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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4-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利润总额498,476,397.8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2,578,411.73元。按《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308,165,738.46元、其他权益工具处置净收益转入46,043,100.87元,减报告期分配现金股利99,572,755.17元、收购少数股东股权冲减未分配利润6,995,258.21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630,219,237.68元。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度末的总股本573,737,6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70元(含税);2023年度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现金分红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按上述分配预案实施,预计派发现金红利97,535,405.60元(含税)。同时,因公司于2023年内实施了股份回购并注销,回购股份支付现金94,999,959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七条 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92,535,364.60元,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0.33%。

  在利润分配方案通过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至实施前,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调整分配比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法合规及合理性。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了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4-14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和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适应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需要,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以经公司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为依据,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同时结合市场行情及公司经营情况,制定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情况如下: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表一)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风险保证金提取比例及方式

  按照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细则》规定,公司董事会在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中明确了2023年度风险保证金的提取比例及方式。具体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风险保证金按个人绩效年薪10%的标准提取。提取方式:从拟考核兑现的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年度薪酬总额中扣除”。据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风险保证金提取情况如下: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为优化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及所处行业实际,特制定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总裁,副总裁级别高级管理人员。其中,副总裁级别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以上人员均为专职)。

  (二)年度薪酬

  1.年度薪酬的构成

  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其中:

  (1)基本年薪=年度薪酬基数×80%

  (2)绩效年薪=评价年薪±挂钩绩效

  (3)评价年薪=绩效基数×评价系数

  2.年度薪酬基数的设定

  依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和承担风险等因素,以2020年度薪酬为基数标准,2024年度总裁薪酬基数65.84万元,副总裁级别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数52.67万元(按总裁薪酬基数的80%确定)。

  3.相关说明

  (1)基本年薪。基本年薪占年度薪酬基数的80%固定保底。其中,总裁基本年薪52.67万元;副总裁级别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42.14万元。

  (2)绩效年薪

  1)绩效基数。年度薪酬基数的20%(总裁13.17万元,副总裁级别高级管理人员10.53万元)作为兑现绩效的基础部分。

  2)评价系数。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目标,设置不同权重的考核目标值,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考核评价计分后,报董事会评定。评价系数的设定:

  ○年度考核得分为90分及以上的,评价系数值设定为1;

  ○年度考核得分为80分及以上但未达到90分的,评价系数值设定为0.9;

  ○年度考核得分为70分及以上但未达到80分的,评价系数值设定为0.8;

  ○年度考核得分为70分(不含)以下,评价系数值设定为0.7。

  3)挂钩绩效。根据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完成值,实行绩效挂钩。

  ○未完成年度基本利润目标时,按每减少2,500万元,挂钩绩效以年度薪酬基数的3%予以降量扣减,最多累计基数扣减至18%;

  ○完成年度基本利润目标以上但未达到奋斗利润目标时,挂钩绩效为零;

  ○达到年度奋斗利润目标时,挂钩绩效以年度薪酬基数的3%予以增量奖励;以后按每增加2,500万元,挂钩绩效以年度薪酬基数的3%奖励,最多累计基数增长至30%。

  注:以上数据为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三)考核评价

  1.考核指标设置

  (1)考核指标按年度“量化指标”和“重点工作”两类进行设置,指标项目设定目标值,结合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2)项目评分满分为100分,最终考核得分按各指标项目实际评分结果合计计算。

  

  2.考核结果兑现

  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定后,在提取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年度风险保证金后兑现。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风险保证金提取比例及方式

  按照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细则》6.1.4 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风险保证金按个人绩效年薪10%的标准提取。提取方式:从拟考核兑现的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年度薪酬总额中扣除。

  (五)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含税薪酬,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如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级别调整,自调整的次月起,按照新的岗位、级别调整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标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安全抵押实施方案》已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项考核评定后兑现奖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4-15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调整方案

  2023年8月1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职责与任免程序、履职方式、履职保障等方面内容,特别是对独立董事的任职家数及年度现场办公时长等均提高了要求,即要求独立董事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参与上市公司治理。

  为进一步落实独立董事的履职保障,实现独立董事履职责任与激励相匹配,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与专业咨询作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水平,拟将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税前)由每人10万元人民币调整为每人13万元人民币。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4-16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继续开展结构性

  存款业务暨增加投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结构性存款。

  2.投资金额:以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在投资期限内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资结构性存款,但仍不排除该项投资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投资风险低,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在投资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

