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4-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2、利润表项目
3、现金流量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胡智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鹏羿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苑瑞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胡智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鹏羿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苑瑞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4-016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2023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在建工程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3,807,244.62元。明细如下表: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3年度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计计提坏账准备752,646.35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1、存货跌价损失情况说明
公司资产负债表日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3年度对存货合计计提跌价准备33,136,418.53 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部分存货因库龄长存在可能因性能下降需要降级处理的风险,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2、合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3年度对应收质保金以及到期时间一年以上的质保金合计回冲坏账准备 81,820.26元。
三、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3,807,244.62元,预计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33,807,244.62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依据合理且原因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会计的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3年度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
五、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4-013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银行
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2024年度公司(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龙游道明光学有限公司、浙江道明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道明科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常州华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道明超导科技有限公司等)拟向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农业银行永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永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龙游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招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等)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110,000万元,此次授信申请期限为本议案通过之日起一年。
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开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银行票据额度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融资币种、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以合同约定为准。会议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相关融资文件。
二、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4-018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规定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并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该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4-015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道明光学”)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未到期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前提下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理财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概述
1、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理财额度,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2、有效期:该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之日为止。
3、投资品种: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PR1、PR2的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其主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的投资。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相关章节规定的风险投资产品。不含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5、授权事宜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对资金的分阶段、分期使用要求,以及公司日常运营资金的使用情况,灵活配置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流动性、短期理财产品,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上述受托方与公司之间应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净值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及资金需求产生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收益率,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大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净值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各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备查文件
1、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4-014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开展金融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光学”或“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为减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及为了锁定成本,降低财务费用,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将开展金额不超过 5 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对公司相关业务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和期限内,审批公司日常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随着公司对未来市场业务的布局,公司将逐步推动海外市场的扩展。公司外销结算、原料采购等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外币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震荡幅度较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当上述业务中的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和财务费用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为了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金融衍生品交易对上述业务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在人民币兑外币汇率波动的情况下,减少对公司营业利润的影响。
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金融衍生品工具可以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包括证券、指数、汇率、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以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人民币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币掉期和利率掉期)和货币互换业务等。
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及预计占用资金来源
1、业务规模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自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拟开展金额不超过5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2、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
3、授权: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和期限内,审批公司日常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四、风险分析
1、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在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金融衍生品投资合约汇率和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和利率的差异将产生投资损益。
2、信用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一方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延期交割风险:公司根据现有业务规模以及回款期进行收汇预测。实际经营过程中,市场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将会导致该公司业务规模、回款期和预测有偏差,产生延期交割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对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具体负责公司衍生品投资事务。财务部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等专业人员拟定衍生品投资计划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同时,公司审计部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进行合规性监督检查;负责分析公司的经营状况、事业计划完成情况等,并以此为依据对金融衍生品交易必要性提出审核意见,并根据管理要求及时提供损益分析数据及风险分析。
3、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实际进出口业务,其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的预测量。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业务。
六、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4-022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4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05月13日(星期一)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3日(星期一)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智彪;董事会秘书:钱婷婷;财务总监:袁鹏羿;独立董事:陈连勇(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3日(星期一)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dKlAQCKZ4A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3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4-021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使广大投资者对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更深入的了解,公司将开展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2024年5月20日(周一)上午9:00-12:00
二、接待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81号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接待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智彪先生;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胡智雄先生;董事会秘书钱婷婷女士;财务总监袁鹏羿先生以及公司其他部分高管将出席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四、登记预约方式:请有意向参加此次活动的投资者于2024年5月16日(周四)8:00-17:00,与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联系,提前预约登记,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电话:0579-87321111 传真:0579-87312889
联系人:钱婷婷
五、注意事项
1、为提高投资者接待日沟通交流效率,投资者可在接待日活动前,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董事会办公室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提问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2、请前来参加活动的投资者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在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正式开始前,要求所有参与活动的投资者填写《参会登记表》、签署《保密承诺书》,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3、公司接待人员接受投资者关于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战略、投资等方面的提问,并在符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当场给予答复;对于当场不能答复的,会做好书面记录并在核实相关情况后予以答复。
4、参加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投资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请提前半小时到达活动地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4-019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
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小额快速融资”),授权期限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在有效期内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九、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事项须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4-020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的规范,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对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胡智彪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胡智彪先生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由公司独立董事金盈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保持不变,本次调整前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陈连勇先生(主任)、李海峰先生、胡智彪先生;
调整后:陈连勇先生(主任)、李海峰先生、金盈女士。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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