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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24-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减少70.52%,主要原因系缴纳了翠湖苑二期北区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

  2、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减少6,000.00万元,主要原因系购入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

  3、应收票据较上年末减少95.15%,主要原因系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减少。

  4、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末减少290.00万元,主要原因系一年内的应收票据减少。

  5、预付款项较上年末增加134.65%,主要原因系按合同预付贸易类购销款增加。

  6、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56.06%,主要原因系预交税费增加。

  7、长期应收款较上年末增加37.58%,主要原因系分期收款提供劳务增加。

  8、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减少63.28%,主要原因系合同结算减少。

  9、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4,000.00万元,主要原因系一年以内的银行借款增加。

  10、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减少55.74%,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发放上年计提的薪酬。

  11、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末减少37.50%,主要原因系预估税费减少。

  12、长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5,000.00万元,主要原因系一年以上的银行借款增加。

  13、本报告期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15.33%、58.74%,主要原因系可结转的商品房销售收入减少。

  14、本报告期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0.75%,主要原因系中介费等增加。

  15、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86.34%,主要原因系购买国债逆回购、理财收益及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减少。

  16、本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 76.33%,主要原因系本期按公司会计政策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增加。

  17、本报告期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69.79%,主要原因系:(1)可结转的商品房销售收入减少及占收入比下降;(2)管理费用增加;(3)信用减值损失按公司会计政策计提同比增加。

  18、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 58.52%和80.48%,主要原因系营业利润减少。

  1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33.99%,主要原因系缴纳了翠湖苑二期北区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

  2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27.33%,主要原因系在建工程万荣商业中心-合作大商业、在建工程酒店项目投入增加及“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去“投资支付的现金”后的净额减少。

  2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496.85%,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银行借款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2020年4月30日、2022年4月28日、2024年4月2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冻结的公告》及其进展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继续冻结的公告》(2份),于2020年5月30日、2021年7月28日、2022年8月19日、2022年11月26日、2023年5月19日、2023年8月15日、2023年11月22日披露了《关于部分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关于部分子公司股权被继续冻结的公告》(6份),内容详见披露于指定信披媒体的公司2020-020号、2020-021号、2020-024号、2021-019号、2022-023号、2022-031号、2022-043号、2023-021号、2023-034号、2023-041号、2024-009号公告。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仍处于冻结状态,公司部分子公司股权被继续冻结,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珠海中院”)在执行梁家荣等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裁定(轮候)冻结、拍卖公司控股股东梁社增及其一致行动人梁家荣所持公司股份,涉及股份数596,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72%。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13日、2023年5月20日披露于指定信披媒体的公司2023-018号、2023-019号、2023-020号、2023-023号、2023-024号公告。对此,梁社增、梁家荣及公司均向珠海中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公司提出执行异议的情况详见本节第3点的相关内容。梁社增、梁家荣的执行异议及复议申请已被珠海中院、广东高院裁定驳回。下一步,按照法定程序,珠海中院将根据(2023)粤04执543-551号执行裁定书启动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梁社增及其一致行动人梁家荣股份的司法拍卖进程,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披露于指定信披媒体的2024-010号公告。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上述拍卖事项尚未开始,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向股东、原董事长梁家荣提起诉讼,请求依法追回梁家荣违背忠实、勤勉义务,背信损害公司利益取得的不当得利并要求其对本公司的损失予以赔偿。公司已与梁家荣等就本案签署了和解协议。因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珠海中院”)冻结、拍卖梁社增及梁家荣所持本公司股份的行为对公司本诉讼和解协议的落实及公司相关权利造成了影响,为保护公司权益,公司向珠海中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停止案涉股票的拍卖。公司已于2024年1月30日收到珠海中院关于驳回公司异议请求的执行裁定书。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马特奥县高等法院于2023年12月12日,2024年3月5日分别判决强制执行和解协议的相关内容,并就判决签发了法庭令,判决于法庭令签发之日起生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09月30日、2022年12月24日、2023年5月20日、2023年7月14日、2023年7月25日、2023年8月1日、2023年12月16日、2024年2月3日、2024年3月16日披露于指定信披媒体的公司2021-023号、2022-045号、2023-022号、2023-030号、2023-032号、2023-033号、2023-042号、2024-001号、2024-006号公告。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诉讼的被告之一刘亚非一家对公司提起反诉,诉公司诽谤,要求赔偿和惩罚性赔偿,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披露于指定信披媒体的公司2023-028号公告。

  4、公司就与亚洲仿真控制系统工程(珠海)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已于2022年10月21日开庭审理,一审判决被告向公司返还6,500万元并支付自合同解除之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等,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并获受理。本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收到珠海中院送达的关于本案的《民事裁定书》,判决本案按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07月14日、2022年11月9日、2023年6月27日、2023年7月21日、2023年11月7日披露于指定信披媒体的公司2022-030号公告、2022-042号公告、2023-029号公告、2023-031号公告、2023-040号公告。因被告未及时履行民事判决书的相关内容,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目前处于强制执行诉前调解阶段。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七项议案。因公司第一大股东梁社增投出反对、弃权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未获通过。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将上述未获通过议案再次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全部获得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2023年6月9日、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23日披露于指定信披媒体的2023-025号、2023-027号、2024-004号、2024-005号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绪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礼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礼宏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李绪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礼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礼宏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24-012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7日分别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周泽鑫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刘阿苹女士、薛自强先生、王晓华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填制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公司在内部审计、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关联交易、重大投资等方面均建立了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融资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办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笔金额在10亿元以下(含10亿)及全年度总额不超过30亿元的融资事项。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2024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52.6亿元的融资担保,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对其他子公司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29.4亿元的融资担保,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珠海市斗门区中荣贸易有限公司对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41亿元的融资担保;授权期限自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具体事宜,授权公司及上述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办理上述担保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投入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的公告》。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其中与珠海市兆丰混凝土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与广东热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并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同时对《公司章程》的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应内容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章程修正案(2024年4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4年4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及《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4年4月)》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情况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周泽鑫、李绪鹏、冯荣超,主任委员:周泽鑫;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刘阿苹、薛自强、龙隆,主任委员:刘阿苹;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薛自强、刘阿苹、周泽鑫,主任委员:薛自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晓华、薛自强、李绪鹏,主任委员:王晓华。

  调整后各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并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议案,召开方式为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召开时间、地址等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具体相关事项以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24-013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7日分别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809,095,6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2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1,036,486.43元,2023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有关制度规则的要求,对公司生产经营起到较好的风险防控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其中与珠海市兆丰混凝土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与广东热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审议并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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