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4-014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绿电G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全部23家子公司股权置出,置入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城伟业”)合计持有的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能新能源”)100%股权,估值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补足(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2年1月15日之前置出资产所涉及的23家子公司股权均已分别过户至鲁能集团和都城伟业,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手续。重组置入资产鲁能新能源100%股权已于2022年1月10日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程序,取得了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新《营业执照》。基于上述事项,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置出及置入资产已完成资产交割及过户登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近日,公司收到中信证券《关于变更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函》,中信证券原委派刘艳女士、伍耀坤先生、陈功勇先生和刘顿先生担任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鉴于刘艳女士个人工作变动,无法继续担任该项目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中信证券现委派原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伍耀坤先生、陈功勇先生和刘顿先生继续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其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直至相关工作全部结束。本次变更后,公司本次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伍耀坤先生、陈功勇先生和刘顿先生。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4-018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绿电G1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具体如下:
一、2023年财务概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90,586,799.66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9,575,847.18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60,147,356.94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鉴于2021年,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因此,2023年,公司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666,402,051.57元。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登记上市后的总股本2,066,602,352股为基数(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准),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71,988,423.3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6,294,413,628.2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该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该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3.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不存在信息泄露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4-019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绿电G1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资产置换及重大资产出售
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本公告。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中绿电重大资产置换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将所持全部23家子公司股权置出,置入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城伟业”)合计持有的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能新能源”)100%股权,估值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补足(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公司本次重组具体交易方案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置入资产业绩承诺补偿安排
1.利润补偿期间
根据公司与鲁能新能源股东(鲁能集团、都城伟业)(以下并称“业绩补偿义务人”)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之补充协议》,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期为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
2.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之补充协议》,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鲁能集团、都城伟业承诺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置入资产中采用收益法评估的27家鲁能新能源下属子公司产生的净利润之和分别不低于76,781.64万元、80,787.39万元和86,653.58万元。上述净利润数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的净利润数为准。
本次业绩承诺涉及的公司(即业绩承诺对象)包括27家下属公司:
3.补偿的方式及实施
(1)实际净利润数及其与承诺净利润数差异的确定
自本次交易置入资产交割完毕后,公司在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对各业绩承诺资产在利润补偿期间当年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之和(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为准,下称“实际净利润数”)以及该数额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进行审查,并于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由该会计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各业绩承诺资产的上述实际净利润数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的净利润数为准。
(2)补偿数额的计算
在利润补偿期间内,各业绩承诺资产的实际净利润数如低于承诺净利润数,在公司本次交易置入资产交割完毕后每年的年度报告披露后,交易对方将根据协议相关约定对公司进行补偿。
在利润补偿期间内,如任何一年业绩承诺资产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交易对方应将差额部分向公司进行补偿。补偿计算公式为: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置入资产交易价格–累积已补偿金额。其中,置入资产交易价格为1,170,893.69万元。
交易对方向公司支付的补偿额总计不超过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在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3)补偿的具体方式
补偿义务以现金方式支付,补偿义务人都城伟业、鲁能集团按其所持鲁能新能源的股权比例承担。
公司应在会计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对于实际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出具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将补偿义务人应补偿的金额以书面通知方式向补偿义务人发出。
如果补偿义务人需向公司补偿利润,补偿义务人需在接到公司书面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将应补偿的金额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至指定账户。
(4)减值测试
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届满后90日内,公司应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置入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置入资产期末减值额﹥利润补偿期间内已补偿金额,则交易对方需以现金方式另行补偿,应补偿的金额=置入资产的期末减值额-利润承诺期间因累计实际净利润未达累计承诺净利润已支付的补偿额。
置入资产减值补偿与盈利预测补偿合计不应超过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
前述减值额为置入资产交易价格减去期末置入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限内置入资产增资、减资、接受赠与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公司应在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的专项报告或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对方发出要求补偿的书面通知(如有)。交易对方应在收到公司发出的要求补偿的书面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履行完毕相关现金补偿义务(如有)。
三、置入资产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金额:万元
