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3 证券简称:陆家嘴
900932 陆家B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3年7月,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完成交割,标的资产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本次交易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对2023年一季度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于2023年11月12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自2023年11月13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A股和B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以下简称“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95)。
2023年11月14日至2024年3月31日,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东达(香港)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50,316,440股,增持公司B股股份4,867,643股,增持股份合计55,184,0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5,732.72万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将按照增持计划,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上表期末出租率、平均租金均根据公司持有的成熟物业统计,成熟物业指运营一年以上的物业。
*川沙锦绣云澜第二批于2023年10月入市;世纪前滩·天汇于2023年11月入市。
(二)重大资产重组进展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已于2023年7月12日完成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于2023年8月8日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临2022-051、临2023-013、临2023-014、临2023-034、临2023-059、临2023-062、临2023-066和临2023-075号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正有序推进募集配套资金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
就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绿岸公司名下部分土地存在污染及其相关事宜,公司自2022年4月起,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已累计发布了10次专项公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绿岸公司已暂停相关开发、建设、销售工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相关进展如下:
在各方积极沟通下,绿岸项目相关地块的土壤治理及相关后续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风险事项后续进展,审慎分析评估其对公司的影响,认真落实各项应对措施予以妥善处理,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而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卉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瑜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而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卉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而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卉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瑜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A股 600663证券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4-029
B股 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4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周五)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主题:2024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30日(周二)至2024年5月9日(周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邮箱invest@ljz.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10日下午15:00-16:00参加2024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下午 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10日(周五)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30日(周二)至2024年5月9日(周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投资者邮箱invest@ljz.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闵诗沁
电话:021-33848801
邮箱:invest@ljz.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A股 600663证券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4-018
B股 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资助背景概述
房地产开发多采用项目公司模式,按照行业惯例,项目开发前期,为支付工程款等日常经营支出,需要项目公司股东提供股东借款;项目开发后期,项目公司取得预售资金后,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充分预留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项目公司股东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盈余资金。
上述向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以及股东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盈余资金,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为支持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满足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需要,以及有效运用自有资金,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2024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的对象
资助对象包括公司合联营项目公司、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以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或其指定第三方公司(不含公司关联方,下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对象范围。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资助的额度及授权期限
公司拟在2024年度(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日)向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新增净额不超过50亿元,其中,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财务资助额度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财务资助事宜,签署相关的协议等文件。
(二)财务资助的主要条件和风险防控措施
1、为合联营项目公司、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1)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可以超过70%。
(2)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3)风险防控措施
在财务资助前,对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第三方担保(如有)及履约能力情况等进行评价。
在每笔财务资助前,根据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及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在财务资助过程中,根据资金情况,分笔实施财务资助,并充分考虑资金风险。
通过主导操盘、联合建设或运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深度管理,积极防范风险。
2、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方或其指定第三方公司临时调用闲置盈余资金。
(1)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
(2)调用盈余资金的其他股东方或其指定第三方公司,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可以超过70%。
(3)风险防控措施
在财务资助前,对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第三方担保(如有)及履约能力情况等进行评价。
在每笔闲置盈余资金调用前,根据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及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并根据项目公司的合作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在充分预留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各股东方或其指定第三方公司按出资比例在闲置盈余资金范围内调用资金。
如项目公司后续出现资金缺口,各股东方或其指定第三方公司应及时归还已调用的闲置盈余资金。如任一方未按照要求及时归还闲置盈余资金,构成违约的,违约方需按照贷款协议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且项目公司有权选择以股东方持有其股权份额的分红款予以抵扣,亦有权处置股东方持有其份额的股权。
公司密切关注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方或其指定第三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情况,积极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可收回。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各方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推动项目的顺利开发建设,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向其他股东方或其指定第三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保证项目建设及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对项目公司股东方或其指定第三方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的财务资助,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中介机构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上市公司2024年度提供财务资助安排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财务资助安排不属于《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上市公司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安排符合房地产行业惯例,有利于项目公司业务开展,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上市公司已披露本次财务资助安排的风险防控措施。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财务资助安排无异议。”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总余额为人民币21.2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36%。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人民币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0%。
公司不存在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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