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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柄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屏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王柄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柄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屏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柄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屏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柄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屏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柄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屏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4-012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4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因黎小双先生近日辞去监事职务,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霍志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就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成都燃气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4-011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4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柄皓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3人,实际参会董事13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后,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副总经理兼任首席合规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要求,为健全公司法治工作组织体系及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由分管法律合规部的副总经理青倩女士兼任公司首席合规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青倩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成都燃气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成都燃气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成都燃气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青倩女士简历

  青倩女士现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职工董事、工会主席和副总经理,历任成都市煤气总公司管网所计算机管理员、规划设计院计算机管理员、管线所计算机管理员、计划处经营管理员,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计划处副处长、计划投资部经理、人力资源总监,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董事会秘书。青倩女士自2017年9月起,担任公司职工董事,自2022年12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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