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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食品       公告编号:2024-061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生猪、农产品(相关品种须在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料品种或销售商品品种范围内)期货合约;

  2、投资金额:预计2024年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用来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和库存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不以投机为目的,但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及子公司在1亿元额度内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和目的

  公司主要从事生猪、猪肉制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为锁定公司产品成本和产品销售价格,有效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和库存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计划利用商品期货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

  公司从事生猪期货的套期保值,主要是通过买入(卖出)与现货市场数量相当、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以达到以一个市场的盈利来弥补另一个市场的亏损,从而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目的。

  二、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拟投资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为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生猪、农产品(相关品种须在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料品种或销售商品品种范围内)期货合约。

  2、拟投入的资金金额:根据公司2024年经营目标,预计2024年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3、拟开展套期保值期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4、资金来源:交易保证金占用额均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公司已经具备了开展商品期货及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已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风险处理程序、应急处理预案控制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设立“期货决策小组”,管理公司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期货决策小组”成员包括公司总裁、生猪期货负责人、供应链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内控负责人、法务负责人;董事会授权总裁主管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担任“期货决策小组”负责人;小组成员按分工负责套期保值方案及相关事务的审批和监督及披露。小组成员人员稳定,经验丰富,对公司的运营、产品有较高的认知度,对市场也有较深入的研究。公司现有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持公司从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需的保证金。因此,公司商品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5、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期货持仓量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需求量,期货持仓时间段原则上与现货市场承担风险的时间段相匹配。

  2、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严格控制董事会批准的最高不超过1亿元的保证金额度。

  3、合理选择期货保值月份: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已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已设立专门的商品套期保值操作团队、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操作监控团队和相应的业务流程,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以及进行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控制。

  5、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公司将设立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减少损失。

  6、公司审计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者所需的原材料,目的是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产品或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提高其抵御市场波动的能力。公司将审慎、合法、合规地开展套期保值操作,不进行投机性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公司衍生品交易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若出现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加总后,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人民币的,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食品        公告编号:2024-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77.14%,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货款所致;2.应收账款较期初减少49.92,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回货款所致;3.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减少66.75%,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史记生物32.91%股权所致;4.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64.28%,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货款所致;5.预收账款较期初减少47.18%,主要系报告期内预收租赁费确认收入所致;6.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36.4%,主要系报告期内缴纳计提的税费所致;7.其他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54.21%,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同比减少所致;8.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58,351.49%,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史记生物32.91%股权产生的收益所致;9.信用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81.06%,主要系应收款项较期初减少小于同期,坏账转销同比减少所致;10.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95.66%,主要系报告期计提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所致;11.资产处置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69.84%,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资产收益同比减少所致;12.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59.14%,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保险赔款同比减少所致;13.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减少33.93%,主要系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损失同比减少所致;14.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107.94%,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递延所得税所致;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832.18%,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330.96%,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史记生物股权处置款所致;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97.62%,主要系报告期内融资净流出同比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邦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邦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超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邦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邦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超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食品           公告编号:2024-062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已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拾分味道(临泉)食品有限公司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的提案编码: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1、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作2023年度述职报告。

  2、议案11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3、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发展部。信函登记部门:公司证券发展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邮寄地址:上海市桂箐路65号新研大厦B座11楼;邮编:200233。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湘云、胡尔丹

  电话:021-64182751

  会议地址: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拾分味道(临泉)食品有限公司多功能厅

  电子邮箱:liuhc@tianbang.com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4”。

  2、投票简称:“天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方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委托方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如欲对提案投赞成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提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提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述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4年5月20日下午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002124天邦食品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号: 

  持有数量: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食品       公告编号:2024-054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于2024年4月29日上午9:00以通讯及现场方式在上海行政总部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炳良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的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4-055;《2023年度报告全文》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83,405,410.6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006,708,404.32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056。

  七、会议以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会议确认了2023年公司监事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情况,薪酬确认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

  由于该议案内容与全体监事均有关联,全体监事回避表决,需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存放、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因此,同意《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057。

  九、会议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监督权利、履行有关职责。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对子公司的客户、养殖场(户)、合作伙伴及其担保方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是为满足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的公告》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05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4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的公告》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061。

  十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060。

  十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财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做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关注并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对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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