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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1331      证券简称:胜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8)。经事后审核,发现相关公告部分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一、附件2:授权委托书

  更正前: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注: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即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任一栏打“√”,其他符号、数字无效;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与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更正后: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注: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即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任一栏打“√”,其他符号、数字无效;

  4、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5、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与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更正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将重新发布,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1331      证券简称:胜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9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8)。经事后审核,发现相关公告部分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一、附件2:授权委托书

  更正前: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注: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即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任一栏打“√”,其他符号、数字无效;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与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更正后: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注: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即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任一栏打“√”,其他符号、数字无效;

  4、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5、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与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更正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将重新发布,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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