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4-临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4月28日,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巨人网络”)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的交易总额为5,254.52万元,上年同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4,704.27万元。
本议案关联董事史玉柱先生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及监事会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该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审议及披露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临014),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健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凯路988号1幢
2、法定代表人:魏巍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4、经营范围:生物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服装,工艺美术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史玉柱先生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6、财务数据:该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36,336.87万元,净资产-7,325.22万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411.29万元,净亏损1,415.32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7、履约能力分析:报告期内该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以往与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上海健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中凯路999号2幢12室、16室
2、法定代表人:王民主
3、注册资本:人民币20,500万元
4、经营范围:生物、计算机、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食品销售,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健康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心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日用百货、化妆品的销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史玉柱先生间接控制的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6、财务数据:该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33,463.50万元,净资产14,089.91万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4,088.45万元,净利润2,047.25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7、履约能力分析:报告期内该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根据其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且以往与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上海巨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凯路988号6幢303室
2、法定代表人:王林
3、注册资本:人民币142,040万元
4、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储能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企业管理;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6、财务数据:该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48,774.86万元,净资产145,881.59万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883.10万元,净亏损3,474.40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7、履约能力分析:报告期内该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根据其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且以往与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上海康培健实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86幢5层办公504室
2、法定代表人:储勇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
4、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6、财务数据:该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465.06万元,净资产92.52万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96.22万元,净利润92.52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7、履约能力分析:报告期内该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根据其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五)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上海市宜山路700号86幢509室
2、法定代表:陈伟东
3、注册资本:港币10,000万元
4、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史玉柱先生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6、财务数据:该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48,812.61万元,净资产20,716.18万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2,418.92万元,净亏损53.92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7、履约能力分析:报告期内该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以往与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五)Alpha Frontier Limited
1、注册地址:Registered office: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2、授权代表:Zhang Lu
3、注册资本:美元5万元
4、主营业务:投资管理
5、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史玉柱先生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6、财务数据:该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6,112,638.73万元,净资产3,721,991.75万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812,368.45万元,净利润224,912.61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7、履约能力分析:报告期内该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以往与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方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上海征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上海健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
1、合作内容
为满足公司经营、办公需要承租上海健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坐落在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中凯路988号的房屋,包括办公楼、员工宿舍、车库及配套用房。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3、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自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健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间主要涉及宜山路700号办公楼租赁事项
1、交易内容
上海健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租坐落在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的办公楼。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3、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均为自2023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三)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巨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主要涉及宜山路700号办公楼租赁事项
1、交易内容
