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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4-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4)第351A017729号,公司2023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24.04万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870.77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5,271.02万元,年末资本公积余额为45,080.37万元;母公司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0,420.29万元,年末资本公积余额为51,269.29万元 。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安排及正常经营需求,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9,743,6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986,667.09元人民币(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3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分配总额保持固定不变,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4-029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

  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0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3uTGUVNTl6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陈融洁先生,董事、总经理朱小梅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林琛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许海峰先生,独立董事刘琨先生。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3uTGUVNTl6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0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伟玲

  电话:0591-83800952

  邮箱:xuhaifeng@ftii.cn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4-030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16号。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17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文件规定日期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6号、解释第17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单位:元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单位:元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4-031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概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2023年末存货、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认为其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85,217,368.36元。具体情况如下(下表中负数表示损失、正数表示转回):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主要科目的情况说明

  (一)存货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284,848.85元。

  (二)商誉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根据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监管要求,公司聘请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福建天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深圳英博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资产组价值进行评估,预计可收回金额并与账面价值进行比较,计提商誉减值损失37,114,881.56元;

  (三)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资产减值”部分内容。对于个别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对于未纳入单项计提损失模型范围的应收账款,以资产组合按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调整后进行减值测试。本报告期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50,724,073.55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85,217,368.36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85,217,368.36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关于2023年度资产核销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资产核销和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审计委员会成员一致同意本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4-027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29,743,62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业务包括通信服务业务、信息化软件服务业务、数字营销业务、边缘计算业务、渠道销售业务。

  ①主营业务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以“通信服务飞轮+数字生态飞轮”的双轮发展战略为指引,一手抓通信网络服务,一手布局数字生态,打造有竞争力的产品体系及技术储备,为客户提供“软件+硬件+服务”致力于成为卓越的数字科技生态服务商。

  

  通信服务业务为电信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通信设备商(华为公司、中兴通讯等)、广电网络等提供通信网络建设、维护、优化服务业务;为行业用户提供自组网、ICT、物联网等系统解决方案和软件开发服务。

  信息化软件服务业务行业立足社会公共安全领域,以公安、司法、军队、社区等优质客户为核心,为其提供系统集成、软件开发、技术服务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的相关业务主要聚焦在公安信息化、人口信息管理(涵盖福建、广西、陕西、山东、河北省份)、社区管理信息化等领域,专注为客户提供数字技术及数字应用解决方案。

  数字营销业务系公司2022年新增主营业务,主要以巨量引擎为主的数字化营销服务平台的代理业务为基础,通过为客户提供精准营销策略和营销效果评估,进而调整优化营销策略的运营服务。

  边缘计算业务系2021年通过收购深圳英博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提供边缘计算、智能化终端的研发、设计以及AI智能视觉检测技术、AI服务器等硬件解决方案服务商。

  渠道销售业务系公司2020年新增业务,该业务系公司利用自身渠道优势代理销售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128,665.80万元,同比增长21.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81.76万元,同比下降247.89%。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

  1、通信服务业务

  通信服务业务主要是为电信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通信设备商(华为公司、中兴通讯等)、广电网络等提供通信网络建设、维护、优化服务业务。通信网络建设、维护服务主要是通过通信网络工程建设、施工集成、运行管理、故障维修及日常保养等专业技术服务,通过全面完整的综合技术服务为通信网络建设、运行提供保障。通信网络优化服务:主要采集多维网络数据,结合业务种类及优化需求进行综合数据分析,通过对网络硬件配置方案的优化和软件参数设置的调整,确保移动通信网络稳定、可靠、安全、高质量的运行,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通信需求。

  ①通信网络建设服务

  公司具备高等级的专业资质,可以承接各种规模的通信信息网络建设工程总体方案策划、设计、设备配置与选择、软件开发、工程实施、工程后期的运行保障等业务。目前,公司承接的通信网络建设服务涉及通信网络的核心网、传输网、无线及有线接入网等多个网络的建设。

  ②通信网络维护服务

  通信网络维护服务主要是提供通信网络机房环境、基站设备、传输线路及附属设施的运行管理、例行检修及故障处理等全方位的专业技术服务;提供对因各种突发原因造成的通信网络重大故障做出快速响应并在最短时间内给予解决的应急通信保障服务;为重要社会活动或特殊事件提供应急通信保障服务。通信网络维护服务主要包括机房环境维护、基站及配套维护、室分直放站及WLAN维护、铁塔及天馈维护、传输线路维护、集团客户专线维护、家庭宽带维护等。