  (三)投资品种。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结构性存款。

  (四)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形。

  (六)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购买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二、审议程序

  (一)公司目前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继续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暨增加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发布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继续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暨增加投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4)。

  (二)本次投资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继续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暨增加投资额度的议案》。

  (三)相关说明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存在的风险

  1.本金收益风险。结构性存款产品只能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利率区间的收益,收益与产品对应的金融衍生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变动挂钩,若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在短期发生重大颠覆性变化将影响浮动收益,但概率极小。

  2.流动性风险。结构性存款的本金和收益将在产品到期后一次性支付,产品在存续期内不能提前支取。

  (二)风控措施

  公司已建立较为健全的内控制度,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品种的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季度末对投资品种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本次投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公司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预期收益率不低于央行规定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此结构性存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报,收益计入利润表投资收益项目。上述投资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50,000万元,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公司与办理结构性存款的合作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管理办法》;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4-17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一、修订原因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最新修订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政策规定,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有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依据包括: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12月15日修订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深交所于2023年12月15日修订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

  二、拟修订内容

  修订内容对照表

  

  三、相关说明

  (一)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全文内容已与本公告同期披露。

  (二)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4-18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述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王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全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强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19)于2024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4-20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四、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4-19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度末的总股本573,737,68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化肥业务

  (1)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尿素、复合肥属于化肥类产品,用以提高土壤肥力,促进作物生长,提高农业生产力。公司现有产品能满足不同区域、不同作物在各阶段的营养需求,适用于大田作物和经济类作物,其中大田作物主要以小麦、水稻、玉米、油菜等作物为主,经济类作物主要以蔬菜、果树、中药材、花卉等作物为主。尿氯基复合肥主要用于大田作物,以底肥、追肥施用为主,尿硫基、硝硫基复合肥主要用于经济类作物(蔬菜、果树、中药材、花卉等),尿硫基复合肥以底肥施用为主,硝硫基复合肥以追肥施用为主,公司尿素产品主要作为各类作物追肥施用。

  (2)发展状况

  化肥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是农业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公司化肥产品主要包括尿素、复合肥。

  2023年,氮肥行业发展状况良好,企业结构持续优化,产业规模继续扩大,市场规模逐步增大,氮肥行业总体呈积极向上态势,主要得益于氮肥消费量旺盛、产能增加、技术研发成果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消费量方面,2023年氮肥消费量持续上涨,同比增加7.87%。产能方面,近年来我国氮肥产能迅速发展,氮肥产能和产出持续增长,不仅推动了氮肥行业的进一步发展,也加剧了氮肥市场的竞争。技术研发方面,氮肥技术的研发成果显著,技术含量增加,多种绿色生物肥料逐步入市,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选择。同时,随着新技术在氮肥生产中的广泛应用,不仅改善了氮肥生产工艺,节约能源,还提高了产品技术含量,提升了产业水平。

  复合肥行业目前正处于结构调整和转型期。随着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和作物产量增加,复合肥料需求量逐渐增长。复合肥行业也面临一些挑战,如土地流转新政、互联网新趋势、同质化竞争以及社会化服务新市场等。应对这些挑战,要求复合肥企业具备前瞻性的战略眼光和灵活的市场应对能力。同时,近年来复合肥原料价格的宽幅波动,也加速了复合肥行业资源整合速度,行业资源集中度较前几年有了较大变化,一些小型落后的装置停工时间不断增加。复合肥市场供应量随着产能扩大和技术进步而增加。

  (3)市场竞争格局

  目前,农资市场整体表现出节奏快、洗牌快、变化快的特性,化肥运营正逐步从吨位增量转向利润增量,从卖产品到农化服务,新型复合肥的供需持续保持上升趋势。农资渠道以平台、总部、县代、直供、线上及其他方式新增,形成以关键用户为关系链的渠道新圈层,促使营销向小生产、小传播、小流通、小产品转型,从规模生产向柔性生产转化,从大单品向小产品集群延伸,从大流通渠道向围绕目标消费者的多元化渠道转型。伴随行业资本涌入农资经营竞争,促使行业正在经历剧烈的变革。

  (4)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秉承“服务三农”理念,持续落实化肥保供,彰显国企担当,树国肥品牌形象,践行“美丰肥料、真材实效”品牌主张。公司复合肥产品凭借品质和肥效,在行业内拥有较大品牌影响力。但销售规模对标复合肥第一梯队仍有较大差距。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化肥减量增效”要求,在技术、产品、营销、服务等方面进行创新,加大研发推广力度,深化行业合作,亮相国内外权威展会,提升了品牌美誉度。