四、相关专业机构的核查意见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重大资产置换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报告;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4-021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绿电G1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第一季度发电量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累计完成发电量20.4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5.28%。其中,风电完成发电量17.0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6.58%;光伏完成发电量3.23亿千瓦时,同比提升5.21%;累计完成上网电量19.8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5.34%。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4-023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绿电G1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公司拟以现场直播与线上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一、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5:00-16:30
2.召开方式:现场直播与线上会议相结合
3.现场会议地点:中证报16层演播厅(地址:宣武门西大街甲97号)
4.线上参与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登录中证路演中心(https://www.cs.com.cn/roadshow/)观看现场直播及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同时可以通过文字形式向公司相关领导提问,公司将于会议当天向广大投资者答复。
5.出席人员:董事长粘建军先生、总经理孙培刚先生、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参会人员将根据安排确定)及报名参会的投资者等(参会人员或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二、参会事项
1.广大投资者如有现场参会意向,请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17:00前将拟现场参会人员身份证明文件及联系方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电子邮箱:cgeir@cge.cn。公司将及时与拟现场参会投资者沟通现场参会事宜。
2.为提高会议效率,公司现提前征集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广大投资者如有对公司关注的问题,请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17:00前将相关问题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电子邮箱:cgeir@cge.cn。公司将对收到的问题进行整理,并在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关注的具有代表性的问题进行统一答复,其他问题答复将通过来件邮箱逐一反馈。
三、咨询方式
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
电话:010-85727717、010-85727720
邮箱:cgeir@cge.cn
四、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中证路演中心(https://www.cs.com.cn/roadshow/)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4-017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绿电G1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登记上市后的总股本2,066,602,3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风能和太阳能投资、开发、运营。当前公司主要产品为电力。
(2)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
经营模式涉及前期开发、采购建设、生产运营、销售和盈利五个方面,具体如下:
1)前期开发模式
公司项目前期开发模式主要包括自主开发、合作开发及收并购等。其中,各区域项目公司作为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的资源获取及评估等前期工作;公司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核和风险控制等。
2)采购和建设模式
①采购模式
项目通过决策批复后,可开展采购流程。公司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采购方式,其中,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②建设模式
签订合同后进入工程建设阶段。工程建设分为工程总承包建设和分标段承包建设。建设主要流程包括:工程设计、工程开工报审、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包含分部、分项、单位工程验收、分阶段质检验收、电网验收、启动试运行验收)、向电网公司提交项目相关资料、启动试运行、项目竣工验收。各项目单位将与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及并网调度协议,并按照相关要求按时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
3)生产运营模式
公司的生产运营模式主要是通过风力发电机组将风能转化为电能,或通过光伏发电机组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上述转化的电能经场站内的集电线路、变电设备和升压装置外送至电网。公司下属项目公司设立运营部门对项目进行运营监控和日常维护,从而确保发电设备的安全稳定地运行。
4)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是通过与各区域电网公司签订售电合同,将电力销售给电网公司。依照国家政策和项目核准时的并网承诺,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公司下属项目公司与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将所发电量并入指定的并网点,实现电量交割。其中电量计量由电网公司指定的计量装置按月确认,电价按照国家能源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区域电价确定。同时,公司在全额完成保障性基础电量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市场化交易。在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区域,公司电能销售模式为部分电能由电网公司采购,按项目批复电价结算;其余以参与市场化交易的方式实现消纳,按交易电价结算。未来,参与市场化交易销售电量将成为公司电能销售的主要方式。
5)盈利模式
公司的盈利模式主要为获取销售给电网公司的电力收入,扣除生产经营的各项成本费用后获得利润,其中收入根据单位上网电价与供应电网公司的电量计算得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R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注: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已完成投资人回售申请,回售金额3.85亿元,未回售金额6.15亿元,未回售部分债券票面利率调整为3.05%,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货币网上《关于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投资人回售选择权行权结果公告(2024年度)》。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维持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并维持“21鲁能新能GN001”信用等级为AAA;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并维持“23绿电G1”信用等级为AA+。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1.再融资工作进展
2023年5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簿记和验资工作,合计向7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4,081,632.00股,募集资金总额约18亿元。
2.公司官网及邮箱变更情况
为更好地为投资者服务,进一步反映公司发展战略和主营业务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对官方网站进行了全面升级改版,并对公司网站域名及邮箱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网址为www.cge.cn,变更后的邮箱为cgeir@cge.cn,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公司网站域名和电子邮箱暨启用新版官方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3.收购甘肃金塔70万千瓦多能互补项目
公司于2023年4月与浙江可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金塔可胜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及金塔中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书》,通过股权收购形式,成功获取甘肃金塔70万千瓦多能互补项目,收购价格为1202.33万元。
4.对外投资设立青海中绿电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为保障公司储能项目后续开发建设及专业化管理,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3年6月2日设立青海中绿电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500万元,主要负责青海液态压缩空气储能项目的开发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5.对外投资设立新疆中绿电技术有限公司
为保障公司后续项目开发建设及专业化管理,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3年6月5日投资设立新疆中绿电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人民币,作为公司新疆区域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及运营管理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6.对外投资设立中绿可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布局、拓宽发展空间,稳步推进光热储能项目高质量发展,公司与浙江可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合资设立中绿可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出资3250万元,出资比例为65%;浙江可胜出资1750万元,出资比例为3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7.对外投资设立茂名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为保障公司后续项目开发建设及专业化管理,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投资设立茂名中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2900万元,负责广东高州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及后续资源获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8.资源获取情况
2023年,公司多措并举获取新能源建设指标,累计获取1550万千瓦,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获取新疆区域13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建设指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等相关公告。