上海巨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租坐落在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的办公楼。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3、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均为自2023年1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四)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康培健实业有限公司之间主要涉及宜山路700号办公楼租赁事项
1、交易内容
上海康培健实业有限公司向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租坐落在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的办公楼。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3、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均为自2024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五)Giant Investment(HK) Limited 与 Alpha Frontier Limited 的借款事项
1、交易内容
Giant Investment(HK) Limited与Alpha Frontier Limited于2020年5月1日签订美元借款合同,由Alpha Frontier Limited借予Giant Investment(HK) Limited 6,772万美元,合同期限为2020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2024年4月,该笔借款进行了展期,为期一年。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3、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自2024年05月01日至2025年04月30日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及意图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就目前情况而言,对本公司主营业务是必要的。
1、与上海健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与关联方上海健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需要较大的办公经营场所,集中人员提高工作效率。
2、与上海健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巨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康培健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与关联方上海健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巨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康培健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充分地利用自有房屋资源,提高房屋利用率。
3、与 Alpha Frontier Limited 的关联交易
与关联方 Alpha Frontier Limited 的上述借款均用于投资,有利于公司发展海外投资业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合同约定执行或行业公认标准,收付款条件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小,对本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依赖于关联方。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建立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的,一旦公司认为此类交易有失公允,市场化的渠道仍然是畅通的。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关联交易进行授权审批。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也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预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史玉柱需要回避表决。
六、监事会审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4-定001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概述
公司定位为一家以互联网文化娱乐为主的综合性互联网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是互联网游戏的研发和运营。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和沉淀,公司确立了聚焦精品、玩家至上、注重长留等研发理念,在电脑端网络游戏和移动端网络游戏市场均推出了多款游戏精品大作,特别在MMORPG和多人休闲竞技领域建立了良好的竞争优势。
公司目前最主要的两条产品线分别为“征途”系列和“球球大作战”。“征途”在电脑端网络游戏时代以自研自发为主,主要包括4个产品:《征途》、《征途2》、《绿色征途》、《征途怀旧版》;在移动端网络游戏时代,“征途”系列做了新的尝试和突破,自研自发和与渠道合作共举,主要产品包括由腾讯独家代理的《征途》手游、自研自发的《征途2》手游,以及于2023年3月24日正式上线的《原始征途》手游等。“征途”IP是国战类MMORPG网游最知名品牌之一,《征途》电脑端网络游戏划时代开启了道具付费模式先河,电脑端网络游戏及移动端网络游戏全系产品累计流水超300亿元。《球球大作战》是公司自研自发的多人休闲竞技类移动端网络游戏,成为行业知名的优质IP,累计设备安装量达到6亿台,峰值DAU超2,900万人,曾登顶中国区游戏免费榜榜首,并长期占据App Store小游戏、智力游戏免费排行榜前五名。《球球大作战》具有黏性高、年轻化、男女性别比例相对均衡、强社交属性等特点,并开创了新的移动电竞品类。
公司的网络游戏收入主要来源于虚拟道具收费模式;产品运营模式则包括自主运营、授权运营及联合运营三种模式。
(二)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24亿元,同比增长43.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6亿元,同比增长27.6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73亿元,同比增长34.84%。公司营业收入和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了同比大幅增长,主要得益于报告期内公司新上线游戏成绩优异,同时成熟游戏产品也保持了平稳运营。
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1、征途IP赛道:旗舰新作拉动用户大盘增长,成熟产品深切用户细分市场 ,小程序布局初见成效
报告期内,征途IP新一款旗舰手游《原始征途》上线发行并大获成功。该产品由公司董事长史玉柱先生担任监制,历时三年研发,以“原汁原味还原征途玩法”和“十万人大服”为特色,上线后首月流水破三亿,全年实现流水超过十五亿,累计新进用户数超1500万。该产品的成功再次体现了征途IP强大的用户号召力和经久不衰的生命力。进入2024年,《原始征途》保持快速研发迭代,有望于上半年推出以全新玩法“万国争霸”为核心的新版本,助力流水回升。针对成熟运营产品,公司继续秉持以打造“会玩、好玩、耐玩”的征途为宗旨,全系多个产品同步发力,每个季度以玩家需求为核心推出大型资料片,通过高效完善的机制运转,强力的宣发到达,保持了全年用户数量和收入的稳定态势。
征途赛道还在报告期内初步完成了小程序游戏的布局。其中,《王者征途》小程序游戏已于报告期末启动测试,并自2024年2月逐步加大买量投放力度,排名及流水稳步攀升。《原始征途》小程序游戏已调优完毕,预计将在2024年中重点发力。《征途2》等其它征途IP手游的小程序游戏研发也初步完成。
2、休闲竞技赛道:拳头产品重拾用户增长,新款手游夯实品类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休闲竞技拳头产品《球球大作战》通过内部革新,走出低谷重焕新生。面对外部竞争挑战,产品团队花大力气从玩法、美术、商业化等多维度着手,全面革新用户体验,例如不断推出“极速团”、“球球突击队”、“疯狂动物城”、“修仙大逃杀”等创新玩法,提升用户粘性;对游戏美术生产管线进行重大升级,增加更受用户喜爱的皮肤产出;深挖用户付费痛点,大幅调整游戏的商业化模式。此外,公司相继举行了《球球大作战》“8周年庆典”活动、9月“双刷节”、11月“嘉年华庆典”等活动。从下半年开始,该产品DAU企稳大幅回升,月度收入实现5连增,活跃ARPU及付费率创历史新高,iOS畅销榜排名则创近3年新高。进入2024年,《球球大作战》仍然保持了良好的增长势头。
报告期内,公司自研推理派对手游《太空行动》正式上线,并于9月末更名为《太空杀》。该产品围绕太空狼人杀的核心玩法深耕打磨,保持新角色、新地图等内容的高频更新,同时不断对美术表现优化升级,现已成为该游戏品类的行业标杆。截至报告期末,《太空杀》国内累计注册用户突破1亿,DAU突破250万。在短视频平台,《太空杀》相关话题的累积播放量已经超过70亿次。2024年1月,产品“乐园”玩法正式上线,给用户提供UGC内容编辑器,允许用户自行创作游戏模式和地图。目前“乐园”玩法UGC地图超过100万张,累积游玩对局次数超4000万次。公司计划持续迭代完善UGC编辑器,拓展游戏内容,进而扩大用户基础盘。
此外,《太空杀》的海外版《Super Sus》不断深耕国际市场。报告期内该产品在全网TikTok、YouTube相关视频播放量超过10亿次,长期占据东南亚与南美相关下载榜前列,成为具有全球知名度的社交推理游戏品牌。在岁末新年假期,该产品DAU再次突破百万,并于12月底收入创历史新高。
3、其他品类:《月圆之夜》厚积薄发,扩张卡牌市场版图
报告期内,公司策略卡牌手游《月圆之夜》取得新突破。该游戏于9月中秋节上线“镜中对决·联机对战模式”,标志着其实现了从独立单机游戏向网络对战游戏的重大转型。游戏团队围绕联机核心玩法持续打磨,保持赛季内容更新的同时亦不断加强新手体验、优化对战平衡性和美术品质等,使得用户量持续攀升。另外,该游戏还跨界联动动画IP《中国奇谭》中知名度最高的“小猪妖的夏天”,成功实现用户破圈。截至报告期末,《月圆之夜》累计活跃用户数突破2700万,DAU超过40万。
4、AI创新:全力拥抱AI浪潮,构建AI生产力
公司深刻意识到AI技术对游戏行业带来的颠覆性变革,全力拥抱AI浪潮。公司组建了AI创新实验室,大力招募AI精英人才,负责AI技术研发与应用能力建设,全面推动AI在各业务场景的落地普及。公司于报告期内陆续搭建了一系列AI工具平台,涵盖视觉、语音、大语言模型等技术方向,对游戏策划、美术生产、程序开发、宣传发行、客户服务等业务环节进行赋能,随着这些工具平台的深入应用,公司各业务部门的研发效能得到显著提高,研运成本明显降低。
例如,在AI+绘画方面,公司打造了AI绘画平台——iMagine,提供高性能云端算力的一站式AI美术创作平台,丰富模型库支持快速图像创作,促进团队管线协作,融合自研视频生成、3D内容生成等多模态技术拓展创意边界。AI绘画平台在公司内部提效收益非常可观,在角色和场景原画方面的生产效率优化效果达到50%-70%,在UI(User Interface,用户界面)和icon(应用图标)方面的生产效率优化效果超过 80%,部分项目的UI、icon已完全实现AI出图。