  2.车用尿素业务

  (1)主要产品及用途

  柴油车尾气处理液(国内俗称为:车用尿素),是一种以高纯度尿素和超纯水为原料配制而成的,尿素浓度为32.5%的尿素水溶液,其主要用于配有SCR(车用选择性催化还原尾气后处理系统)的乘用车、商用车和重型非道路使用柴油发动机车辆,是SCR技术中必须要用到的消耗品,车用尿素在SCR系统中与催化剂一起将柴油发动机排放的有害的氮氧化物转换成无害的水蒸气和氮气,以有效降低柴油发动机的尾气污染物排放。车用尿素为消耗品,国六标准实施后,平均消耗量一般为柴油使用量的5~6%。实施国六标准的车如果不使用车用尿素液或溶液质量伪劣,汽车会发生限速限扭;同时质量伪劣的尿素液也会污染SCR催化罐的催化剂,损坏该系统。

  (2)发展现状

  车用尿素作为一种关键的尾气处理剂,在降低氮氧化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019年7月1日,《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3847-2018)开始正式实施,2021年7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国六a排放标准,2023年7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国六b排放标准。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继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污染防治行动,坚持源头防治、综合施策,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强城市大气质量达标管理,推进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下降10%,有效遏制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持续改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空气质量,因地制宜推动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业窑炉治理、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合整治,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0%以上。这些政策的出台,对车用尿素行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据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统计,2023年全国车用尿素消费量约427.34万吨,预计未来市场饱和量约750万吨。目前车用尿素行业处于成长上升阶段。

  (3)市场竞争格局

  目前国内车用尿素行业的企业数量众多,市场集中度相对较低。各大企业为了在市场中立足,纷纷加大研发投入,推出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的产品。车用尿素行业竞争较为激烈,企业之间的竞争不仅体现在品质、价格、渠道等方面,还涉及技术创新、品牌形象、售后服务等。同时,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竞争白热化、环保监管力度等都可能对行业的发展产生影响。

  3.三聚氰胺业务

  (1)主要产品及用途

  三聚氰胺,俗称密胺,白色单斜晶体,几乎无味,微溶于水,是一种三嗪类含氮杂环有机化合物,以尿素为原料生产,被用作化工原料,不可用于食品加工或食品添加物。三聚氰胺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主要用于与甲醛缩合,制成三聚氰胺—甲醛树脂(氨基树脂的一种)。三聚氰胺集中在作阻燃剂、改性剂和化工中间体生产聚胺树脂等方面,普遍用于塑料及涂料工业,也可作纺织物防摺、防缩处理剂,其改性树脂可做色泽鲜艳、耐久、硬度好的金属涂料,还可用于坚固、耐热的装饰薄板、防潮纸张、电器制造及灰色皮革鞣皮剂,合成防火层板的粘接剂,防水剂的固定剂或硬化剂等。目前公司拥有年产5万吨的三聚氰胺生产能力。

  (2)发展现状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三聚氰胺生产国。根据行业协会统计,截至2023年底,我国三聚氰胺生产企业20家,共有三聚氰胺装置52套,设计总产能208万吨。2023年三聚氰胺全国总产量约142万吨,其中出口47.6万吨,国内实际消费约94.4万吨,目前供需矛盾较大。受国际、国内需求减弱影响,整体价格低于2022年。

  (3)市场竞争格局

  由于三聚氰胺产能全球过剩,中国又是全球最大的三聚氰胺生产国,国内产能过剩明显,三聚氰胺装置开工率多年来维持在60~75% 左右,目前国内在建三聚氰胺产能近50万吨,预计未来产能过剩会更加明显,市场竞争更趋激烈。

  (4)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三聚氰胺产能占全国总产能的2.4%,实际产量占3.5%左右,占比较小。

  4.硝酸硝酸铵业务

  (1)主要产品及用途

  硝酸铵是一种高效含氮固体化肥,其中氮以硝态氮和铵态氮两种形式存在。纯硝酸铵含氮量35%。植物吸收铵态氮中的氮较为缓慢,而吸收硝态氮中的氮相当迅速,因硝酸铵易溶于水,施入土壤后,其中的铵态氮被土壤中的胶体吸附,在硝化作用的微生物影响下,逐渐氧化成硝态氮而被植物吸收。因此硝酸铵是许多氮肥中酸性极小的肥料,适合在不同土质的土壤中使用,硝酸铵中含氮物质被吸收后,不会在土壤中残存有损土壤的物质。只要施肥量和施肥时间得当,很快就能从农作物的形态上表现出效果来。从影响产量的农业化学性看,硝酸铵对各种土壤的肥效都很高,可作为水浇地和旱田的追肥,特别是对棉花的生产,其肥效更高,是较为理想的氮肥之一。硝酸铵也可作工业用,并可用于杀虫剂、冷冻剂、氧化氮吸收剂,制造笑气、烟火。

