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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在杭州市凯旋路226号办公楼八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9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吴光洪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首席执行官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7票回避。

  因本议案涉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及董事会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因本议案涉及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吴光洪、张炎良、陈伯翔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董事会会议还听取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三、备查文件

  1、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计提信用

  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1、计提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合同资产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2、计提情况

  2023年第四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1,412,059.96元。

  2023年第四季度公司转回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158,085.25 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29,253,974.71元,减少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29,253,974.71元。公司2023年度共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128,446,198.94元,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28,446,198.94元。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陈怡女士的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及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职务。辞职后,陈怡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相关规定,陈怡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陈怡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5303                                 公司简称:园林股份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由于公司2023年度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中共中央 国务院于2023年1月2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要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要点,具体包括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推动乡村民宿提质升级、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持续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

  2、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于2023年7月17日至18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今后5年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时期,要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建设美丽中国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3、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中共中央 国务院于2023年12月27日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生态廊道保护建设;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等主要意见。

  (一)主营业务

  公司从事园林工程施工、规划设计、花卉种苗研发生产、生态园林及乡村振兴项目的运维等全产业链业务,主要服务于生态修复、城市更新、乡村振兴及园林生态产业运维等领域。

  (二)经营模式

  公司园林工程施工及设计业务主要通过投标取得。业务的经营过程基本上可以分为业务承接、项目组织与实施、竣工验收、业务结算等内容。

  1、业务承接

  在业务承接阶段,公司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收集项目的信息。在了解客户的需求及有关背景材料后,公司通过内部分析和研究确定是否参与投标。在组织投标的过程中,公司将根据项目招标信息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并由相关部门组织洽谈和投标工作。

  2、项目组织和实施

  项目中标后,公司与甲方签订合同。公司根据招投标文件及项目特点组建项目实施团队,在施工过程中,公司各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和服务。

  3、竣工验收

  在施工项目完成后,通过企业内部验收后,提交甲方竣工验收。

  4、业务结算

  公司主要业务为园林工程施工及园林景观设计,两项业务结算方式如下:

  (1)园林工程施工业务

  依据不同的客户以及工程项目,一般会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客户按月或分阶段确认工程量。工程款支付的主要时间节点为:合同签订后(预付款)、约定进度款支付时点、竣工验收后、审价结算完成后、养护期满后。

  (2)园林景观设计业务

  园林设计业务结算方式根据合同约定采用阶段性结算。设计款支付的各时间节点如下:客户分别在合同签订后、交付方案后、交付施工图后、工程竣工验收后。各时间节点具体结算金额按合同约定履行。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6.2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22.17%;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57亿元,亏损金额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6.56亿元,比去年末减少6.32%;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12.25 亿元,比去年末减少11.36%。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萍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叶之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戴金燕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吴光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永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娟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75,600股,持股比例为0.42%。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12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2)。

  截至本报期末,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67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190%,购买的最高价为10.22元/股、最低价为6.3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583,048.00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回购进展公告。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光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永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娟利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吴光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永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娟利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光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永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娟利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7,054,713.27元。其中,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52,553,234.2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6,838,944.42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等因素,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2023年度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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