  ③通信网络优化服务

  通信网络优化服务主要是采集多维网络数据,结合业务种类及优化需求进行综合数据分析,通过调整优化,不断增强移动通信网络的稳定性、可靠性、高效性、适用性,改善运营商的业务品质,提升移动通信终端用户感知。公司拥有专业的网络优化分析团队,具备多厂家、多运营商的综合性网络优化能力,能够针对多种制式无线网络提供专业的优化解决方案,包括建网初期及后期扩容的工程优化服务、运维期间的日常网络优化服务、针对网络短板的专项网络优化服务,致力于节电功能、深度覆盖优化、基础射频优化等专项内容,切实提升无线网络质量和用户感知。

  2、信息化软件服务业务

  信息化软件服务业务行业立足社会公共安全领域,报告期内公司的相关业务主要聚焦在公安信息化、智慧社区、数字乡村、数字孪生、元宇宙等产品。

  (1)公安信息化

  2018年10月,公司收购天创信息68%的股权,2020年10月,公司继续增持天创信息22%的股权,天创信息是国家公安部认可的具备公安治安、人口业务管理系统研发资质的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是国家公安部治安、人口相关业务系统的技术标准规范的主要参与者,主要从事公安行业的综合应用平台开发、人口信息数据库建设运维及人口信息增值服务。

  公司已围绕相关领域开发出AR眼镜、智慧电子门牌、****通信系统、智慧社区管理平台、垃圾分类智能监控系统、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治安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社会治安综合管控平台、一标三实信息管理平台、智慧门牌管理系统、标准地址管理平台、公安E便民自助服务系统等软硬件产品。

  a.人口信息管理系统

  实现户籍业务、身份证办理、 实现跨省跨市通办业务、流动人口申报,居住证受理,审核等业务、实现户政电子印章,电子档案,电子证照、互联网+户政服务等应用、大幅度提升户政管理业务办理便捷性,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b.智慧警务

  通过警务微信和APP,建立治安民警、治安协管力量和社区网格员三方共同参与的工作交流渠道;实现拍摄人像进行身份核查,比对布控、社区管控、安全防范以及地址房屋人员单位等基础信息采集、走访调查、群众工作等功能,提升了民警的工作效率。

  

  C.标准地址服务平台

  通过地址采集、治理,实现地址标准化。对外提供地址检索,地址登记,地址结构化等开发服务;为各类政务应用提供统一的地址支撑服务,实现基于地址的数据关联,通过地址库示范建设,使标准地址成为业务关联桥梁,夯实公安网业务数据空间分析及可视化应用功能基础,推进公安基础信息化建设。

  

  d.社会治安综合管控平台

  通过建设治安综合管理工作台、数据汇聚模块、综合应用、智能预警研判、可视化指挥等应用模块,实现要素全采集,信息全汇聚,治安管理业务信息化、流程化全覆盖,实现重要警情、重要预警信息实时推送基层民警,为基层民警提供“靶向滴灌”式数据支撑,全面提升治安管理工作智能感知、立体防控、快速处置、精准打击和便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对各类风险隐患的自动识别、敏锐感知和预测、预警、预防能力。

  

  (2)智慧社区、平安校园、数字乡村等业务

  a.智慧社区

  围绕通过物联网技术,对社区安防、消防、垃圾分类等公共资源进行智能管理,实时监测,公司已经具备成熟的技术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已经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以及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产品,如电子门牌、电子门禁、基于物联网的视频动态感知垃圾分类智能监管平台、智慧社区警务平台、智慧社区安防平台等。

  

  b.平安校园、平安医院

  平台依托AR实景地图,通过前端人像抓拍摄像机、数字闸机、车辆识别摄像头、手机定位、数字(智能芯片) 工作牌等前端设备,充分利用“人防”、“物防”和“技防”等多种手段,与警务平台联动,构建平安校园和平安医院。

  

  c.数字乡村

  公司利用数字化技术,搭载物联网感知设备、溯源系统,将农业产、供、销全过程的感知及可控,促农业从传统型农业向智慧型农业进行转变。

  