9.人员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职工董事、财务总监王胡峰女士及副总经理王富文先生先后离职,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及经理层的稳定性,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职工大会及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选聘张坤杰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财务总监,选聘赵海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选聘钱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详情请分别参见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公司职工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及《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10.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制定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862,520,720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86,252,072.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6,606,254,694.63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5月30日,公司发布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5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6日。2023年6月6日,本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11.公司所属公司股权上划事宜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组织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江苏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60%股权、汕头市濠江区海电七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97.9%股权划转至公司。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部分下属企业股权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报告期内,已完成上述股权的划转事宜。
12.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为满足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的后续资金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启动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并分别于2023年8月23日及2023年9月12日通过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深交所审核,并于2023年12月收到中国证监会50亿元注册批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2023年12月29日,公司完成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20亿元发行,票面利率3.37%,并于2024年1月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挂牌交易。
13.向全资子公司新疆中绿电增资
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新疆中绿电增资的议案》。为保障公司项目开发建设需求及未来发展战略,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为新疆中绿电增资52.33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新疆中绿电公司对其两家全资子公司新疆达坂城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和阜康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合计增资9.93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新疆中绿电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14.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事宜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中文证券简称由“广宇发展”变更为“中绿电”,英文证券简称由“GUANGYU DEVELOPMENT”变更为“CN GREEN ELECTRICITY”,英文名称缩写由“GYFZ”变更为“ZLD”。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
15.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换届事宜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将于2023年12月30日到期,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及时规范完成第十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相关人员换届选举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29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及《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8)、《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1)。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4-015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绿电G1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会议由董事长粘建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2023年度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审计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综合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修订《差旅费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及《关于修订<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说明》。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2024年董事会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3:00在北京礼士智选假日酒店会议室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0)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14.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冯科先生、李书锋先生、翟业虎先生、王大树先生的述职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其他公告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4-020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绿电G1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下午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礼士智选假日酒店会议室(地址:北京东城区礼士胡同1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1.上述议案均为非关联议案,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其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能通过。
2.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2023年度述职。
(二)审议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3、4、5、6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5、6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7)、《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股东大会议案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信函、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以2024年5月20日及以前收到登记证件为有效登记)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5号10层
4.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5.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伊成儒
联系电话:(010)85727720
电子邮箱:cgeir@cge.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5号10层
邮编:100020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其他报告文件
4.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7
2.投票简称:ZLD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被委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指示如下:
(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日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4-016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绿电G1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7日由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其中监事李海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晓琴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其他公告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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