  (2)发展现状

  2023年,硝酸硝酸铵行业克服原料价格上涨、安全管控趋紧等因素影响,实现平稳良好运行,行业迈入新的发展阶段。一是产能产量下降,市场运行良好。国内硝酸年产能1976万吨、年产量1410吨,同比分别下降0.5%、0.9%;硝酸铵产能1042万吨/年、产量 595.9万吨,同比分别下降3.9%、1.0%。二是大型化趋势明显,先进产能占比增加。硝酸铵装置改造完成后,管式反应法和容积式反应器法装置产能占比100%。三是产品结构更趋合理,下游应用取得积极进展。硝酸铵企业努力调整产品结构,一方面从源头上分流产能,通过合成气改产其它化工产品,降低硝酸、硝酸铵产能;另一方面发展硝基复合肥、硝酸铵钙、硝酸镁、硝酸钾、硝硫铁、硝酸磷肥等硝基肥产品。四是技术创新成效显著,节能降碳不断推进。硝酸旧氧化炉节能改造可实现副产蒸汽量增加10%以上,循环泵耗电减少约50%。五是安全管控更趋严格,本质安全得到提升。2023年5~6月,国家应急部组织检查24家硝酸铵生产企业,4家硝基复合肥生产企业发现安全隐患499项,其中重大隐患20项;建议停产整改5家。

  (3)市场竞争格局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硝酸硝铵生产、使用企业管控力度的加强,民爆行业收购整合力度加大,议价能力逐渐向大型集团集中。下游硝酸钾行业受销镁法新工艺成本冲击,全国硝酸硝铵产能不降反增。部分企业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采取低价促销、年度优惠返利、现金优惠、加大赊销授信额度、结晶+溶液捆绑销售、“一票制”等销售策略抢占市场份额,市场竞争激烈。另外,川渝地区下游企业经常停产迎检,产能萎缩,销售市场不景气,需求量下降,供大于求的市场形势尤为明显,供需矛盾突出。

  (4)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曾荣获中国氮肥工业协会颁发的“全国硝酸铵企业10强”称号,硝酸、硝酸铵装置运行率高、均按产能满负荷生产,硝酸装置多次创运行长周期记录;装置运行近十年来,除第一年开车生产外,连续9年实际产量达到产能水平。硝酸能耗水平处于全国前列,达到新修订的《稀硝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中2级标准。公司拥有硝酸、硝酸铵自有专利技术3项(其中发明专利1项),是全国硝酸及硝酸盐生产技术专家单位,在国内硝酸行业拥有较高美誉度。

  5.液化天然气业务

  (1)主要产品及用途

  天然气是在气田中自然开采出来的可燃气体,主要由甲烷构成。液化天然气(简称LNG)是天然气经压缩、冷却至其沸点(-161.5℃)温度后变成液体,无色、无味、无毒且无腐蚀性,其体积约为同量气态天然气体积的1/625,液化天然气的质量仅为同体积水的45%左右,可以大大节约储运空间,且具有热值大、性能高等特点,被公认是地球上最清洁、高效的化石能源,通常液化天然气储存在-161.5摄氏度、0.1MPa左右的低温储存罐内,用专用船或油罐车运输,使用时重新气化。公司目前拥有日处理100万方天然气的液化天然气生产能力。

  (2)发展现状

  2023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391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6%,天然气资源供给侧不断优化。LNG进口资源减少、国内供应资源增加,2023年国产气资源占比超60%,共新增19家液化工厂,主要分布在内蒙、山西、陕西、新疆、宁夏、河北、重庆、贵州等地,设计产能总计1295万方/天。2023年全国LNG消费量预计3,500万吨,同比增加25%,消费需求保持高水平增长。LNG重卡全年销量超16万辆,较上年同期净增14.2万辆,同比累计大幅增长543.8%。随着车用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将有效带动下游需求的增长。行情方面,2023年国内LNG价格受国内供应水平增长以及海气进口价格下跌的影响,价格同比下跌,全年行情走势较为平淡,没有出现往年的大幅震荡行情。液化天然气行业受国际局势、油价波动、经济环境及季节性需求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特点,油价较高或国际局势紧张时,LNG需求量往往增加。同时,冬季取暖季也会增加对LNG的需求。