  (3)数字孪生、元宇宙、人工智能等技术研究与应用

  a.智慧楼宇管理平台

  智慧楼宇管理平台凭借其高质量的图形表现力和交互性,将传统楼宇管理系统进行了革新升级,大大提升了楼宇管理的效率和体验,也为未来智慧城市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b.元宇宙线上展厅平台

  系统依托于前沿数字技术和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手段构建的高度互动和沉浸式的展览空间,可以支持多人在线协同浏览,举办虚拟活动,并借助人工智能与数据分析技术,对参观者行为进行记录与分析,从而为商家提供更精准的市场反馈和营销策略依据。

  

  3、数字营销

  (1)主要业务和产品

  数字营销业务系公司2022年新增主营业务,主要以巨量引擎数字化营销服务平台的代理业务为基础,为客户提供精准营销策略和营销效果评估,进而调整优化营销策略的运营服务。

  (2)经营模式

  a.采购模式

  现阶段,公司与合作媒体签订全年采购框架协议,承接媒体流量投放业务,根据客户投放需求,确定媒体位置、内容、时间后,向供应商统一采购媒体资源,当前主要为巨量引擎、磁力金牛等。

  b.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团队积极找寻客户,根据客户的实际营销需求与投放内容,为其甄选与整合符合其营销目标与定位适配的数字媒体渠道,通过科学的算法模型为客户提供精准营销策略和营销效果评估,提升客户营销效果和使用服务体验。

  2023年,公司数字营销服务业务实现高速发展,为公司持续优化业务结构点燃新引擎、增添新动力。报告期内,公司数字营销服务业务收入实现快速增长,线上流量运营能力进一步提升,2023年完成营业收入128,665.80万元,同比增长21.87%。

  4、边缘计算业务相关产品

  2023年,公司立足数字生态的基础,布局以人工智能、AI视觉、AI服务器及边缘计算服务器及算力服务器为主的系列产品,加快人工智能与5G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的融合创新,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良好发展生态,构建“智边算+”新产业链生态。

  边缘计算业务系2021年通过收购深圳英博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已开发出成熟的边缘计算终端及网关、边缘计算服务器、AI智能视觉检测、云计算终端盒子等产品,具有PCB油墨凸起检测元器件检测、模组焊接焊缝缺陷检测、发动机壳体视觉检测、软包电芯及Pack检测、圆柱电池表面缺陷检测等应用场景的技术解决方案等。

  其中,5G平板-T700M、FTTR等产品已被选入中国移动一级终端营销库及连楹家庭智慧平台产品库。

  5、 渠道销售业务

  渠道销售业务系公司2020年新增业务,该业务系公司利用自身渠道代理销售产品。报告期内,公司渠道销售业务收入2,359.81万元。通过开展渠道销售业务,公司利用了现有的资源,在不额外增加销售团队、销售经费的情形下提升,提升公司资源的复用率,增强盈利能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年度,本公司重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公司与中移铁通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签署采购框架协议的事项

  2023年1月3日,公司收到与中移铁通山东分公司签订的《2023年综合业务支撑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区域二采购框架协议》,本框架协议服务费金额上限为人民币(含增值税金)438,152,555.93元,服务具体内容:综合业务支撑服务。

  2、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2023年6月29日,该议案已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表决通过。

  3、关于公司与福建大数据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事项

  2023年4月26日,公司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与福建大数据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在边缘计算及智能化终端、股权合作、电商平台及数字营销合作及项目投资等方面展开合作。

  4、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暨股份上市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6月29日,归属人数为140人,归属数量为180.503万股,授予价格为11.905 元/股。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6月29日,归属人数为3人,归属数量为12.42万股,授予价格为11.905 元/股。

  2023年6月29日,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股票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新增股份192.923万股。

  5、关于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合同的事项

  2023年11月,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签订的《中国移动广西公司2023年至2026年综合代维服务框架合同(中富通)》预估总价为:95,575,854.00元(含税),具体代维服务内容:网络综合代维服务。

  6、关于收到关于2023年度GPU算力服务租赁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的事项

  2023年12月4日,公司收到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GPU算力服务租赁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本次项目中标算力资源20台。目前,公司中标的算力合同已完成交付并验收通过,现已投入使用。

  7、关于公司与中移铁通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协议的事项

  2023年12月,公司与中移铁通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签订的《中移铁通2024至2025(两年期)综合业务支撑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北京等区域)(包6-山东)(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框架协议》服务费金额上限为:843,279,074.4元(含税)。服务具体内容:综合业务支撑服务。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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