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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100                     公司简称:华丰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9,932,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7,972,800.00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2.1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以市场和战略客户需求为导向,专注于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柴油发动机和智能化发电机组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以及通信基站设备和设施的综合运维服务。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从事行业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4)。从终端应用看,公司发动机核心零部件主要用于重卡领域,属于汽车零部件产业的一部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终端应用行业情况:

  1、重卡市场

  受益于国内经济持续恢复向好及海外市场需求提升,2023年国内重卡行业需求复苏及海外出口业务增长较快。根据中汽协及公开数据,2023年我国重卡累计销售91.11万辆,同比增长36%。

  

  2023年燃气价格呈现一路下探的趋势,这一变化使得“油气”价差增大,从而使得燃气重卡的运营成本相较于燃油重卡具有明显的优势。根据终端上牌数据,2023年燃气重卡累计销售15.2万辆,同比增长307%,销量创历史新高。

  

  2、柴油发动机市场

  根据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3年全年柴油内燃机销量511.65万台(其中乘用车用17.87万台,商用车用204.85万台,工程机械用89.32万台,农机用155.63万台,船用5.65万台,发电用35.17万台,通用2.30万台),同比增长10.54%。

  3、备用电源及数据中心市场

  随着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5G等新技术和新应用的快速发展以及数字经济发展对数据资源的存储、计算和应用需求大幅提升,数据中心需求激增。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2-2027年中国数据中心建设市场需求预测及发展趋势前瞻报告》显示,2023年中国数据中心市场规模约为2,407亿元,同比增长26.68%。

  电力是数据中心正常运转的必备条件。为确保正常工作和避免数据信息丢失,必须配备备用电源。目前大多数备用电源系统都采用传统备用电源(柴油发电机、铅酸蓄电池或锂电池)。作为长延时的(诸如 24 小时)备用电源,柴油发电机以其高可靠性一直是数据中心的首选产品。

  (一)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以市场和战略客户需求为导向,专注于核心零部件(包含机械零部件和电子零部件两部分)、柴油发动机和智能化发电机组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以及通信基站设备和设施的综合运维服务。

  机械零部件主要包括气缸体、气缸盖、曲轴箱,其终端应用主要包括重卡、轻卡、工程机械和客车等领域,以重卡应用为主,主要配套高端柴油、天然气发动机。产品系列涵盖9L-15L,配套客户天然气发动机主要是13L和15L机型。

  电子零部件主要包括传感器类产品,其终端可应用于发动机、商用车等领域。

  柴油发动机专注于非道路领域,主要研发、生产与销售中小功率多缸柴油机,功率覆盖10kW-176kW,产品广泛应用于工程机械、农业机械、船舶、发电设备和固定动力等领域。

  智能化发电机组主要包括静音发电机组、开架式发电机组和智能化混合能源发电机组(混合能源发电机组系集太阳能、风能发电、市电、柴油发电和储能电池供电于一体的复合能源系统),常规机型功率覆盖5kW-2000kW,功能及应用可根据客户需求个性化定制。公司智能化发电机组主要应用于数据中心、移动通信等领域;在数据中心领域,除向客户提供大功率发电机组外,还提供工程安装、机房消声降噪、供油系统等一体化解决方案。

  通信基站设备和设施的综合运维服务主要是在印度为运营商及铁塔公司提供通信基站设备和设施的安装调试及综合运营维护服务。报告期内,综合考虑缅甸市场情况,公司将缅甸运维业务逐步转移至运维客户,截至2023年底缅甸公司已不再从事运维服务业务。

  (二)经营模式

  1、制造类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制造类业务经营模式主要包括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四个部分。

  (1)研发模式

  公司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根据市场及客户需求,进行新产品开发与验证,同时也根据客户及市场的需求对原有产品进行升级,不断提高产品性能,降低成本,满足客户要求,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公司竞争力,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公司设有产品开发部、技术中心,专门从事核心零部件、柴油发动机及智能化发电机组的研发工作。

  (2)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规范的采购管理制度,针对采购计划制定与执行、供应商管理及价款核算等方面做了详细规范。公司采购计划依据月销售计划、生产计划及库存情况制定。同时为保证生产的持续稳定进行,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设定各种主要原材料的最低库存量。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与合格供应商建立起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了定制采购的质量和交货期。

  (3)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的需求信息编制月度销售计划,制造系统依据销售计划并结合产成品的库存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安排组织生产。在生产过程中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及时调整。

  (4)销售模式

  核心零部件业务主要为配套直销模式;柴油发动机业务主要采用直销、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发电机组业务主要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

  2、服务类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通过商业谈判等方式直接与印度海外市场通信运营商、铁塔公司签订合同,按照服务协议及时提供运维服务。

  在印度,主要通过服务商开展运维服务业务。公司根据资金实力、服务水平、服务承诺等因素甄选合格服务商,并进行统一的培训、管理,后续进行定期考核评估,以满足移动运营商、铁塔公司的基站发电机组等设备的运维服务需求。公司以站点为单位采购服务商提供的服务,按月结算。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5,220.0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1.5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29.1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63.2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65,922,526.29元。公司董事会在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并结合公司目前发展状况的情况下,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69,932,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7,972,8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62.1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合理回报投资者。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原因

  (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经核算,公司本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431,922.74元。

  (二) 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情况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坏账准备。公司始终按相当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经核算,公司本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2,503,871.56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87,780.36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023,574.66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作出,依据充分合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1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潍坊市高新区樱前街7879号华丰股份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1日

  至2024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0、11、12、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含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为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5月20日下午15:00前送达,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三)登记地点:潍坊市高新区樱前街7879号华丰股份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宏霞、刘翔    联系电话:0536-5607621

  传  真:0536-8192711    联系邮箱:hfstock@powerhf.com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华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宏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春燕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徐华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宏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春燕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华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宏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春燕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借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借款额度。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如下:

  1、 授信金融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日照银行、广发银行、汇丰银行、潍坊银行等金融机构。

  2、 授信申请人为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3、 授信额度为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

  4、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5、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敞口、信用证敞口和保函等中间业务敞口以及特定权限业务额度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及担保方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6、上述申请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徐华东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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