  (3)市场竞争格局

  2023年四川LNG设计总产能约920万方/天,井口产能增长至309万方/天,较2022年的149万方/天增长100.7%,因2023年井口LNG体量增速较快,其地理位置和生产特点重点辐射200公里以内区域,导致省内市场的竞争变得尤为激烈,对区内液厂销售造成一定影响。目前四川地区加气站(含油气合建站)共计276座,区域需求量约500万方/天,大部分产能需要通过外输周边区域才能保证供需平衡,主要辐射地区为陕西汉中、贵州、湖南、湖北以及广西、广东、云南等少部分地区。

  (4)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拥有丰富的LNG生产和运营经验,拥有阆中液化厂、终端合作加气站、物流承运,能够提供一体化的LNG服务,目前正积极推进LNG撬装零散气回收项目、贵州加气走廊项目。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是西南地区最大的LNG产销企业之一,在西南区域LNG行业具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

  6.包装制品业务

  (1)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包装板块主要产品有塑料编织袋、重载膜(FFS膜)、PE膜以及注塑托盘、塑料容器。塑料编织袋主要应用在化工、食品、饲料等行业,重载膜(FFS膜)主要用于石化行业,PE膜主要用于食品、日用品行业,塑料容器及注塑托盘主要用于物流运输及液体包装。

  (2)发展现状

  中国是世界包装制造和消费大国,塑料包装在包装产业总产值中的占比已超过30%。据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塑料制品市场前景及投资机会研究报告》显示,近年全国塑料包装制品产量波动明显,2023年全国塑料包装制品产量约7,488吨,同比增长2.8%。目前我国塑料包装行业的市场化程度高、集中度低,行业竞争激烈,中低端产品产能过剩,高端产品需求旺盛。随着产业政策的不断完善,有力促进了行业健康发展,推动了市场规模提升。据前瞻产业研究院中性预测,至2026年,我国包装行业销售规模有望达到1.3万亿元左右,包装行业将继续保持良性发展。

  (3)市场竞争格局

  目前国内包装行业大致可分为四个梯队,第一梯队为龙头企业,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上;第二梯队为行业内主要竞争者,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第三梯队是行业中坚力量,营收1.5亿元~4亿元;第四梯队为广大中小企业,产能规模小、市场竞争力弱,产品偏向低端。

  (4)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长期专注于工业包装、软包装基材和阻隔材料的研发推广,现拥有年产FFS重型防滑膜、重载膜单袋、塑料编织袋、集装袋、全PE结构镀氧化物高阻隔膜材、MDOPE膜、镀铝膜、涂布膜、CPP/CPE膜、PE膜等包装产品5万吨的生产规模。公司是国内最早推广应用自动化工业包装的单位之一,早在2010年便在树脂行业推出能实现连续性一次自动成型(Form)-开口充料(Fill)-加热封口 (Seal)等多道工序和作业过程的自动化包装解决方案,是《包装用多层共挤重载膜、袋》(BBT0058-2011)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省名牌产品“建华牌”塑料编织袋的持有单位。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2023年5月23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10月13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1,986,0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64%,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94,999,959元(不含交易费用)。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10月30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合计11,986,072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2.0464%,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85,723,752股减少至573,737,680股。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就回购股份注销完成事项发布了临时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66)。

  (二)本公司与参股公司四川建设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回购纠纷诉讼事项

  该事项相关情况参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2023年3月8日,公司收到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转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为终审判决,判决书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发布的《关于收到法院民事判决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023年4月12日,公司足额收到四川建设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的股权收购款,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发布的《关于收到法院民事判决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2)。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4-12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初始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自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51人,注册会计师14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8人。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6,386.4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386.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202.42万元;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共承担43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5,129.6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建筑业等。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为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何寿福

  何寿福,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1998年5月,2001年7月加入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并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自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1:黄磊

  黄磊,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4年7月,2012年7月加入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并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自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2:王学容

  王学容,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9年6月,2018年5月加入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并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自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审计的上市公司包括: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廖群

  廖群,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00年6月,自2001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1月开始在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自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何寿福,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磊、王学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廖群,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115万元(含内控审计费30万元),较上一期持平,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系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无。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度年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完成了2023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年报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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