在AI+语音方面,公司推出AI语音生成平台——百灵 ,提供业界领先的语音合成(Text-To-Speech,文本转语音)与语音转换(Voice Conversion,声音转换)技术,具备超高自然度、细粒度情感控制、超长文本、少数据定制等特点。目前“百灵”平台已广泛应用于公司内游戏制作配音、AI NPC以及宣发配音等环节。
在AI+代码方面,公司上线了代码层AI大模型——CodeBrain,帮助程序开发实现实时代码生成,并提供智能代码翻译、解释、纠错、重构等实用功能,助力高效开发,部分项目的代码研发效率提升达30%-40%。
与此同时,公司基于开源模型自主训练的AI生成大模型GiantGPT于2024年2月完成备案,是国内游戏行业首批实现此成果的企业之一,标志着公司在人工智能领域取得重要进展。GiantGPT是专注于游戏业务的垂类大模型,结合高质量自有数据与互联网公共数据训练,并针对角色演绎、情景推理与长期记忆等基础能力进行深度优化,在公司自有游戏业务场景的应用表现优于其它闭源通用大模型。借助 GiantGPT,公司还实现了本地化翻译大模型、智能问答客服的落地。翻译模型目前已完全替代了第三方供应商初翻,减少了大量翻译外包成本;智能问答客服的问题解决率超过90%,极大程度上缓解人工客服压力。
公司认为,利用 AI 技术与游戏玩法的有机结合,能够创造全新的游戏乐趣和玩家体验。公司部分项目已经就此方面开展了初步探索。《太空杀》推出了全新的 AI 玩法“AI 推理小剧场”,打破传统的剧情类游戏单一的情节路线设定,完全由 AI 打造出灵动、非线性的动态剧情内容,玩家化身侦探,通过与 AI 问答互动,找出最终的答案。该玩法已于 2023年9月份开启测试。除此之外,《球球大作战》、《原始征途》等产品团队也在积极探索更多AI与玩法相结合的可能性,从而为用户打造全新体验。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72,980,4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0%。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总经理):
(张栋)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4-临010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巨人网络”)《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经全体董事推举由董事孟玮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部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完整、合理、有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0元(含税),不使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973,542,406股,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目前剩余的76,170,235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目前总股本1,973,542,406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76,170,235后的股本,即1,897,372,171股作为基数,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总额暂为人民币151,789,773.68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上述方案实施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控制文件的有关规定,严防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经查,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5,254.52万元,其中自关联方租入房屋金额2,503.03万元,向关联方出租房屋金额490.26万元,自关联方借款利息金额2,261.23万元。上年同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4,704.27万元。本议案关联董事史玉柱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相关文件,并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捐赠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捐赠管理制度》要求,公司每年捐赠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2%,故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在符合公司《捐赠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下进行对外捐赠,对外捐赠金额不超过2,183.63万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中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决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4-临011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永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持续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0元(含税),不使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973,542,406股,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目前剩余的76,170,235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目前总股本1,973,542,406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76,170,235后的股本,即1,897,372,171股作为基数,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总额暂为人民币151,789,773.68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上述方案实施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守了相关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控制文件的有关规定,严防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经查,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专项说明。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5,254.52万元,其中自关联方租入房屋金额2,503.03万元,向关联方出租房屋金额490.26万元,自关联方借款利息金额2,261.23万元。上年同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4,704.27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4-临013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的具体方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86,440,305.9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077,829,378.49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17,678,220,758.21元。报告期内,公司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金472,308,928.78元、任意盈余公积金0.00元。
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0元(含税),不使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973,542,406股,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目前剩余的76,170,235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目前总股本1,973,542,406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76,170,235后的股本,即1,897,372,171股作为基数,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总额暂为人民币151,789,773.68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上述方案实施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按公司总股本2,004,937,008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104,375,037后的股本,即1,900,561,971股作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0元(含税),不使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以2023年9月26日为2023年半年度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合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247,073,056.23元(含税)。
综合计算上述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以及中期已派发的现金红利,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合计398,862,829.91元。
2、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度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及良好的发展前景,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利益和合理诉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若能实施,将会进一步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优化股本结构,让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也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守了相关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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