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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4-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2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家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及有1名激励对象已主动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64.04万份,并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5.02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3.57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4-030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未成就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审议程序及实施情况

  2022年9月23日,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隆达”)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3年4月6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3761777)中所持有的186.00万股公司股票以15.17元/股的价格非交易过户过户至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B88528268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康隆达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2023年8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康隆达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提示性公告》,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所持标的股票权益将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通过二级市场卖出并按照该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金额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公司所有。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

  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4%。

  2、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及锁定期

  根据《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批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4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

  第三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36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的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三、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注:上述“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某一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锁的股票份额均不得解锁。因公司层面未满足上述考核目标导致未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份额,由管理委员会通过二级市场卖出并按照该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金额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公司所有。

  根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所持标的股票权益将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通过二级市场卖出并按照该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金额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公司所有。

  四、其他事项

  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上述敏感期包括:(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4)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4-032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隆达”)于2024年4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及有1名激励对象已主动离职,公司相应回购注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5.025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康隆达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950,250股,总股本由162,061,307股变更为161,111,057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162,061,307元变更为161,111,057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五东路7号

  2、申报时间:2024年4月30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唐倩、刘科坤

  4、联系电话:0575-82872578

  5、邮箱:kld@kanglongda.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4-033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及有1名激励对象已主动离职,公司相应回购注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5.025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人数合计为35人,合计数量为950,250股。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62,061,307股变更为161,111,057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162,061,307元变更为161,111,057元。

  根据上述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全文详见同日披露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相关授权,本次注册资本减少和公司章程修订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4-034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延期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绍兴上虞东大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大针织”)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5,900,6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93%;本次延期质押后,东大针织累计质押股份数为12,611,6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8.69%,占公司总股本的7.76%。

  ● 东大针织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6,696,2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33%;本次延期质押后,东大针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为53,834,5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2.10%,占公司总股本的33.11%。

  2024年4月2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东大针织的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延期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延期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延期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及对应融资余额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身经营、上市公司股票分红及投资收益等,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如后续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加以应对。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须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4-029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2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闻儿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在认真审核后,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有关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4-031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164.04万份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95.025万股

  ●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23.57元/股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隆达”)于2024年4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有1名激励对象已主动离职。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审议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10月9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10月1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次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2022年10月17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43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435.1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3.57元/股;向59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554.8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7.70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5、2023年8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年9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7、2024年4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情况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的解除限售/行权条件为“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3.00亿元”。前述“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根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康隆达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第二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另外,鉴于1名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已不符合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回购注销当期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当期拟行权的股票期权。

  2、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数量、期权注销数量

  (1)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3.57元/股。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数量、股票期权注销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因公司2023年度业绩未达本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第二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因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应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950,250股(含1名离职激励对象的回购数量6,900股)及注销股票期权1,640,400份。

  (3)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为22,397,392.50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2,061,307股变更为161,111,057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勤勉职责,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有关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二)本次注销的原因、价格和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三)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减资与股票注销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7号),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分别对公司、张间芳先生、陈卫丽女士作出行政处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康隆达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公司于2024年2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6号),决定对康隆达、张间芳、陈卫丽、刘国海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康隆达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2024】33号),决定对康隆达、张间芳、陈卫丽予以公开谴责。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2024】0051号),决定对刘国海予以监管警示。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家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春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小红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张家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春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小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家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春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小红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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