1,05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5,534,850.50元,募集资金净额1,034,465,149.5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9月2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223号)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到位后,资金将首先用于置换前期以自筹方式投入上述项目的金额,余下资金将继续用于上述项目。如果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自筹解决资金缺口。
三、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一)资金来源、投资额度及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自有资金及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募集资金,按资金性质的不同,分别购买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不超过R1);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产品持有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期货公司等)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不超过R3)和国债逆回购。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单项理财产品期限自购买之日起持有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三)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任意一方即可)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前述额度范围内选择适当时机及合适的理财产品类型,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购买协议、风险承诺书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证券账户,资金划转、理财产品的管理等。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四)信息披露
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五)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1、闲置自有资金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2、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监管专户。
四、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
2、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是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3、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可以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自有资金及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自有资金及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华懋科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12个月内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12个月内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12个月内在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九、本公告相关文件
1、《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33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懋(海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HMT(HAI PHONG)NEW TECHNICAL MATERIALS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华懋越南”)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担保额度(指担保余额,下同)不超过等值3,500万美元,所担保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担保及采购合同履约担保等。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华懋越南的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度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懋科技”)为华懋越南提供担保,预计全年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3,500万美元,所担保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担保及采购合同履约担保等,年度内任何时点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不超过等值3,500万美元。
担保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在此期间内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纳入本担保事项的范围内,无论债项到期日是否超出上述有效期。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议程序
公司2024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担保事项系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内,根据华懋越南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具体担保金额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二)截止2023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待实际担保情况发生时再签订相关协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对被担保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人为公司核心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担保计划是基于华懋越南业务正常开展的需要,将有利于提高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37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主办券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行权数量:首次授予部分265.838万份
3、行权人数:首次授予部分122人
4、行权价格(调整后):21.7171元/股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7、行权安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为2024年2月3日-2025年2月2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行权情况
注:1、2023年11月15日公司完成董监高换届,胡世元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陈少琳女士、曹耀峰先生、崔广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仍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2、上表已剔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及涉及注销的股票期权;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9、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10、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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